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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头上司无能(不仅把顶头上司搞下台)

顶头上司无能(不仅把顶头上司搞下台)鲁迅提出诉状以后,章士钊怕事情闹大,就对鲁迅说,我可以给你一个一官半职,以消弭一下矛盾越来越激化,鲁迅坚决不同意。历史大学潮发生时,鲁迅正在该校兼职任教,讲授《中国小说史略》和《文艺理论》课程。他坚定地站在受处分学生一边,与杨荫榆和支持他的教育部进行对抗。这一显失公平的做法引起了学生和教职工的严重不满。当时的学生自治会请求杨荫榆校长收回成命,她不同意,就引发了当时著名的女师大学潮。学生要杨荫榆下台,离开校长的职位。但是当时担任教育总长的章士钊却不这么认为,还要保他。章士钊并未因为布告而止步。他查看了被砸碎的玻璃和校长办公室门上的封条,并现场询问了几个学生,然后不动声色的离开。四天后,教育部的一纸命令传到女师大。章士钊看到这个情况,专门写了一本“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呈文,交给了段祺瑞政府。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向学生做出让步,这是助长学潮这个不好的风气。

1925年8月15日,供职教育部佥事的鲁迅,向北洋政府凭证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状告教育部总长章士钊。平政院受理此案后,章士钊即以教育部名义进行答辩。一时间,鲁迅与章士钊的互辩你来我往,原告小科长、被告高居总长,这在当时就是一起夺人耳目的民告官诉讼案。

鲁迅虽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是出生于浙江绍兴师爷祖师地的他,天生就是刀笔吏。那么他为什么要状告章士钊呢?

顶头上司无能(不仅把顶头上司搞下台)(1)

1925年8月4日,刚刚再次出任北洋政府教育总长的章士钊,正要走进北京女子师范学堂,却看到校门贴着教员不得出入的一纸布告。这个令人有些匪夷所思的布告,源于一年前的一场风波。

杨荫榆当时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做校长。1924年,正好是国内军阀混战时期。当时在位的总统是曹琨,段祺瑞联合奉系把他赶下了台。所以当时这一带战争很多,导致很多学生不能按期归校。杨荫榆担任校长的期间办事比较武断,伤了学生的心。学生归校晚了,她就认为你不来就是迟到,那就退学。但是在具体处理时,杨荫榆借机严厉处置了平时不听话的国文系三名学生,要求她们退学,而对于和自己关系好的学生却放过不问。

这一显失公平的做法引起了学生和教职工的严重不满。当时的学生自治会请求杨荫榆校长收回成命,她不同意,就引发了当时著名的女师大学潮。学生要杨荫榆下台,离开校长的职位。但是当时担任教育总长的章士钊却不这么认为,还要保他。

章士钊并未因为布告而止步。他查看了被砸碎的玻璃和校长办公室门上的封条,并现场询问了几个学生,然后不动声色的离开。四天后,教育部的一纸命令传到女师大。

章士钊看到这个情况,专门写了一本“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呈文,交给了段祺瑞政府。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向学生做出让步,这是助长学潮这个不好的风气。

历史大学潮发生时,鲁迅正在该校兼职任教,讲授《中国小说史略》和《文艺理论》课程。他坚定地站在受处分学生一边,与杨荫榆和支持他的教育部进行对抗。

鲁迅提出诉状以后,章士钊怕事情闹大,就对鲁迅说,我可以给你一个一官半职,以消弭一下矛盾越来越激化,鲁迅坚决不同意。

在愈演愈烈的驱杨学潮中,北京各校千余人整队到东四魏家胡同章士钊家,抗议他压迫学生,压制学生爱国运动的行径。两百余名学生冲入张宅,与军警发生冲突,愤怒的学生将张宅捣毁。章士钊以鲁迅身为教育部官员,竟然参与学生闹事,并出任学校维持会总务主任,支持学生对抗政府等为由,于1925年8月12日呈请段祺瑞政府免去鲁迅教育部佥事的职务。

段祺瑞收到章士钊承送公函的当天,就下令照准了。鲁迅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特别气愤,因为他已经在教育部工作了14年,没有任何正当程序,就这样把他的职务免掉了。按照当时《文官惩戒条例》、《文官保障法草案》等规定的相关条文,对于鲁迅的免职,应该先交付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经讨论同意后再施行惩戒。

其实对于免职的程序,章士钊是一清二楚的。他在8月12日的成文中专门写上了,并请补交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核议,以完法律手续。

当时市政府的秘书长叫梁鸿志,他跟章士钊的关系比较密切,比较信任老朋友,所以拿来这个文件后,也没好好看,就直接匆匆发文表示支持。

鲁迅的这个职务由政府来撤销,而不是由专门机构来撤销是违反当时相关规定的,鲁迅就根据这一点,提出了他的程序错误,以此来告章士钊。

两天后,鲁迅亲自草拟起诉书,准备控告章士钊。

顶头上司无能(不仅把顶头上司搞下台)(2)

8月22日鲁迅赴平政院投递诉讼状,9月12日平政院正式决定由该院第一庭审理此案。

章士钊不仅仅是教育总长,也是司法总长,他本身精通法律。平政院把鲁迅的诉讼副本递交章士钊,章士钊巧妙地以《官吏服务令》进行答辩,有意回避《文官惩戒条例》和《文官保障法》。

10月13日,平政院给鲁迅送来章士钊答辩副本。11月16日鲁迅进行了回辩说,你有规定,按照规定来对我的行为进行判断,你有的话,那么我是违反规定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凭哪点说我是违反规定?

经过一番辩驳,1926年3月23日,平政院以互辩书中的理由作出裁决书,判决章士钊呈请免职之处分违法。这一场同僚间下级告上级的民告官案件,以鲁迅完胜而告终。

这个案子里,鲁迅是一个非常有影响的人,他的成功,确实很有说服力的,至少告诉人们,民可以告官,而且可以告倒。只要依据法律说清道理,我们最终民告官是可以告,而且能够告得赢。这也是为我们现在许多案例所最终证实了,也证明鲁迅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伟大的文学家,实际上他对法律的观念也很精准。

在这场鲁迅和章士钊的笔墨官司中,虽然二人没有直接对簿公堂,但也不能不说是一场非常精彩的对决。即便是在法律意识不甚普及的那个年代,鲁迅依然能够做到利用法律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

对于官司的败诉者章士钊来说,这次官司也对自身命运产生巨大影响,并自此淡出政坛。

鲁迅专门写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刑》的文章。在文章里,他把章士钊称为落水狗,说对章士钊这样一条落水狗应当痛打。这个文章后来也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以至于很多年以后,章士钊当时的一个养女叫章含之对她的父亲也心怀怨恨。因为鲁迅在文章中称章士钊为落水狗,因此章士钊的养女章含之也受到了波及,甚至有人也把章含之叫做小落水狗。

章含之有一次被骂了,急匆匆的去找父亲,说你当时为什么要迫害鲁迅,要镇压革命?章士钊当时听了之后很平静,就回答自己的女儿说,一个人的功过是非,历史自有公论,我现在跟你讲,你听不懂,也理解不了,我和鲁迅之间有些事情是误会,等你长大以后,你自己去做,独立时自己去判断。

来源:纪录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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