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brt有几个换乘站(重要提醒今起枣庄BRT运营时间有调整)
枣庄brt有几个换乘站(重要提醒今起枣庄BRT运营时间有调整)3.境外来滕人员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开具的近期健康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乘车。2.使用手机扫码登记,无法扫码的乘客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信息。复运期间,上善公交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客流情况,科学调配车辆,适时调整运力和班次,确保乘客出行便捷、安全。乘车须知1.乘客乘车需戴口罩,自觉有序排队,配合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滕州市交发集团上善公交公司将于2020年4月9日起,对滕州长途汽车站至凤鸣湖(龙泉路)、滕州长途汽车站至凤鸣湖(平泰路)发车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滕州长途汽车站至凤鸣湖(龙泉路):滕州发车时间:6:30、6:50、7:10,凤鸣湖发车时间:17:20、18:30、17:50。
滕州长途汽车站至凤鸣湖(平泰路):滕州发车时间:6:20、6:40,凤鸣湖发车时间:16:40、17:10、。
复运期间,上善公交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客流情况,科学调配车辆,适时调整运力和班次,确保乘客出行便捷、安全。
乘车须知
1.乘客乘车需戴口罩,自觉有序排队,配合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2.使用手机扫码登记,无法扫码的乘客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信息。
3.境外来滕人员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开具的近期健康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乘车。
4.建议使用移动支付、刷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感谢广大市民对上善公交的支持与关注,亲情服务热线5578111/5579111。
滕州市交通发展集团上善公交公司
2020年4月8日
山亭区根据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山亭公交将于2020年4月9日起恢复10条公交线路运营,具体如下:
恢复运营线路及运营时间
20路
山亭首班发车 8:10,山亭末班发车 17:00
店子首班发车 6:40,店子末班发车 15:05
发车间隔:120分钟
22路
山亭首班发车 6:20,山亭末班发车 17:30
店子首班发车 7:00,店子末班发车 18:10
发车间隔:30分钟
23路
华东村方向
山亭首班发车 6:30,山亭末班发车 16:50
华东村首班发车 7:30,华东村末班发车 17:40
七里河方向
山亭首班发车 7:00,山亭末班发车 16:20
七里河首班发车 8:00,七里河末班发车 17:00
25路
山亭首班发车 6:00,山亭末班发车 17:30
徐庄首班发车 6:40,徐庄末班发车 18:10
发车间隔:30分钟
26路
山亭首班发车 6:00,山亭末班发车 16:00
抱犊崮首班发车 7:30,抱犊崮末班发车 17:20
发车间隔:120分钟
28路
首班发车 7:10,末班发车 16:00
发车间隔:120分钟
30路
山亭首班发车 7:00,山亭末班发车 16:30
柳泉首班发车 8:00,柳泉末班发车 17:10
31路
首班发车 6:30,末班发车 16:30
发车间隔:120分钟
130路
徐庄首班发车 6:30,徐庄末班发车 17:30
枣庄首班发车 6:30,枣庄末班发车 17:30
发车间隔:40分钟
301路
山亭首班发车 6:30,山亭末班发车 17:30
枣庄首班发车 6:20,枣庄末班发车 17:10
发车间隔:50分钟
班次间隔将根据线路客流量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具体车辆信息请关注"山亭公交"公众号进行实时查询。
上述公交线路恢复运营后,山亭公交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客流情况,逐步恢复其他公交线路,并及时对外公布。请全区人民给予理解和支持,因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防疫期间乘车指南为进一步减少病毒传播途径,切断交叉感染源头,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乘车环境,请乘客在疫情期间做好配合。
1、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乘坐公交车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务必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开窗通风,未佩戴口罩者,谢绝乘车;
2、配合乘务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请及时就诊,不得乘坐公交车;
3、乘车时请主动扫码登记,拒不配合,谢绝乘车;
4、尽量使用移动支付、刷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5、在站点候车时,请彼此间保持一定距离,乘客较多时,严格控制车辆核载人数,乘车人数达到限乘上限时,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疏导工作,请乘客耐心等候下一辆公交车,或选择其它出行方式;
6、老年朋友和没有工作出行需求的乘客,请避免在上下班高峰期乘坐公交车,尽量减少车内人员聚集。
请广大市民朋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遵守相关规定并做好自身防护一、乘客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
1.14天内有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14天内曾接触过境外入境返枣人员,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5.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
二、乘客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等交通工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进入客运站、公交枢纽、站台或乘坐车辆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查验、体温测量等工作;
2.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时,应尽量分散、保持一定距离,车内乘客出现拥挤时,应听从工作人员劝导候车乘坐下一辆车;
3.乘坐道路客运及公交车辆时,应分散乘坐,与司机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须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记,未携带手机不适用手机登记的,可进行手工登记,到达目的地后主动索要并保存好当乘次发票;
4.乘车时尽量使用移动支付、刷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三、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秩序
对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体温检测或身份查验、登记的,工作人员可拒绝其乘车;对不听从劝阻或故意制造事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四、法律责任
对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鲁南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