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期间出意外误工费怎么办(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是否可以双赔)
停薪留职期间出意外误工费怎么办(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是否可以双赔)一、怎么确定停工留薪期因第三人侵权获得的赔偿是普通民事赔偿,属于司法领域内的赔偿;而工伤赔偿是社会保险待遇赔偿,不属于司法领域内的赔偿,两者并非同一性质。劳动者既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赔偿误工费等损失;也可基于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误工费与停工留薪工资并非同一性质,工伤劳动者依法可以兼得,用人单位并不因劳动者获得误工费赔偿而免除其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义务。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劳动者依法存在两种请求权:一种是基于人身损害而享有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种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
案件详情朱某系某科技公司员工,公司为朱某缴纳了工伤保险。
2017年12月21日,朱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对于朱某交通事故,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朱某承担35%赔偿责任,其中误工费总额22156元,肇事方承担19490元,朱某负担2666元。
后朱某申请仲裁,要求某科技公司给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性质均为工资待遇,均系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工资损失的赔偿,两者功能和性质相当,不宜重复享受,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朱某尚有小部分误工费损失,故对朱某主张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支持并变更为2666元。朱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侵权人已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就医疗费在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内向其追偿。此处的工伤医疗费用指受伤职工因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医疗费用范畴,即使受伤职工获得第三人支付的误工费之后,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支付朱某停工留薪期工资3万余元。
分析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劳动者依法存在两种请求权:
一种是基于人身损害而享有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另一种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
因第三人侵权获得的赔偿是普通民事赔偿,属于司法领域内的赔偿;而工伤赔偿是社会保险待遇赔偿,不属于司法领域内的赔偿,两者并非同一性质。劳动者既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向侵权人主张侵权责任,赔偿误工费等损失;也可基于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误工费与停工留薪工资并非同一性质,工伤劳动者依法可以兼得,用人单位并不因劳动者获得误工费赔偿而免除其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义务。
停工留薪期一、怎么确定停工留薪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如何?
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误工费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破损车辆维修费用,车上装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由于车辆损失或者无法修复的车辆重置费;
(三)根据法律规定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的车辆,因交通事故而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为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
目前法院支持的就是对营运车辆有所谓误工费的赔偿。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也有赔偿。但是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则不会产生误工费;如果对方车辆不是营运车辆就不会有损失,如果需要对方举证。另外,如果需要赔偿的,我们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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