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齐抓共管,齐抓共管刚柔并济
推动齐抓共管,齐抓共管刚柔并济多措并举加强矫正监督夯实制度根基,我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做为我院一项重点工作,在人力物力给予了一定的倾斜,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副检察长负全责,刑事执行部门具体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各项活动,提升干警素能培养,为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检察长宋彦军经常听取社区矫正工作的进程,积极为社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对特殊困难的社矫人员坚持帮扶到位。近年来,我们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0余份,建议撤销缓刑、假释的共5人,进行收监执行。教育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有效地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进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02
近年来,监外执行在当前的刑事司法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其对刑罚的执行效果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乾安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多年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把社区矫正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
01
夯实组织领导,
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我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把社区矫正工作做为我院一项重点工作,在人力物力给予了一定的倾斜,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副检察长负全责,刑事执行部门具体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各项活动,提升干警素能培养,为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检察长宋彦军经常听取社区矫正工作的进程,积极为社区矫正工作出谋划策,对特殊困难的社矫人员坚持帮扶到位。近年来,我们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中,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0余份,建议撤销缓刑、假释的共5人,进行收监执行。教育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有效地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进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02
夯实制度根基,
多措并举加强矫正监督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抓重点增强实效、讲配合多方联动、勤探索创新机制”的工作办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重点》等多项制度,全部做到上墙公开,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使矫正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做到有章有循、运转有序。
在日常检察监督中,我们经常性地深入全县十四个乡镇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核对基础数据、检查矫正对象档案,采取视频核查,每月与司法局联合进行视频检查,查看在司法所集中学习的社矫人员学习情况;坚持入户走访,与矫正人员谈心、谈话,对他们的情况及时掌握;经常性召开座谈会,与司法局共同研究、解决矫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有进村调研、交流会等形式。此外,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时,制发了《给社区矫正人员的一封信》,得到了省巡视组的表扬,我部门还被市委、政法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并受到了省委政法委综治办的表彰。
03
夯实协作渠道,
“勤来勤往”提高苗头掌握
为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在日常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我院刑事执行部门和县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坚持勤沟通、勤联系,每周核对一次基础数据、每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及时登记台帐。坚持每年开展两次大型的专项检查活动,每个月不定期的进村入户抽查,并通过视频每月核查一次矫正人员的遵规守纪情况。
了解到我县司法所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压力越来越大后,为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情况的发生,我部门主动联合司法局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20余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讲解了社区矫正的重要性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理后果,有效地缓解了司法所的压力。
04
夯实矫正监管,
“刚性监督”彰显法律权威
在监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按规定处罚,是有效震慑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无视社区矫正规定的必要措施,也是打击他们违法违纪行为的必要手段。社区矫正人员苗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乾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罪犯无视法律的规定,在矫正过程中未经居住地审批,突然搬离户籍所在地,不知去向,手机关机失去联系,刑罚未执行完毕,严重地违反了社区矫正规定。我们第一时间发出检察建议,乾安县人民法院及时作出了撤销苗某某缓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的裁定。裁定生效后,苗某某一直在逃,我部门联合司法局多次到相关各地各部门进行了摸排调查,最终将其成功抓捕,进行收监执行,使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踏踏实实做好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我们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对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对符合收监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坚决提请收监,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05
夯实矫正帮扶,
“柔性帮教”传递检察温度
我院刑事执行部门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也不忘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情况的了解,主动帮助社区矫正贫困人员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走访中发现居住在让字镇的于某某、孙某某两名矫正人员家庭生活非常困难,靠救济维持生活。我院刑事执行部门了解情况后,及时将此情况向检察长宋彦军作了汇报,检察长宋彦军当即表态,将这两个人作为重点矫正帮教对象和重点扶贫帮助对象,并带领我部门干警,走进了这两个特殊的贫困户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还为他们带去了农资产品,帮助他们研究种植计划,提供市场信息,感动得二人热泪盈眶,二人表示,一定努力改造,依靠诚实劳动脱贫致富,报答党恩,报答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
在平时工作中,常遇到像于某某、孙某某这样的社区矫正人员,不管什么样的社区矫正人员,不管他们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们总是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使他们认真接受矫正,确保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水字镇珍字村田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因致人死亡赔偿被害人抚恤金后,家中债台高筑,生活十分困难。了解情况后,我们及时与劳动部门沟通协调,安排其免费参加电焊专业培训班,顺利拿到了焊工技术资格证,与其哥哥联合办起了电焊修理厂,年收入5万元以上,有效地缓解了家庭的困境,慢慢走向新生。
各个实际事例的背后,传递了乾安县人民检察院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永远在路上的工作姿态,社区矫正工作事关法治乾安进程,事关平安建设大局。近年来,乾安县人民检察院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始终坚持把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摆在检察机关重要位置,努力提高矫正水平,不缺位、不松劲,保障社区矫正监管落实到位,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信任,促进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