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紧急寻人密切接触者(江西四地紧急寻人)
江西紧急寻人密切接触者(江西四地紧急寻人)1、2021年12月15日陈某乘坐G1375上海虹桥-抚州东,2车厢12A座位,当日14:55在抚州东下车;15:00许乘坐拼车1抚州东到抚州;于16:20在抚州换乘坐另一辆拼车2返回乐安;18:18在鳌溪镇乐安一中附近状元楼门口下车,弟弟骑电动车接回家;20:10在乐安大道陈钢串串香店吃火锅(自然资源局旁);21:15吃完火锅返回家中后未外出。我县接贵州省疾控中心协查通报:12月19日,外市报告一名入境复阳病例。我县陈某曾于12月15日乘坐G1375与该复阳病例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2021年12月20日陈某双采双检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具体如下:↓↓↓抚州市乐安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大江哥获悉
抚州市乐安县、东乡区
宜春市高安市、丰城市
公布了密接者活动轨迹
具体如下:
↓↓↓
抚州市乐安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我县接贵州省疾控中心协查通报:12月19日,外市报告一名入境复阳病例。我县陈某曾于12月15日乘坐G1375与该复阳病例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2021年12月20日陈某双采双检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2021年12月15日陈某乘坐G1375上海虹桥-抚州东,2车厢12A座位,当日14:55在抚州东下车;15:00许乘坐拼车1抚州东到抚州;于16:20在抚州换乘坐另一辆拼车2返回乐安;18:18在鳌溪镇乐安一中附近状元楼门口下车,弟弟骑电动车接回家;20:10在乐安大道陈钢串串香店吃火锅(自然资源局旁);21:15吃完火锅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2、2021年12月16日上午未外出;午饭后13:20骑电动车到万家福二店逛超市,13:43离开超市;13:50到登云岭景区散步(从一中旁大门进入,在纪念塔附近散步);14:50到一中旁大台北奶茶店买奶茶,买完奶茶直接回家,当日未外出。
3、2021年12月17日上午未外出;中午12时许到母亲家吃午饭;饭后14:20时许到职业中学(老三中)旁公园散步,约2小时;17:00许步行到长征路工商银行旁兰州拉面(医药公司小区旁)店内用餐,约30分钟(用餐期间到老万家福二楼上厕所);17:52(付款时间)离店;18:10到万家福二店逛超市,18:22离开在超市门口买桔子,18:42(付款时间)到大东鞋店(工商银行斜对面);19:00许返回家中后当日未外出。
4、2021年12月18日上午9:45陈某和弟弟骑电动车到乐安县人民医院;10:05前往人民医院门诊(期间到10:02门诊一楼收费处挂号,后到二楼内科门诊(上楼梯正对面左手第一间)就诊;10:16门诊收费处缴费,后到门诊三楼(右手走廊尽头)陪弟弟做检查);11:10许离开人民医院;11:19到佳佳基(万家福斜对面)买午餐后直接返回家中,到家后当日未外出。
5、2021年12月19日9:43在一中状元楼旁重庆小面吃早餐,9:58返回家中,下午未外出。18:39(付款时间)到都市丽人,19:00(付款时间)到韩巨兔,19:11(付款时间)到快鱼,19:17(付款时间)到御江南,买完东西后直接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0:50接到县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是密接人员,要求其在家等待转运,现陈某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
请与陈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其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乐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94-6669019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一)
12月19日22时25分,东乡区疾控中心收到余干县疾控转来的贵州省疾控协查函,显示余干县有一例密切接触者艾某某与境外复阳病例同车厢接触,目前在东乡区。接协查函后,东乡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管控等应急措施。目前,已对艾某某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与活动轨迹有重叠的相关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艾某某在东乡活动公告如下:
12月19日上午,乘坐三轮车从余干县社庚村抵达东乡区杨桥殿镇公交站。
13时20分左右从杨桥殿镇公交站乘坐公交车(车牌号:赣F00687D)于14时左右抵达东乡三中车站,途中车窗开放,一直佩戴口罩。
