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枪缉爆现场会工作方案:除隐患保平安缉枪治爆知识你了解多少
治枪缉爆现场会工作方案:除隐患保平安缉枪治爆知识你了解多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的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和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均属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对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收缴。什么是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对涉及仿真枪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仿真枪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持有以及用其从事各类游戏和经营活动,对查获的仿真枪公安机关一律予以收缴。
什么是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对涉及仿真枪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制造、销售仿真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仿真枪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持有以及用其从事各类游戏和经营活动,对查获的仿真枪公安机关一律予以收缴。
什么是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的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和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均属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对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收缴。
对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管制刀具?
根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1983年颁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被列为管制刀具。
对涉管制刀具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主 编:詹 焌
责 编:杨卫萍
编 辑:恭伟冲 吕正云
海 报:李 健 舒 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