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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国企遴选(泰安高新区两国企选聘总经理助理)

临沂国企遴选(泰安高新区两国企选聘总经理助理)4、职业素养方面。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职业信誉和作风形象良好。3、专业知识方面。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方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2、工作能力方面。有较强的战略决策、推动执行、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依法经营,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强。

临沂国企遴选(泰安高新区两国企选聘总经理助理)(1)

临沂国企遴选(泰安高新区两国企选聘总经理助理)(2)

泰安高新区国有企业“优才回引计划”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汇聚各方英才来泰安高新区施展才华、实现梦想,根据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国资委四部门《泰安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优才回引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泰安高新区国有企业人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为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泰安高新建设集团选聘2名总经理助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主要业务

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泰安高新建设集团为市管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由泰安市人民政府授权泰安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出资人并履行相关职责。泰安高新发展集团主要承担高新区管辖范围内双招双引、产业资本运作、项目管理、创业孵化、企业发展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等工作。泰安高新建设集团主要承担规划设计、城市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土地整理、资源开发经营、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并负责利用市场化手段,联合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

二、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2、工作能力方面。有较强的战略决策、推动执行、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依法经营,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强。

3、专业知识方面。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职业素养方面。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职业信誉和作风形象良好。

5、人选为泰安籍(籍贯或原户籍为泰安)人才,或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泰安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泰安常住户口的人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人选范围及条件

现任市级国有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国有企业的地市级公司)中层正职,知名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市级国有企业中层正职2年以上;

2、现任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大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2年以上;

3、应聘泰安高新发展集团总经理助理岗位的,应熟悉产业发展、投融资管理、双招双引、资本运营管理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具备专业的投资分析和风险防控判断能力。

4、应聘泰安高新建设集团总经理助理岗位的,应熟悉基础设施建设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工程建设和融资贷款业务,具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或融资贷款相关工作经验。

5、对特别优秀的,属于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泰安市人才引进“一事一议”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学历、年龄、任职资格等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泰安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引进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个人下载《泰安高新区国有企业“优才回引计划”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连同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见附件),发送至泰安高新区优选计划专用邮箱(邮箱地址:tagxrencai@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 姓名 手机号。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6日17:00截止,报名时间均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资格初审,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比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四)综合比选

采取面试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工作阅历和经历、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深入考察

根据综合比选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提出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等情况。

(六)组织体检

根据深入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组织人选进行体检。

(七)公示引进

根据综合比选、深入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任及待遇

(一)聘任管理。聘任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实行目标管理,由任职企业与聘任人员签订业绩目标责任书,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聘任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三年为一个任期,按年度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完成目标任务留任,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调整或解聘。

(二)薪酬待遇聘任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年薪制,薪酬按照泰安高新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有关政策执行,由企业董事会根据聘任人员能力水平、经营业绩和企业发展目标,参考同行业市场化薪酬待遇提出薪酬标准(30万元左右),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人才补贴。聘任人员符合泰安市、高新区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补贴、住房、子女入托入学、家属随调等政策。符合高新区“人才安居工程”、“青年英才集聚计划”相关政策,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3000元/月 、1500元/月、600元/月高学历人才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符合泰安市高学历人才补贴标准的,还可给予申请泰安市级高学历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2000元/月 、1000元/月、600元/月高学历人才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优选的博士研究生,在泰安市无自有住房的,首次购买商品房,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优才回引计划”实施中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内容,均在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所留电话的畅通。

(二)本公告由泰安高新区优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泰安高新区网站地址:http://gxq.taian.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538-8938816

来源: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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