下车后骑小贝到处逛,没有到过网吧、超市以及商店等,期间有停车散步,散步主要活动范围在半山酒店周围,期间未与其他人有接触。
20时艾某某接到余干县疾控中心流调电话,随后一直在半山酒店外围走动,全程佩戴口罩(在东乡未吃晚餐)。
24时左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派车接入东乡集中隔离点。
请和密切接触者艾某某乘坐13时20分左右从杨桥镇公交站至东乡三中(车牌号:赣F00687D)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场)、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它防控措施。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扫码、查活动轨迹、戴口罩、"一米线",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东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二)
12月19日20时27分,东乡区疾控中心收到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来协查函,函中显示东乡区有一例密切接触者施某某与境外归国新冠肺炎阳性检测人员同车厢接触。东乡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管控等应急措施。目前,已对施某某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与活动轨迹有重叠的相关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施某某活动公告如下:
12月15日14:50施某某乘坐G1375次列车(02车17B)于15:21到南昌西站,15:30扫码进南昌西站地铁站,乘2号线至地铁大厦站,在地铁大厦站转乘1号线至青山湖大道站,出站时间为16:23。步行到江西省肿瘤医院,走楼梯上3楼住院部病理科,在窗口拿检测报告。后步行到青山湖大道地铁站,16:59扫码进站,乘1号线至地铁大厦站,转乘2号线到南昌西站,到达时间为17:45。于18:50乘坐G2190次列车(6车第二排空位处)返回抚州东站,到达时间为19:20。出站后驾车到到街心花园“半岛雨网咖”上网,22:00离开网吧。
12月16日13:26到街心花园“半岛雨网咖”上网,座位号043,15:50离开网吧。
12月17日14:35到街心花园“半岛雨网咖”上网,座位号042,16:36离开网吧。
12月18日13:50到街心花园“半岛雨网咖”上网,座位号041,15:46离开网吧。
请和密切接触者施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场)、村(社区)或区疾控中心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它防控措施。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疫情防疫部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扫码、查活动轨迹、戴口罩、"一米线",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1年12月19日晚,高安市疾控中心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境外复阳病例李某某G1375次2车厢同乘密接协查函。经调查核实涉及我市的共有9名密接人员,其中6名在我市居住的人员已在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医学观察,身体状况良好,第一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其余3名人员在外地管控。该9人在我市活动期间的大部分密切接触者已确定,并按要求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上述9人其在高期间部分重点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密接1活动轨迹:
1、12月16日21:10乘坐G634次高铁从新余北站-高安站,21:30到达高安站,老公自驾车接其回家,当晚再无外出;
2、12月17日8:00到图书馆一楼少儿馆上班,与当日在馆内看书人员有接触,17:00下班返回家中;
3、12月18日8:00上班,(9:00-11:40,12:00-14:00)在图书馆三楼的文学室工作,11:40-12:00在市政府食堂就餐,就餐后在食堂内兑换了卡内现金,14:00-16:00在一楼的少儿室、亲子室期间工作,与当日在馆内相关人员有接触。17:00下班后去中山商贸城欣美衣行服装店里帮忙,23:00左右回家后再无外出;
4、12月19日8:00自驾车前往位于中山商贸城欣美衣行服装店里帮忙,21时左右回家后再无外出;
密接2活动轨迹:
