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建设成效:云南发布一站式
一站式建设成效:云南发布一站式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全州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模式,多元解纷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州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4个,459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全州法院全部上线“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达到了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5.31%,诉前委派调解成功率达53.9%。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地处中国—东盟两大市场的结合部,中国昆明、越南河内两大城市辐射交汇点。随着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纠纷日益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的特点。红河州两级法院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争取党委支持,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开展了“中院搭平台,基层找路径”的探索实践。在全州范围内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的多元解纷“红河模式”。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
10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云南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显著成效,并发布9个工作创新优秀案例。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二级巡视员董桂琼出席发布会,并与立案庭庭长包靖秋一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新闻办主任唐时华主持。
近年来,云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推动“一站式”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涌现出一批具有地区特色、实践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一站式”建设先进经验。为发挥典型经验示范引领作用,生动讲好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的云南故事,我们经过调研、汇总、选择、提炼,将云南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优秀案例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同时发布。
这次发布的优秀案例,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鲜明价值导向,体现了云南法院在“一站式”建设工作中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涵盖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多元解纷地方立法、“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环境资源纠纷诉前多元化解、类型化纠纷解决、全方位诉讼服务等“一站式”建设工作,生动展现了云南法院在法治思想指引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民族文化深厚的广阔土壤上,孕育出的独具特色、百花齐放的“一站式”建设成果。继续巩固和发展好云南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成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久久为功,云南法院将继续抓好经验总结及推广,继续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案例一
探索创新 推动全国首个自治州
层面的解纷条例出台落实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地处中国—东盟两大市场的结合部,中国昆明、越南河内两大城市辐射交汇点。随着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纠纷日益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的特点。红河州两级法院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争取党委支持,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开展了“中院搭平台,基层找路径”的探索实践。在全州范围内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的多元解纷“红河模式”。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获得人大审议通过,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成为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条例》充分考虑了地方民族特点,鼓励发挥传统习俗的解纷作用,明确将多元解纷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并专门对民族乡、边境民族聚集村(寨)调解组织及调解经费的支持和保障进行了明确。从制度层面推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地,是云南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成果。
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全州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解纷模式,多元解纷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州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4个,459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全州法院全部上线“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达到了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5.31%,诉前委派调解成功率达53.9%。
案例二
“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探索诉源治理与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2021年,亚洲象北上南归全景纪实吸引了全世界目光,人象和谐问题在全国两会上引发代表委员热议。普洱市思茅区是亚洲象迁徙的重要通道和主要栖息地之一,据统计,全国现存亚洲象数量约300余头,其中近三分之二常年栖息在普洱市,活动区域涉及思茅区6个乡镇128个村民小组,2.3万余名村民与野生亚洲象相伴,因“人象矛盾”产生的纠纷日益突出。思茅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落实云南省委关于亚洲象保护的部署要求,探索诉源治理与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
思茅区人民法院通过调研,梳理出“人象矛盾”纠纷主要集中于保险理赔、土地确权及定损员劳动争议。针对这些特点,思茅区人民法院召开“亚洲象生态环境保护诉源治理工作协调会”,会同司法局、林草局、保险行业协会等多部门协调联动,确立了“人象和谐”中纠纷化解的方向与方案。2022年3月9日上午,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在亚洲象繁育中心驻地正式挂牌成立。在思茅区人民法院主持协调下,相关保险机构、司法所、林业站和六顺镇炮掌山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在“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挂牌成立后19天即召开首场法律服务协调会,现场对前期梳理出的86户农户的34万余元保险损失补偿款达成协议,当场兑付5.5万元,剩余补偿款已全部履行。
