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几个月前找我谈话怎么办(领导找我的七次难忘谈话)
领导几个月前找我谈话怎么办(领导找我的七次难忘谈话)顺便有二句话有必要说一下。一是我父母一直不希望我为官,因此我从代干到副处,一直不敢对父母讲。是后来老家来人到东湖找我,票房的职工要他买门票,他说找童汉芳,票房出于对我的友好,就说既然是找童处长的那就进去吧(当然是免票)。父母得知此事后,只对我说一句话:那就好好干吧,不要让别人背后指脊梁骨。但我退休后做公益摄影时,有好心人对我父母讲:别人想法赚钱,你家汉芳还贴钱买相机为别人服务,我父母的回答还是一句话:他是做行善积德的事。领导代表党组织找我的第5次谈话是1986年7月的一天。当时找找我谈话的是升格为局的东湖党组书记陈昌和副书记张佐文。那年,我从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回炉班”学习回单位已有大半年了,在局整党办公室干文秘工作。当时领导找我谈话内容是要我任政治处副主任,分管宣传工作,从不在乎职务升迁的我,我也是满口答应。不过,那次我多说了一句在2001年应证的话:既然组织信任我,我一定会努力
我一直认为,职务只是党组织给我提供的一个工作平台,只要是职权范围内的事,就应该勤奋工作,真诚待人,克己为公,待人友好但不世故,依靠组织但不取悦谁,不依附于谁,正确对待他人评价(不要计较别人怎么议论),保持自知之明,要坚持善心善念善行,那怕自己受委屈也要努力做好份内该做的事,没有任何理由以权谋私,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
今天说说领导代素党组织找我的七次谈话。因为这七次谈话,都影响了我的行动。
第一次谈话是1973年底,批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前的一次谈话。那次谈话仿佛是昨天,找我谈话的是时任东湖庭园党支书王道华和东湖庭园民兵连长宋德芳,他们在肯定我申请入党的一年多时间内爱学习、肯吃苦、团支部工作有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工作方法简单的问题,特别要求我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王道华是土改出身的干部,老家是武汉洪山区花山人,他一口花山口音的对我说,群众意见说得对的,我们不仅要听,而且要改正;如果不正确的,只要不是恶意的,我们就要引以为戎,至于个别出于恶意的意见,只当对方是放狗屁好了。就是这次谈话,让我从此更加虚心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批评,不断改进工作。为此,不仅自己平时以身作则,积极带头,而且还和当时的团支部另一名副书记汪冬菊,到武汉三镇走访了我们单位的所有团员青年家庭。因此我在共青团工作岗位都受到団员青年的抬桩(支持)共青团工作一直走在全局全市同行的前列。
第二次代表党组织找我谈话的二个领导是时任东湖管理处副书记的鲁厚华和另一名政工科干部。他们当时说,你是青年党员,没结婚,希望我去大悟县公社做知青带队干部工作。那个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已由学校直接到农村的生产队,改为按单位(系统)下放至生产大队茶场或林场。武汉市园林系统对口下放的农村是大悟县宣化公社,从1974年开始就由单位派出干部带队前往,任务是协同当地干部处理知青在农村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保护知青正当权益。我听了领导的话后,没有丝毫犹豫就当即表示同意前往(真的是像电影的共产党员接受战斗任务那样表态,哈哈)。事后才知道领导先并沒有考虑安排我去,但先物色的人选要不是家庭离不开,要不是身体欠佳不能去。当时的我虽然是东湖团委的副书记,但仍是代干身份。尽管如此,我与东湖下乡的36名知青(分布在三个知青点)同吃同住同劳动,还和他们一起在半夜到稻田捉青蛙(那时物质还比较贫乏,也没环保一说),和他们一起去河南新县砍过柴(那时知青点的山无柴可砍)。在一般人眼里这一年工作应该很辛苦,但对于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根本不值得一谈。值得一提的是1976年10月10日,当我结束一年的工作时,还带着园林系统的部分知青年组长到红安县七里坪拜访了红军英雄团长方和明,还偶遇了当时在那里采访和体检生活、如今全国闻名的作家刘益善。一句话,那一年,我沒有辜负党组织对我的希望。
