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解读: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
招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解读: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3、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招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招标方式:①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今天我们要和大家分享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点内容,一起学起来吧!
1、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①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招标方式:
①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招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5、联合投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