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最低工资是多少一个月(专家观点最低工资越高越好吗)
法国最低工资是多少一个月(专家观点最低工资越高越好吗)1952年起,法国规定,如果通货膨胀率连续两个月超过5%(后降至2%),最低工资应相应增加;并且政府可以通过条例将最低增长工资提高到更高的水平。1970年的一项法律提出:“最低增长工资保证工资最低雇员的购买力及其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参与”,“通过最低增长工资的年度提升纠正最低增长工资与总体经济状况和收入之间的持久性失衡”,除了规定最低工资要随经济发展而增长外,还要保证收入最低的劳动者的购买力与国家经济发展同步。此后,法国又通过一系列法律逐渐完善了最低工资的概念和增长机制。自中世纪起,法国的行会就以谈判的方式让资方接受较高的最低工资。但法国大革命后,《夏勃里埃法令》取消了公民结社的权利,行会解散,劳动者团结起来获得最低工资的方式不复存在。为了争取更合理的收入,法国劳动者开始了长期的斗争,例如著名的里昂工人起义。直至1936年,法国以捍卫工人阶级利益为使命的社会党首次执政,推动劳资双方签订了《马提
摘要:法国的最低工资制度随社会和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
最低工资是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调控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的主要措施。国外的最低工资制度是怎样的,与我国有何区别,又有什么参考价值?
在以“最低工资与共同富裕:以法国为例”为主题的讲座中,法国普瓦捷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韩壮和与会嘉宾介绍了法国最低工资制度建立的过程、影响因素、存在的问题等议题,并结合中国的最低工资制度进行了讨论。
法国最低工资制度的沿革
韩壮教授指出,法国的工人运动一直以确定最低工资制度及其金额为主要诉求。因为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如果其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当低于一定限度时,会导致劳动者无法生存。
自中世纪起,法国的行会就以谈判的方式让资方接受较高的最低工资。但法国大革命后,《夏勃里埃法令》取消了公民结社的权利,行会解散,劳动者团结起来获得最低工资的方式不复存在。
为了争取更合理的收入,法国劳动者开始了长期的斗争,例如著名的里昂工人起义。直至1936年,法国以捍卫工人阶级利益为使命的社会党首次执政,推动劳资双方签订了《马提尼翁协议》,才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应“以行业集体谈判方式确定行业最低工资”,并且“集体合同必须包含最低工资”。
1950年,法国又颁布了关于集体协议的法律,全国跨行业性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才得以建立。法律要求“集体合同高级委员会负责研究用于确定国家跨业最低保障工资的预算构成”,即劳资双方给政府提供一个预算,最终由政府决定的混合式的最低工资确定机制。同时,法国劳工部规定,最低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小时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和各项福利。
此后,法国又通过一系列法律逐渐完善了最低工资的概念和增长机制。
1952年起,法国规定,如果通货膨胀率连续两个月超过5%(后降至2%),最低工资应相应增加;并且政府可以通过条例将最低增长工资提高到更高的水平。1970年的一项法律提出:“最低增长工资保证工资最低雇员的购买力及其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参与”,“通过最低增长工资的年度提升纠正最低增长工资与总体经济状况和收入之间的持久性失衡”,除了规定最低工资要随经济发展而增长外,还要保证收入最低的劳动者的购买力与国家经济发展同步。
法国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法国最低工资发展的历史脉络中可以看出,最低工资作为劳动法的核心概念,由于社会发生变化,相关法律也随之变化,并反过来对社会制度和就业制度造成了冲击。
首先,法国现行的最低工资制度已经不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而是让其也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其内涵已经扩展到了劳动法以外,与社会保障法交织在了一起。
但是,法国在社会保险的给付上却逐渐普世化,处于“国民收入中位数的60%”的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不工作也能享受到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金,每月最高有八九百欧元,与1300欧元左右的最低工资差距并不大。因而拿最低收入的劳动者可能不会觉得自己得到了体面的收入。
其次,从2003年左右开始,法国最低工资的增长速度超过平均工资增长速度。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劳动者是有利的,但最低工资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违背了法国制定政策的初衷。
另一方面,法定最低工资增长过快,甚至超过了绝大部分行业议定的最低工资,不仅抹杀了很多行业的工资档位,使得工作5年的人与刚工作的人工资没有太大差距,也使得行业工会的谈判失去了意义,最低工资成了政府单方确定的机制。
除此之外,最低工资应当以个人还是家庭的需求为标准制定?以及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最低工资是否也应发生变化等也是法国需要考虑的问题。
对中国最低工资制度有何启发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薪酬研究室副研究员贾东岚指出,无论是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还是我国的最低工资制度的功能定位都与法国不同。
改革开放后,1993年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最低工资制度,2004年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了我国的最低工资的功能定位是“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承担着“保基本”的功能。
2004年以来,我国最低工资整体上调整频率由快变缓、增幅也由大变小,基本与经济发展相一致。
此外,近年来我国也在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我们国家近年来也借鉴了法国、英国等国际通用的最低工资评估或者审议的机制,发挥政府、企业、工会三方的作用,充分考量最低工资调整对劳动者企业还有社会等多方的影响,逐步建立了全国和地方层面的最低工资评估机制。2004年以来,我国最低工资的地区差异和省内不同地区的差异也在缩小。
我国最低工资涉及到的群体远大于法国,所以相关政策的研究尤为重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常爽认为,下一步应当重点关注最低工资制度的保障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