“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的设立,在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和农户三方之间建立起了沟通协调、一站式调解的工作平台。通过迅速理赔,诠释了司法为民,实现了“人象和谐”。思茅区人民法院的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中国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云南日报等四十多家央媒、省、市主要融媒体先后的报道,成为讲好法院故事、彰显司法担当的创新典型。
案例三
“金花调解”优化升级
多元解纷服务乡村振兴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人民法院
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法庭坐落于苍山、洱海之间,辖区内白族人口约占90%。2012年起,大理市人民法院结合喜洲的地域特点、白族群众“耻讼”的风俗习惯以及白族“金花”在当地群众中的影响,探索成立“金花调解室”,选聘熟悉法律政策、通晓白族语言、知晓民风民俗的“金花”作为调解员,借助“金花”温柔、亲和、知性的形象,为人民群众调处纠纷,化解矛盾。“金花调解室”的优秀经验得到了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和肯定,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周强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大理市人民法院喜洲法庭“金花调解室”作为被点赞的“云南元素”,获得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喜洲法庭进一步寻找民族习惯与法律规定的契合点,以“金花调解”为载体,纵深推进“金花 N”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金花调解”基础上,结合白族本主宗族文化中“堂屋”的功能作用以及“家族长”的特殊地位,打造“大厘堂屋”家事调解室。依托大理大学博士平台,将法律、心理、人类社会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引入诉讼工作中,组建“金花 博士”的双调解模式。聘请乡绅乡贤、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加入“金花调解”队伍,形成了以金花调解为主,博士调解、诉前委派调解、乡绅乡贤调解、网格人民调解等协同发力的“金花 N”多元解纷工作模式,有效促进了自治、德治与法治相融合,走出了一条把法律规范、政策引导和情理感化融为一体,以法治力量引领文明新风,以文明新风带动社会和谐的新路子,开创了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案例四
多措并举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诉源治理的力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要求,结合辖区金融机构较多的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完善金融诉调对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五华区人民法院针对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占民商事案件比重高,案件类型单一,法律关系简单的特点,积极推进金融调解创新,将加强金融案件的诉源治理作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关键。一是整合银行业调解力量,将金融调解挺入最前端。积极与云南省银保监局、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以及云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对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升级五华区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调解室,“激活”银行业协会各银行人民调解室,避免将来可能因此引发的诉讼,化解金融纠纷于最前端,有效实现金融案件诉源治理。二是协作共建,有效提升金融调解工作质效。对于起诉到五华区人民法院的金融案件,派驻相应业务精、能力强的调解员轮流到金融纠纷调解室进行调解,将原来的调解员“一元主导”模式转变为“多元互动”模式,有效提升金融纠纷诉前调解质效。三是“调确执”一站式服务,助力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对于调解成功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由立案庭法官出具司法确认,执行局派员入驻调解中心参与调解工作,开通调解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打消金融机构关于案件执行的顾虑。截至2022年9月30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受理诉前调解案件8029件,调解成功4614件。在案件量激增的大环境下,是昆明主城区首家实现民商事收案数量下降的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取得实效。
案例五
依托“两个中心”加强商会调解
优化营商环境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人民法院驻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开创了“法院 工商联”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新格局。
西山区人民法院依托“两个中心”,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西山区人民法院紧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要求,立足“两个中心”,从建设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到推行典型案件引领,最终定位打造法治营商环境司法保障西山模式,不断探索多元主体协同社会治理路径,充分发挥商会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将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提高了民商事纠纷调处效率,节约了企业的诉讼成本,为完善诉源治理、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法院驻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成立至今,已经成功指导工商联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了四件诉讼标的为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其中一件要求返还7000万元诚意金的民商事案件,西山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官对调解员进行法律指导及调解指引,引导双方在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助力企业高效解纷,为企业节约了诉讼成本。该案具体实践了案件分流、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在线办理,系打造诉源治理西山品牌的典型案例,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发布的八起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多元调解案例。
案例六
依托“联调中心” 优化诉源治理
保山市施甸县人民法院
施甸县人民法院推动成立“施甸县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联调中心”,构建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纠纷解决机制,打造诉源治理的施甸模式。
