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冻卵还来得及吗(她借卵做试管婴儿却宫外孕)
40岁冻卵还来得及吗(她借卵做试管婴儿却宫外孕)然而,谁也没想到,一场意外会夺走花季女儿的生命。熊女士两夫妻因为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加上女儿这么争气,就把几乎所有的精力和钱财,用来培养女儿了。以前有过一个女儿,特别乖巧,而且学习成绩也特别好,在他们市重点学校的尖子班。在学习方面,孩子从来没让父母操过心。这种孩子,就是网友们经常说的那样“来报恩的”。
文|野离离
01人生三大悲剧,莫过于“少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
不幸的是,熊女士的境况是第三种。
其实她也不算老年,也就50上下。
以前有过一个女儿,特别乖巧,而且学习成绩也特别好,在他们市重点学校的尖子班。
在学习方面,孩子从来没让父母操过心。
这种孩子,就是网友们经常说的那样“来报恩的”。
熊女士两夫妻因为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加上女儿这么争气,就把几乎所有的精力和钱财,用来培养女儿了。
然而,谁也没想到,一场意外会夺走花季女儿的生命。
那次是因为女儿去阳台收衣服,一不小心踏空,从高楼上摔了下来。
才18岁啊,而且这么优秀,又是独生女,承载了家中几位长辈所有的希望和期望。
可想而知,噩耗传来,她的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该有多伤心。
悲痛欲绝。
失独后,熊女士很长时间都是精神萎靡,一蹶不振。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失独的家庭其实最大的愿望还是想继续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会在失独后,冒着很大的风险再次怀孕。
熊女士在这之后也做了两次试管婴儿,均告失败。
这个时候,一个在专门做试管婴儿机构跑业务,住在熊大姐隔壁村的小伙桃子找到了她。
一个确实想要再生一个孩子。
而另一个是为了挣钱或者完成业绩。
加上又是隔壁村的,离得近,心里上也更加亲近。
所以,熊女士就答应来桃子所在公司做试管婴儿。
因为她这个情况,国内做了不成功,就去了公司在泰国的直营公司做。
幸运的是,做了之后去检查,发现怀上了。
而且是双胞胎。
这可高兴坏了熊女士一家。
然而,悲剧的乌云,却悄悄地包围过来。
02熊女士被告知这次怀孕是宫外孕。
这种情况很凶险,越早手术越好,不然最后孩子和大人都要保不住了。
按理讲,出现宫外孕这种情况,公司也不想看到这种情况。
而且也避免不了这种情况。
就算是自然受孕,也有可能会出现宫外孕的情况。
在这点上,熊女士也知道,也理解。
她表示,不是不接受怀孕失败这件事,而是对泰国医生明知她这次很可能失败,还一味地要她加药保住这种做法不接受。
在她看来,这分明是把她当成了实验品。
因为当时他们要求加的药量很大,而且还有致癌的可能。
但对方没管这些,只是让她加药,结果导致宫外孕。
发现宫外孕后,公司的工作人员倒是第一时间让她去住院治疗了。
但这之后,对方就没再现身。
哪怕一次,也没有。
稍微一点点的人文关怀,都没有。
这点,让熊女士无法释怀。
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对她都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身体上,她的输卵管被切除。
精神上,求子无望,全家人都将再一次失望。
而且,这次是在专业的医生建议不要吃药,让它自然流掉。
但是公司这边的泰国医生只看指标,只要有些数据指标提上去了,那就有可能怀孕成功。
也不管吃了这个药之后,对胎儿对母体的影响。
熊女士的丈夫考虑到种种后,再结合正规医院医生的建议,他不是很想留住这个大概率留不住的胚胎。
可熊女士太想要一个孩子了。
并且,她还透露了一个惊天秘密,她怀上的也不是她跟丈夫的孩子。
而是借的卵,然后用的丈夫精子。
也就是说,这个孩子是丈夫的,不是自己的。
但考虑到这也算是对丈夫一家人一个交代,于自己而言,这也是一种安慰。
于是,不管合不合法,不计后果地想搏一搏。
所以,当泰国医生建议她大量服药时,她选择接受。
抱着侥幸的心理,她期待奇迹的发生。
然而,并没有。
03这次非但没能如愿以偿顺利怀上,而且还把输卵管给切掉了。
这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更何况,他们这次为做试管婴儿,前后花了16万,基本都是借的。
用她的话讲,真的就是“倾家荡产”了。
但这次造成如此严重的事件,跟公司也有脱不开的关系。
毕竟,是公司那边的医生建议她大量用药的。
所以,她就想着挽回一点自己的损失。
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已成事实,改变不了。
在经济上,熊女士想对方把自己的16万退回给自己。
公司不同意,因为他们在合同里就写了,不包成功,收费也是一个程序一个阶段地收。
换句话说,只要你做了这些项目,那么这个钱就已经是消费掉了。
如果说补偿,他们愿意在熊女士下次考虑试管婴儿的时候,减免她的移植费用。
这点,熊女士坚决不接受。
因为她自己也知道,这次的伤害导致她三年之后才能怀孕。
而到那个时候,她已经快要绝经了。
于是,她产生了一个较为疯狂的想法:代孕。
这点在国内是违法的,熊女士自己也知道是违法,公司那边也不同意。
这样一来,熊女士的关注点就重回到退款这事。
不过因为当时没有认真看合同就签了字,导致现在熊女士不管是在哪方面都处下风。
拿到金钱赔偿更是遥遥无期。
让人觉得可怜,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跟她自己拎不清有关。
首先就是借卵生子。这种行为也是相当令人感到迷惑,都能接受孩子不是自己的了,为何不能接受领养一个呢?
自己还不用遭罪,被伤害的可是自己的健康啊。
还有就是不看合同就签字,等出了事就找各方媒体,虽然说在这个过程中,熊女士是弱者,是受害者,但不看合同就签字,这主要责任还真的在于自己。
再有就是要考虑一下自己的条件是否具备养大一个孩子,双方父母都老了,需要用钱,自己两夫妻收入也不高,年纪也到了知天命。
而且前妻还欠了不少外债。
这个时候再生一个,是否真的是对他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