1、12月15日乘坐G1375次列车从南昌西-高安,15:41抵高,随后自驾前往位于瑞阳新区万象时代广场的志远装修公司谈事,结束后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2、12月16日-17日8:00开始在206成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办公室工作,从事货车贷款业务,17:00下班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3、12月17日17:30自驾到金宏联盛超市汽运城店买奶粉,17:50付款离开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4、12月18日10:30左右自驾到安居菜市场买菜,11:40付款后返回家中;
5、12月9日8:00开始在206成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办公室工作,17:00下班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密接3活动轨迹:
1、12月15日乘坐G1375次车从南昌西-高安站,约15:41抵高,随后在高安站骑共享单车返回住处,后未外出;
2、12月16日8:40骑共享单车前去品正大厦11楼兰工建筑设计公司实习;12:00前往市政府食堂就餐,大概12:20吃完返回公司上班;17:30下班后骑共享单车回家,后未外出;
3、17日-19日因放假均未外出。
密接4、5(祖孙俩)活动轨迹:
1、12月17日10:30乘坐G2304次高铁6车厢从怀化南站-高安站,13:40抵高,随后约13:50左右在高铁站外乘坐摩的回家。16:00左右密接4独自步行到招招早餐店旁的包子铺买包子,自诉未进入店内。
4、19日7-8时期间密接4独自外出前往青城林语小区徐子园排骨店买排骨,未进入店内(买完排骨即离开),随后在与17日下午同一家包子铺买包子(历时不超过2分钟),随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5、19日下午接到户籍地(湖南省怀化市道县)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为密接人员,密接4约16:00在棉纺厂宿舍旁乘坐摩的独自前往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直至19: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前其余时间均在家中未外出。
密接6活动轨迹:
1、12月15日乘坐G1375次列车从上海-高安,15:41抵高,随后乘坐私家车回家;
2、12月16日7:40送小孩到祥符中心幼儿园上学,8:10左右到祥符菜市场买菜,16:00在祥符中心幼儿园接小孩回家,其余时间均在家中未外出;
3、12月17号7:40送小孩到祥符中心幼儿园上学,8:20左右到祥符菜市场买菜,16:00在祥符中心幼儿园接小孩回家;
4、12月18号9:00左右到祥符菜市场买菜,9:50在祥符镇王花超市购物,19:30带孩子到祥符公园游玩,21:00回家,其余时间均未外出;
5、12月19号9:10到祥符菜市场买菜,13:30驾车到荷塘悦色小区参观邻居家房子装修风格,16:30回家,其余时间均未外出。
密接7、8(夫妻俩)活动轨迹:
1、12月15日乘坐G1375次列车从义乌-高安,15:41抵高,随后由亲戚驾车接回相城镇棠山村朋友家中;
2、12月15-17日在相城镇棠山村、冷塘村村内活动;
3、12月18日8:00左右在相城镇乡镇公交站乘车前往市区,约9:00抵达高安城南车站,随后乘坐公交车前往高安站候车,13:02乘坐高铁G1481 5、6车厢离开高安。
密接9活动轨迹:
1、12月15日乘坐G1375次列车从上饶弋阳-高安,13:51抵高,随后乘坐网约滴滴车(赣C33K88)到世博华城旁兰鲸电竞酒店8309房间入住,晚上步行15分钟左右到安居路豪情夜宵城吃夜宵,结束后返回居住酒店未外出;
2、12月16日14:30左右入住赤土板路叠翠佳园旁云丽电竞公寓516房间,15:00左右在美团外卖点了ARTEASG奶茶店的食物,与送餐员有短暂接触;
3、12月17日12:00在美团外卖点了叫了一只鸡餐饮店的一只炸鸡,与送餐员有短暂接触,13:00左右退房,随后乘坐网约滴滴车(赣CW7503)前往高安站乘车,约14:00左右抵达高安高铁站,乘坐G2308次列车04车厢离开高安。
请与上述9名该名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就近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高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丰城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2021年12月19日19时10分,我中心接到贵州省关于新冠涉疫相关人员的协查函 目前我中心已对函中在我市人员胡某某及部分次密接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胡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胡某某,因于12月15日与关联病例李某某以同乘高铁G1375同车厢的接触方式判定为密接,目前胡某某集中隔离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2月15日:胡某某乘坐G1375(2车厢14D)从上饶到南昌西站,并于15时20分到站。之后搭乘出租车前往左岸酒店取车,于15时37分到达酒店,取到车后自驾前往红谷滩铜锣湾的盒马鲜生购物半小时左右,并于16时30分左右返回丰城市(外出期间均佩戴有口罩)。17时30分左右到达丰矿梅苑小区C区家中,19时出门前往丰矿分局边的“粉大王”吃晚饭,半小时后返回父母家中(上塘镇建新路6支会)。之后未再出门,与父母同住。