通过整合全县调解委员会及各职能部门调解力量,实现调解资源的全覆盖。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出击,分层级调处,层层递进,层层化解。由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干警、法律工作者或人民调解员等“调解专家”入驻诉服中心“坐地就诊”,构建多方联动调解大格局。做到“诉源治理预防一批、联动调处堵住一批、诉前调解拦住一批、行业分流化解一批、速裁精审终结一批”。充分运用互联网调解平台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远程视频调解和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自2020年至2022年9月,共排查全县各类矛盾纠纷5727件,调解成功5351件,调解成功率93.43%,其中诉前委派调解共计1823件,调解成功1310件,调解成功率71.8%。三年来,司法确认4585件,案涉标的金额约1.92亿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90余万元;纠纷调处平均时长10.8天,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有效防范化解涉民生重大风险,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例七
小法庭大作为 特色速裁助力纠纷源头化解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
昭通市鲁甸县人民法院为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扭转案件逐年递增的状况,于2021年10月15日在茨院中心法庭挂牌成立“速裁法庭”,成为全市首个以“速裁”为主题的特色法庭。构建“1(法庭) 4(四个调解委员会) N(乡党委政府、派出所等)”的诉源治理及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搭建矛盾纠纷排查、防范、调解的“一条龙”快速反应联动机制。
同时,茨院法庭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与辖区内的两个工业园区搭建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机制,2022年上半年,茨院法庭通过“委派调解 司法确认”解决涉企纠纷156件,累计为企业节省诉讼费超40万元,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业案件同比下降70%,金融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概率同比下降56%。茨院法庭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三进”工作部署,力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每周选定一天为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日,由法官下乡指导特邀调解员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三进”工作示范引领效应不断提升。2021年,茨院法庭参与打造了茨院乡葫芦口村等5个“无诉和谐村”,2022年1至9月法庭总收案降幅高达55.60%,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18天,切实践行了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在“小法庭”实现了司法为民的“大作为”。
案例八
诉讼服务“多选项” 司法为民见真情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在纵深推进“一站式”建设过程中,践行实干精神,多措并举,拓宽推陈致新的诉服新格局,塑造多元普惠的诉服新态势,孕育生动鲜活的诉讼服务新成果。
一是专属立案提升群众获得感。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末端单独设立专属立案窗口,为家事、涉未成年人、涉个人隐私、涉商业秘密等案件当事人提供无人打扰、信息安全的一对一特色诉讼服务。专属立案专员在接待当事人并审查材料后,对确有必要进行信息保护的案件进行特殊标识,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二是爱心专岗传递司法温情。专设适老诉服立案窗口,凡年满60周岁的当事人无需排队等待,可直接向窗口递交诉讼材料。为老年人提供爱心专座,安排专人学习急救知识。立案庭党小组组建“助老”党员先锋队,在导诉台增设爱心专岗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诉服大厅开设“防诈小课堂”,预防养老诈骗事件发生,从源头减少涉老纠纷。
三是拥军优属致敬“最可爱的人”。为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提供咨询答疑、跨域立案、材料收转等优待服务。为退役军人及家属提供在线调解、网上申诉等诉讼服务。加强对伤残退役军人、老年退役军人关心、关怀,提供优先办理服务措施。因地制宜设立老兵调解室,为退役军人多元化解纠纷提供“菜单式”服务,擦亮拥军诉服招牌。
四是网格诉服铸牢为民服务纽带。优化升级麒麟区人民法院独具特色的“院、庭、站、点、员,五位一体、四员合一”的网格化诉服模式。在各乡镇街道建立16个便民诉讼服务站、村(居委会)建立的252个诉讼服务点为纽带,将诉讼服务延伸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扫除群众司法服务盲区,实现“上门式服务”“港湾式服务”。
案例九
探索创新“网格化”送达新路径
着力破解“送达难”
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人民法院
为破解“送达难、送达慢、效率低、成本高”这个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 姚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姚安县委政法委网格化管理平台,积极探索法律文书送达新途径,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网格化送达试点工作。建成以村民小组为基础网格、自然村为片区网格、村(社区)为总网格的“1 1 1”系统性管理网络,通过将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拓宽了文书送达渠道。截至2022年9月,姚安县人民法院共委托网格员送达各类法律文书3800余份,送达成功率由原来的25%大幅提升为80%,较好地解决了“送达难”,打通了送达村(组)的“最后一公里”。
姚安县人民法院立足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姚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法律文书网格化送达的实施方案(试行)》,立案庭设立集约送达组,由3名干警组成,其中1名干警负责电子送达工作,其余2名负责网格化送达、邮政集约送达、委托送达等工作。做好咨询、宣讲、引导以及可能发生的涉法涉诉纠纷的协调处理,加强对各级网格员和村(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法官进网格”,每季度至少一次到所挂包的网格集中开展培训,印发培训材料,确保网格员和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院与邮政按年签订《法律文书网格化送达用邮协议》,网格员寄回送达回证的邮费打包由法院支付,根据山区与坝区不同情况,对有效送达法律文书按坝区和山区不同标准计发劳务费,按季度及时兑现发放,一方面解决了公务用车编制和车辆减少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困难,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大大节约和降低了送达“成本”。
经过六年多的努力,姚安县人民法院建立了稳定的网格化送达队伍。2019年,姚安县人民法院创新推出了“送达 调解”的工作模式,送达员在送达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对纠纷先行调解,近三年,通过网格员先行调解后到法院撤诉164件。“网格送达 调解”的工作做法,减少60%的送达事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了15天,调撤率同比上升了3.2个百分点。
来源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银荣 李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