领导代表党组织找我的第三次谈话是1977年夏天。那年夏天的一天,时任东湖管理处党委书记和副书记的孙汝盘、范惟镒对我说,鉴于东湖园艺场党支部工作现状,党委决定你去园艺场先任党支部委员兼团支书,后任……你要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尽快熟悉情况。那个年代的磨山植物园和园艺场,交通极不方便,下派到那里任职的干部,工作并不好做。但我依然像电影中的共产党员那样表示服从分配,坚决完成任务。我去园艺场后,除了党支部的日常学习和会议外,从沒有少于三分之一的的时间到梨园队桃园队,和职工一起劳动,一起值夜班守即将成熟的水果。特别令人难忘的是为果树打药,用二个桶一担一担的担水(那时还不具备机械自动采水打药的条件)常常是肩压红了,仍然咬牙接着干。干了一年多,我又先后被职工选为民兵连长和工会主席,正当党支书戴诗春调走、党支部重新分工,党委安排我协助主持工作的袁志明时,遇上1978年底东湖风景区团委改选,当时的党委书记同意了团委一班人不同意党委提出的候选人而另提我作为候选人的意见,我也没负众望以绝对优势票数当选为东湖风景区团委书记。次年初,东湖党委将我从园艺场调回机关任职,让我在团委书记的岗位踏实的干了三年多。那三年东湖共青团也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也就是那几年我不仅认识了摄影启蒙老师韦学渊,而且还认识了在团市委工作后来任武汉市市长为我出版《东湖》画册写前言的李宪生。当然,远不止认识他们俩人,在团市委工作后来担任要职的其他人也对我从事宣传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是后话,就此打住。
领导代表党组织找我的第四次谈话是1983年7月的一天,找我谈谈话的是时任东湖管理处副处长的肖作国和另外一名组工干部。他们对我说党委决定我去东湖建筑工程队任党支部书记,他们说建工队青工占大多数(占80%),且任务繁重,你是木工出身懂业务,又做过共青团工作,相信你能挑好这个担子。那一年,我刚从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回来,对于党组织的安排,我更是无条件的一口答应了。说实话,那一年也是正值我结束了团委书记工作转岗做党务工作,能不能做好新的工作心里并没有底。同在机关工作的同事,也有不少人为我揑了一把汗,与我聊天说建工队的复杂,那一天我与大家一起抽了不少烟,不停的抽,抽得我头冒冷汗心发慌,事后才知道是醉烟了。我既然服从了党组织的安排,就必须想办法去努力完成任务,大量的事实说明只要做工作就会遇到困难,但只要敢于面对,克服困难的办法总会比困难多。我任党支部书记后和时任东湖基建科长兼队长的李天新同志,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借分配制度改革和军民共建环山道路的东风,依靠骨干,激励青工向上,改变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分配制度,很快打开了局面。与此同时,作为党支书的我,我和广大职工打成一片,该表扬的就旗帜鲜明的大会表扬,该批评就个别谈心,严重违纪的该处理的就公开处理。春节期间,我到每个职工家拜年,那年春节我的烟又抽多了,每家抽一枝,又抽得头冒冷汗心犮慌,我第二次醉烟了。那一年,东湖领导照顾我们领导斑子二个煤气罐子,我的一个让给了老同志。经过一年多的共同努力,东湖建筑工程队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单位经济效益也由接手时的全处倒教第一转变为顺数第二(第一是商业科)。
也就是那一年,为了提高写作能力,利用周末和业余时间,我还自费参加了人民日报新闻函授学习,做到了工作和学习俩不误。也就是那一年,我用一年的奖金购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台相机,并用那台相机拍下了我们建工队职工建成或管理施工的新景点,也有利于增強职工的荣誉感。
领导代表党组织找我的第5次谈话是1986年7月的一天。当时找找我谈话的是升格为局的东湖党组书记陈昌和副书记张佐文。那年,我从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回炉班”学习回单位已有大半年了,在局整党办公室干文秘工作。当时领导找我谈话内容是要我任政治处副主任,分管宣传工作,从不在乎职务升迁的我,我也是满口答应。不过,那次我多说了一句在2001年应证的话:既然组织信任我,我一定会努力好好干。如果不要我干,我就“玩”相机,继续为东湖做贡献。我也的确说到做到了,在我任政治处副主任12年的时间内,只干自己职责范围的事,该自己作主的就大胆干,该请示汇报的就按程事办事,从不越权,在领导和相关同志支持下,我任职的16年(包括后来任宣传部长的4年)东湖宣传工作逐步在省市宣传部挂上了“号”。那16年时间省市委传部的领导王重农、李岩、李宪生、李少云、李云飞、杨振兴、郭泽洲、张述传等和相关部门都做过具体的支持工作。因此我在1998年东湖撒消政治处、成立组织部和宣传部时,东湖党委又让我干了四年宣传部部长。这十六年,党组织对我所负责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给予了我“湖北省先进宣传思想工作者”“武汉市优秀宣传干部”“武汉市优秀外宣干部”等不少荣誉(前天已发专帖)。
