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赫火锅店贤合庄和谁开的(陈赫火锅店贤合庄再遭质疑)
陈赫火锅店贤合庄和谁开的(陈赫火锅店贤合庄再遭质疑)“明星餐饮公司是一种依靠明星流量变现的盈利模式,只不过以前明星餐饮通过高价菜单赚顾客的钱,如今转变为通过高价加盟费赚加盟商的钱。”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艳律师分析道。明星餐饮为何频频暴雷?尤其是陈赫,近期与贤合庄频频登上热搜,引来巨大的争议。明星餐饮是如何从一本万利,落到人人喊打的地步?明星在这样的合作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为何公司暴雷了,明星却隐身了?明星餐饮公司频暴雷
搜狐娱乐专稿(庄自修/文)
从前,明星当老板,名利双收。
如今,明星与开店挂钩,成了“割韭菜”的代名词。
前有关晓彤的天然呆被告上法庭,后有陈赫的贤合庄遭遇加盟商集体维权。
尤其是陈赫,近期与贤合庄频频登上热搜,引来巨大的争议。
明星餐饮是如何从一本万利,落到人人喊打的地步?明星在这样的合作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为何公司暴雷了,明星却隐身了?
明星餐饮公司频暴雷
明星餐饮为何频频暴雷?
“明星餐饮公司是一种依靠明星流量变现的盈利模式,只不过以前明星餐饮通过高价菜单赚顾客的钱,如今转变为通过高价加盟费赚加盟商的钱。”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小艳律师分析道。
据媒体公开报道,陈赫的贤合庄火锅,门店数量曾一度超过800家,每家的加盟费48万元,保证金5万元,一年吸金3亿多。
郑恺的火凤祥加盟费28万元,总共开了500多家,加盟费总额超1.5亿。
对比火锅的头部品牌小龙坎,加盟费是20万,贤合庄是它的两倍多!
此外,贤合庄的一位项目经理曾接受采访时透露,品牌对加盟的门店有很多要求,面积至少300平米,餐具、底料、桌椅等都要从总部采购,还要求加盟店把营业利润分一部分给品牌方!
高昂的加盟费,严苛的加盟条件,为何明星餐饮还会在短时间内吸引这么多加盟商?
王小艳律师直言,一方面,明星餐饮公司以明星为核心展开多渠道营销,让加盟商相信明星热度的变现能力很强,会有很多粉丝和路人为流量买单,加盟不需要考虑客源问题。
另一方面,通过明星的背书,加盟商对餐饮公司的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承担风险能力产生了过高的信赖,认为即使存在风险,大部分风险由品牌总公司承担,自己仍然可以赚到钱。
现实截然相反,大多数明星开店只是挂个名,所谓的明星老板只是噱头。
开店套路都是一样的。“公司先搞一个品牌,然后找个明星合作,明星占股但不出钱,双方签约后,明星负责帮品牌站台,公司去搞营销,他们会给第一个店投很多广告,把人气搞得非常火热,让大家以为这个店很火,在明星影响力的加持下,加盟商都以为自己能赚钱。”财经视频UP主“进击的沈帅波”说,“餐饮加盟收割的,大多都是没有开过餐饮的老板。”
在以前餐饮好做的时候,明星餐饮店开十家倒闭三家,大家觉得这是正常的。当餐饮店不好做的时候,明星餐饮店却还在大肆招商,赔钱的人多了,自然就聚集起来维权了。
“餐饮企业单纯依靠流量并非是获得成功的‘万能药’。”王小艳律师说,“大多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缺乏实际的餐饮行业经验,人员、设备、服务、管理等配套往往跟不上。行业很多龙头企业,如海底捞、喜茶等都是做直营,并未开放加盟,因为加盟容易失控。”
明星为何能够全身而退?
明星餐饮公司近来频频暴雷,曾站在台前享受老板名利的艺人,却隐身了。
天然呆出事之后,关晓彤工作室转发的声明中,撇清了自己与天然呆的关系,“关晓彤不是天然呆的合同主体,也没参与公司管理和经营”。
贤合庄遭遇加盟商集体维权,陈赫火速退出福建省贤合庄餐饮有限公司股东行列,摆明了避嫌,面对三番五次登上热搜的争议,至今没有任何回应。
明星为何在这场纷争中,能够完美隐身呢?
王小艳律师表示,大部分餐饮公司在与明星合作时,并不是让明星直接成为法定代表人、经理等工商登记上的公司相关人员,而是采用“明星合伙人”“首席创意官”等非公司法律术语头衔,公司即使暴雷了,明星需要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广告法》中,广告代言人的相关责任,以及基于合同约定,合同相对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公司系独立法人,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与加盟商基于合同的违约责任等。如公司存在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等问题,相关行政部门可对公司进行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王小艳律师说,“如果仅为普通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则是根据公司的盈亏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或承担损失。”
法律上,明星也许完美隐身了,舆论上,他们正承受着不利后果带来的影响。
如陈赫,因为贤合庄的问题,三番五次登上热搜,声誉受到不小的影响,他的多个社交账号下,都出现质疑的声音。
如今,明星和加盟商可以说是两败俱伤。
从明星角度来说,王小艳律师表示,这样的合作模式稍有不慎,就会影响明星的形象和声誉,且会为明星埋下巨大的法律隐患。因此明星对于此类合作应当十分谨慎,对潜在的品牌运营公司,以及该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进行详尽的商业尽调、财务尽调和法律尽调,对公司相关资质进行审查,明星本人试用公司的每一款产品。
而相关部门如行业协会、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此类高风险市场主体也应当加强监管,定期约谈公司负责人,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各项隐患。
对于已经受骗的加盟商来说,王小艳建议,其在品牌加盟前,必须要对品牌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财务、法律和商业尽调,尤其是在明星餐饮公司中,明星究竟是普通的广告代言人,还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要了解清楚。
如果因自身未能全面评估风险而盲目投资,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损失,不应将代言的明星作为靶子,通过辱骂、诽谤等侵犯他人名誉权等不当行为,或采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等过激的方式进行维权,反而给自己带来民事、行政等法律风险。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基于加盟合同向违约相对方提起民事诉讼,如存在合同诈骗的相关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