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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关于申报2022年度溧阳市星级企业的公告)

溧阳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关于申报2022年度溧阳市星级企业的公告)三、联系方式凡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参评的企业,请填写《2022年度溧阳市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盖章的PDF文档和WORD版电子稿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邮箱。市属国有企业以集团归并申报。3、其他要求。(1)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的,不得参评;(2)在信用平台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评;(3)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如生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破坏、违法用地、违规垦植、违章建设),不得参评;(4)按照《溧阳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被评为C、D类的工业企业,不得参评;(5)集团企业须一次性申报,不得补报。二、申报形式

溧阳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关于申报2022年度溧阳市星级企业的公告)(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度 “弘扬企业家精神 推动创新型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22〕8号)精神,为激励溧阳市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现开展2022年度溧阳市星级企业评定工作,评定采用企业先行申报、而后综合评定的办法。申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税收标准。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后,2022年度企业上缴入库含有地方级税收的全部税收总量(含当年免抵税额数),包括企业高管限售股减持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企业减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稽查查补入库、补交以前年度欠税额。工业企业、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金3000万元(含)以上,现代服务业企业年度入库税金1000万元(含)以上,农业企业年度纳税申报销售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

2、企业界定。参评企业范围是在溧阳境内注册、缴税且独立核算的全部企业或企业集团。以集团名义合并参评的企业,仅限于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其他本地企业,必须合并申报参评。同一外地企业在溧阳市范围内成立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企业,视为关联企业,须合并申报参评,并明确入库税金最高的企业参与表彰。央企、省属企业在本地成立的同一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分公司,须合并申报参评。

市属国有企业以集团归并申报。

3、其他要求。(1)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的,不得参评;(2)在信用平台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不得参评;(3)造成较大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如生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破坏、违法用地、违规垦植、违章建设),不得参评;(4)按照《溧阳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被评为C、D类的工业企业,不得参评;(5)集团企业须一次性申报,不得补报。

二、申报形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参评的企业,请填写《2022年度溧阳市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盖章的PDF文档和WORD版电子稿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邮箱。

三、联系方式

工业企业请向市工信局申报。联系人:雷华,87286026,邮箱:164728624 @qq.com。

现代服务业企业请向市发改委申报。联系人:陈蕾,87269099,邮箱:478176079@qq.com。

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请向市住建局申报。房地产企业联系人:钱吉平,87272022,邮箱:1648836585@qq.com;建筑业企业联系人:吕旭斌,87218860,邮箱:133933593@qq.com。

农业企业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联系人,濮俊,87269336,邮箱:108126920@qq.com。

四、申报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公告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1.溧委发008_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创新型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pdf

2.2022年度溧阳市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docx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溧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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