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博被拍生气,单方面与国际品牌解约
王一博被拍生气,单方面与国际品牌解约杨幂2019年8月份解约范思哲,吴宣仪2021年2月代言范思哲;有谁知道,在上一次大牌辱华事件里,江疏影在2019年8月解约施华洛世奇:过了5个月,王一博2020年3月代言施华洛世奇;就拿2019年在范思哲、蔻驰等国际品牌出事之后,不少的艺人,其实在和国际品牌签约的时候,都会变得非常谨慎,因为一旦谈到国际品牌的合同,首先就要尊重中国的文化与历史,在这一方面的条款也会列得非常细致。所以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故,一人是完全有资格单方面解约,并不赔付违约金的。同样的道理要是一人出现PC、XD等恶劣的举动,品牌方也是有资格跟这些艺人单方面解约的,如此说来,品牌方和艺人之间的违约责任是相互制约的。明星因为个人问题给品牌造成舆论影响的话,要明星赔偿品牌。相应的,品牌因为品牌的原因明星也能解约追偿,很正常的事。
伴随相关品牌声明抵制新疆产品事件,被曝光之后,先是黄轩和宋茜宣布与H&M解约,紧跟着王一博、谭松韵也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官宣了与NIKE终止一切合作的声明。
这是自从2019年“范思哲、蔻驰产品事件”一众艺人解约以来,明星们的又一次大规模的集体动作。所以这件事情,自然而然受到了不少人的坚决抵制,随着事态的发展,明星们究竟会不会遭受损失呢?
解约能带给艺人什么损失?那么随着这件事情的发酵,跟相关品牌签约的中国艺人们,在先后发布声明解除与相关品牌活动之后,不少的粉丝们都纷纷为自己的爱豆们,做出的选择竖起了大拇指。但话又说回来,毕竟这些艺人们签约的都是一些国际大品牌,并且合同还都未到期,这样的单方面解约会对人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呢?
据知情人士透露,之前艺人们在与国际品牌签约的时候,很明显在这一块儿的意识并不是很强外,加上大多是国际的大品牌,所以一旦出现事故之后,自然要花费一些时间跟品牌方去协商,然后才能做出解约的举措。
就拿2019年在范思哲、蔻驰等国际品牌出事之后,不少的艺人,其实在和国际品牌签约的时候,都会变得非常谨慎,因为一旦谈到国际品牌的合同,首先就要尊重中国的文化与历史,在这一方面的条款也会列得非常细致。
所以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故,一人是完全有资格单方面解约,并不赔付违约金的。同样的道理要是一人出现PC、XD等恶劣的举动,品牌方也是有资格跟这些艺人单方面解约的,如此说来,品牌方和艺人之间的违约责任是相互制约的。
总有人前仆后继明星因为个人问题给品牌造成舆论影响的话,要明星赔偿品牌。相应的,品牌因为品牌的原因明星也能解约追偿,很正常的事。
有谁知道,在上一次大牌辱华事件里,江疏影在2019年8月解约施华洛世奇:过了5个月,王一博2020年3月代言施华洛世奇;
杨幂2019年8月份解约范思哲,吴宣仪2021年2月代言范思哲;
刘雯2019年8月份解约蔻驰,杨紫2020年8月代言蔻驰;
易烊千玺2019年8月份解约纪梵希,蔡徐坤2020年10月代言纪梵希,范丞丞、欧阳娜娜2021年3月份代言纪梵希。这说明什么?
王一博、谭松韵不是耐克代言人,普通合作关系,赔不了什么钱。倒是他俩捡漏上一轮风波解约品牌的事,有必要让大家了解一下:王一博接了江疏影解约的施华洛世奇,谭松韵接了易烊千玺解约的纪梵希美妆。
合同都是双向的,艺人有权加一些对于他的选项,而企业也一样。艺人出现负面新闻或其他不利企业的,企业也是可以当方面解约的。现在的合同都是要双方律师严格把关的。其实国内顶流明星代言的时候,合同上应该加上一条。如果另一方出现有损国家利益等涉及政治等问题的时候。无条件解约并要求索赔相应损失。
谁会丢失职业生涯?至于网上有人说,王一博自己掏了违约金这种说法,我认为如果属实,经纪团队或经纪公司的法务部门该打板子——合同里面应该有相应条款代言合同为避免一方的特定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或者影响合同的履行,通常会放入道德条款,对合同各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如有一方在合同签署后做出违反道德条款的行为,则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首先合约里肯定有品牌辱华解约不用赔类似的条款。所以违约金肯定是不用赔的。但是明星确实是损失了代言收入,以及未来一两年内的品牌代言收入。所以能宣布解约的明星人设还是能立得住的,当然明星代言收入占比应该不会像体育明星那么高。体育明星大概90%以上收入从品牌代言来,就一个不敢站出来解约。
再者说,其实明星也是综合考量的,如果不解约,失去的可能是整个职业生涯。无数艺人都已经证明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站队,不表态,那今后的演艺生涯可能就断了。目前损失一点钱,保证他们今后平安无忧,还积攒了人气,其实还是赢的,违约金看似非常高,但解约和违约不同,只要触发合同约定的条款,即可单方解约,甚至还可以要求索赔,无非就看合同怎么约定的了。
合同要明令禁止所以说,这种解约不可能赔偿的,稍微有点法律知识的,都应该知道在所在国签订的合约,不得违反该国法律规定以及类似不得损坏该国声誉的事项,就算合同没有明确列出一样属于法律禁止,根本不可能赔偿。
只是再次签约或者签其他国外代言以及国外发展会有损失。对于这件事情,大家又持怎样的看法呢?这些解约的明星们有没有你的爱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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