12月16日:胡某某于11时自驾到达孙渡街道梦祥路朝阳轮胎小子店接朋友付某一起前往南昌。12时20分到达南昌洪都中大道101号260厂(朋友卢某家中),三人在卢某工作的260工厂的食堂用餐,同桌就三人。用餐后三人前往260工厂看厂房。在14时30分左右胡某某和付某某从南昌自驾返回丰城,并于16时到达店里(朝阳轮胎小子店),在店内停留1小时左右,17时左右返回自己家中。因父亲摔跤住院,胡某某于19时左右到达丰矿总院,陪同其做了一系列检查,20时左右与邻居刘某某和朋友付某一起离开医院,20时30分送邻居刘某某到达家中,后又返回医院照顾父亲,一直到22时才离开医院返回梅苑C区家中。
12月17日:胡某某上午8时左右出门前往丰矿总院,于9时左右在医院门口早餐店(无招牌)吃早餐。餐后返回医院照顾父亲,12时左右返回梅苑C区家中。16时30分再次前往丰矿总院照顾父亲,19时左右在丰矿分局边的“粉大王”吃晚饭,20时与妻子、岳父带着女儿前往丰矿的为民诊所给女儿做雾化(大概20分钟左右)。20时30分回到梅苑C区家中。(外出期间均未佩戴有口罩)
12月18日:9时左右胡某某自驾前往丰矿总院,在“粉大王”吃过早餐再进入医院照顾父亲,直至11时妻子和女儿到医院送饭,3人于12时一起离开医院返回梅苑C区家中。13时20分自驾前往建新山头挂冬至(老粮站后面)。14时30分自驾前往丰矿总院,于18时左右返回梅苑C区家中吃晚饭。20时左右自驾到朋友艾某某家中(丰矿工程处/原爱心幼儿园)拜访,并于22时返回梅苑C区家中。(外出期间均未佩戴有口罩)
12月19日:胡某某11时左右出门前往丰矿总院,12时到阳光六区接付某一起去丰矿五栋楼买挂冬至用品(店名不清,在丰矿早餐店隔壁),大概停留15分钟,之后前往建新源头岗挂冬至。13时30分左右两人一起前往南昌,15时左右到达南昌的大千公馆1号泡澡(公共澡堂,青山湖区高新南大道1515号),之后两人在馆内食用晚餐。21时接到疾控中心的电话,遂自驾返回丰城,自行前往洛市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于22时50分左右到达洛市方舱集中隔离点。(外出期间均未佩戴有口罩)
请与胡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专车接到定点医院就诊。
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12月17日,温州市鹿城区防控办接绍兴协查通报,有1名密切接触者朱某在温活动轨迹涉及鹿城。鹿城区第一时间对朱某实施管控,同步落实流调溯源、核酸采样、场所处置及相关人员管控等应急措施。截至12月19日,该名密接者曾在12月9日—16日5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17日、18日、19日连续3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共排查到次密接25人,全部按要求落实健康管控措施,所有采集的相关人员和环境核酸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在介入调查后发现,朱某存在隐瞒行程的情况。经查,朱某于2021年12月8日中午自驾从上虞出发,当日16时许抵达温州市鹿城区,朱某在面对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调查中,存在刻意隐瞒其在绍兴市上虞区相关行程的情况,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朱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乐清市调查核实,朱某于12月11日晚在雁荡山温泉度假酒店住宿,当晚在雁荡大别羴全羊馆用餐,该两家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乐清市对雁荡山温泉度假酒店办公室主任赵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并对酒店给予治安罚款。对雁荡大别羴全羊馆责令停业整顿,并作出罚款处理。
鹿城区对朱某活动轨迹涉及的印象城商场等公共场所因未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等防控措施,予以短时停业整顿;其住宿的汉庭优佳酒店因未对住宿人员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予以停业整顿。
朱某于12月13日活动轨迹涉及瓯海区万象城商场。瓯海区迅速开展调查复盘,就涉事商场落实精准管控不严密的行为约谈商场负责人,责成商场短时停业进行全面整改和开展员工培训教育,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主体责任。
温州市防控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强化“测温、戴口罩、查验温州防疫码”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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