顺便有二句话有必要说一下。一是我父母一直不希望我为官,因此我从代干到副处,一直不敢对父母讲。是后来老家来人到东湖找我,票房的职工要他买门票,他说找童汉芳,票房出于对我的友好,就说既然是找童处长的那就进去吧(当然是免票)。父母得知此事后,只对我说一句话:那就好好干吧,不要让别人背后指脊梁骨。但我退休后做公益摄影时,有好心人对我父母讲:别人想法赚钱,你家汉芳还贴钱买相机为别人服务,我父母的回答还是一句话:他是做行善积德的事。
还有一句话是什么是”回炉班”?早在1981年初,武汉市为了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决定主办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我有幸被市园林局党委选中,参加了武汉市第二期中青班学习,经过一年半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领导干部必备常识学习,就各自回原单位了,有不少学员回单位后就安排进了领导班子。只是后来随着形势发展,进县团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不仅有年龄要求而且还必须有大专以上文凭。于是中共武汉市委又将我们两期中青班的231名学员又收回党校学习半年,然后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发大专(党政专业)文凭。就在我回炉学习期间,东湖已由处级升格为局级单位,原处机关部门负责人只有有大专以上文凭的,也水漲船高升为处级干部了。我回单位后虽然也留在机关,但仍是科级的整党办文秘工作人员,然而,我对此没有半点牢骚,只知道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件事,经常白天跑基层,晚上完成文稿工作,因此就有了1986年夏天的那次领导代表党组织找我的任职谈话。
我一直认为,职务只是党组织给我提供的一个工作平台,只要是职权范围内的事,就应该勤奋工作,真诚待人,克己为公,待人友好但不世故,依靠组织但不取悦谁,不依附于谁,正确对待他人评价(也不管别人怎么议论),保持自知之明,要坚持善心善念善行,那怕自己受委屈也要努力做好份内该做的事,没有任何理由以权谋私,只有这样才对得起党组织的信任。因此,当东湖党委在1998年任命我为宣传部长时,尽管宣传部只有二个人,宣传经费很少,但我和李哓湘同志不讲工作时间,依靠各级党组织和相关同志,主动争取社会各方支持,东湖宣传部的各方面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同行前列,特别是新闻宣传和对外宣传,在各级媒体支持下,通过举办各种游人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极少的支出换来了东湖的经常有声(电台)有像(电视)有图文(报刊),扩大了东湖的知名度,服务了东湖的三大效益。
然而到了2002年初,我也遇到了令人尴尬的事。那一年初,东湖党委宣布撤消宣传部。当时的领导认为我不适合干实职岗位,(事后获知上级明文规定撤消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应优先安排工作)照顾我退二线任调研员,由于自己有喜欢的相机做伴,我很快适应了这种转变,仍用相机拍摄并宣传东湖乃至武汉。即便这样,我在2005年居然又遇到一件令人尴尬的第6次谈话。那是2015年是夏天,东湖党委组织部和纪委的部门负责人找我谈话,他们一脸严肃的对我说有人匿名举报我借出版东湖画册“搞”钱。这个“搞”字我当然明白是说我什么呵。不过,我听后却哈哈大笑了。为什么?
那是我已退二线3年的一天,时任湖北省建设厅厅长的张发懋对我说,国家级风景区唯独东湖风景区没有出版社编辑的摄影画册,希望你能完成这件事。我当然应该答应这件事。因此我就整理过去拍摄的东湖照片,不够的就补拍。在此期间,东湖梅花节开幕,我在梅园偶遇了李宪生市长,就壮胆请他为画册写前言,他不仅当即应允,还叮嘱了出版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当我的照片备齐找到美术人员设计时,省厅的专项资金因为东湖的报告迟迟没报,资金也就还沒到东湖计财处,然而举报我的匿名信却到了东湖领导那里,因此我当时不得不哈哈大笑。你说尴尬不尴尬?
