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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司法协同发展模式:以司法力量守护黄河生态底色

环境司法协同发展模式:以司法力量守护黄河生态底色(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佳声 通讯员 刘雪丽 王琦 报道)淄博中院成立环境资源专业化法庭,选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优秀年轻法官加入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实行环境类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四合一”归口审理,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与此同时,淄博法院强化生态共治,积极加强黄河生态保护的工作协调配合,与公安局、检察院、黄河河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证据提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生态环境相关案件的诉讼与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定期组成法院调研骨干,到沿黄各镇办开展生态保护司法需求专题调研,征求镇办和辖区群众的意见建议21条。另外,淄博法院还结合办案,通过司法宣传、案例普法、巡回审判、司法建议、走访调研等

近日,淄博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驱车50公里来到高青县刘春家险工处,在黄河法庭现场调处了一起涉及黄河淤背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与案件当事人实地勘察涉案苗木种植生长情况,结合当前林木业市场行情,制定调解方案,既维护了黄河生态环境,又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河流经高青47公里,黄河九十九道弯之一的“安澜湾”坐卧在高青县常家镇刘春村的北面。为了实现“惩治、教育、修复”于一体,零距离护航黄河生态保护,市县两级法院积极加强黄河生态保护的上下联动,在黄河高青段刘春家险工处成立淄博中院环境资源黄河法庭、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淄博基地、高青县人民法院黄河法官工作室,实现案件庭审组织到黄河,司法宣传实施到黄河、生态修复落实到黄河的新格局。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民事案件18件;环境污染刑事案件6件12人,并对相关被告人采取从业禁止令措施。

随着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深入落实,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服务效果,积极稳妥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维护黄河沿岸群众合法权益成为摆在沿黄人民法院面前的首要任务。

近年来,淄博法院秉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惩治性与恢复性司法理念并举,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持续推进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淄博中院成立环境资源专业化法庭,选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优秀年轻法官加入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实行环境类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四合一”归口审理,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与此同时,淄博法院强化生态共治,积极加强黄河生态保护的工作协调配合,与公安局、检察院、黄河河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证据提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生态环境相关案件的诉讼与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定期组成法院调研骨干,到沿黄各镇办开展生态保护司法需求专题调研,征求镇办和辖区群众的意见建议21条。

环境司法协同发展模式:以司法力量守护黄河生态底色(1)

另外,淄博法院还结合办案,通过司法宣传、案例普法、巡回审判、司法建议、走访调研等形式,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告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警示作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今年以来,共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现场咨询、知识讲座等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环境司法协同发展模式:以司法力量守护黄河生态底色(2)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佳声 通讯员 刘雪丽 王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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