其实,东湖党委派人找我调查是蛮正常的,是对我的爱护并没有坏处。不过,我在这里还是要说一句:童汉芳在经济向题上历来是公私分明的。业余喜欢玩的相机是用自己的钱买的,领导信任我让我参加接待拍照也只是时报时销当时用的胶卷和扩印费。我分管宣传工作期间做的画册和折页,没有一项费用超过他人做的费用,而且画册和折页的质量都是过硬的,都被市外宣办评奖。印象尤深的是,我曾应邀为磨山梅园做过一次软广告版面,那时长江日报最低标准是收费2万元,因为我的出面只收了1万4千元,我当然连稿费也没有。还有一次,牡丹园找楚天都市报做广告,对方开口要收十万元,几经商谈对方仍要收8万元,那时管牡丹园的负责人沈金惠找我,我当即电话时任楚天都市报总编说明情况,出差在江西的他当即电话回报社,只收了一万元。我在任职期间,是把别人打麻将和休闲周末的时间全用于接待和拍照片,除正常的稿费和单位发的钱敢拿外,其它来历不明的钱我是一律不会拿的。坦率的讲,我的确收到不少稿费单,但这些稿费连我的相机也养不起,却引起极少人的误解和个别人的眼红,甚至小人的暗箭中伤。
我在实职岗位前前后后有二十多年,从没有利用职务为家人和亲友谋过私利,在农村的弟妹也从没有找过我半点麻烦。因此,出于感恩的心,我一直不要弟妹们为老爸老妈出养老费。我的女儿的工作,东湖领导不安排,我也只自责自己没当好父亲,至今还在为她买保险。
就在第6次找我谈话的第二天,我应约去武汉展览馆为一次大型活动拍片,又偶遇了李宪生市长,他问我收到他写的前言沒有?我说没看见。他说回去问问。就在我拍完照片准备乘车回家时,单位机要室袁靖电话我,要我去机要室取李市长写的前言。因此,我拍摄的东湖画册总算出版了。
我退二线后,党组织还委派当时的副书记和组织部长找我谈过一次话,那是2006年的第七次印象深刻的谈话。他们说官传部恢复了,这里有宣传部长和老干处长二个职位供你选择。我说如果组织决定了我就服从,如果征求意见我就建议让年轻人上。我说上级文件规定五十六七岁退二线,我有五十六岁了怎么还上一线呢?我不知他们怎么向党委汇报的,我只知道最后的任命我是从组织部转到宣传部继续任调研员。此前,我曾被市领导临时借调到武汉新区拍摄当时的现状照片,我用的2台相机都是个人的,经时任办公室主任肖细才的帮助,找了当时工委的七个领导在报告上签字报销了其中的一台。报销后,如同1992年我参加市外宣办临时借调拍摄武汉一样,按时任局长鲁长清的要求将那台相机交给了科研所使用。这台报销了的相机也当即办了移交手续,将此相机交给了领导指定的人。我始终没弄明白的是我退二线仍是党组织决定的,并非我个人决定。而且我仍在拿自己的相机为东湖为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为什么法律给我的合法著作权却得不得保护,时任领导还明确支持盗版者打人呢?为什么使用我拍摄的照片不但不打招呼,而且连署名权也被剥夺了呢?为什么连我正常的办公电脑也不为我配备呢?他们这种行为应该不能代表党组织吧?
退休后,迎来了我人生的黄金季节,干自己喜欢且对他人和社会发展有利的事,好像没有人嫉妒,也没有人暗箭中伤,只有各方的支持,这十多年在武汉乃至湖北官媒和摄影、网络都给我很大的支持,在新闻摄影上仍为我保留了一席之地,在网络上也为保留了公益平台之地,这些恐怕是小人无法掌控的。
哈给,说以上这么多,只是想感恩党组织和过去那些无私帮助我前行的人,珍惜今天,过好每一天。
稿于2022年7月22日、
1975至1976年在大悟宣化公社的纪念
当选团委书记的纪念
玩新闻摄影的纪念
做共青团工作的纪念
退休从事公益摄影的纪念
入
批准入党的纪念
玩摄影的纪念
年青时当民兵的纪念
我自费购买的部分相机和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