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王朝为什么没有兵权(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周王朝为什么没有兵权(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唐朝时期,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是中书令,尚书仆射,门下省的首脑是侍中、中书舍人、侍郎都是宰职一级。唐高宗李治执政期间,尚书省的仆射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才能位列宰职,某种程度说“参议政事、参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头衔成为宰职的级别界定标准。施行二十一年后,唐中宗李显复位成功后,又重新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命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的“平章”意思是审议辨别,负责对朝政做出决定;“同中书”就是与兼职负责中书省的事务,有相应的待遇和权力。“同平章事”属于额外派遣性质的官职,不受任何品级的限制,完全是皇权和朝政事务的需要。唐史中记载,只要是官职五品以上经皇帝授权就可以摆脱资历限制直接上岗。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情况,完全是皇帝为了增加朝廷内部亲信的数量来制衡其他权臣。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大将李勣加封同中书门下三品。光宅
“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是武周时期的一个官职,单听其名称洋溢着一股唯美的阴柔感,实际上它仍是唐朝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凤鸾都是极其阴柔的词语,只是武则天称帝自立以后,为了体现女权的特征,所以把位期间的官职名称进行一番偏向于女性化的包装。故取“鸾凤和鸣”之意,以此彰显女皇的“特色”,“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换汤不换药的替代品。
换汤不换药,内核上沿袭,形式上美化既然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相当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那么“凤阁”对应中书省,“鸾台”对应门下省,内核上沿袭旧有的“三省六部制”,外在上进行一番无用的折腾美化。
三省六部制自隋文帝创立以来,其根本目的旨在分割和限制宰相的权力。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六部囊括吏、户、礼、兵、刑、工分别总领全国的各个领域。三省之间分工不同又相互制约,中书省制定草拟诏令;门下省审核复奏;尚书省颁布发行。概括来说“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
武则天画像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的“平章”意思是审议辨别,负责对朝政做出决定;“同中书”就是与兼职负责中书省的事务,有相应的待遇和权力。“同平章事”属于额外派遣性质的官职,不受任何品级的限制,完全是皇权和朝政事务的需要。唐史中记载,只要是官职五品以上经皇帝授权就可以摆脱资历限制直接上岗。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情况,完全是皇帝为了增加朝廷内部亲信的数量来制衡其他权臣。
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大将李勣加封同中书门下三品。
光宅元年(684年),武则天下令“中书省”改名为“凤阁”,凤阁的最高长官称内史,为正二品官员宰相;“门下省”改名为“鸾台”。“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仍旧是宰职一级的官职。“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中最广为大家熟知的是狄仁杰。狄仁杰官位最高做到中书省长官内史令,相当于正三品的官爵。
施行二十一年后,唐中宗李显复位成功后,又重新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命名。
宰相是头衔,不一定是具体的品级唐朝时期,中书省的最高长官是中书令,尚书仆射,门下省的首脑是侍中、中书舍人、侍郎都是宰职一级。唐高宗李治执政期间,尚书省的仆射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才能位列宰职,某种程度说“参议政事、参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头衔成为宰职的级别界定标准。
由此可见,唐高宗之后的宰职不再是一二品大员才能资格,而是通过授予头衔的方式加封获得,这样做的最大优势便是增加宰职的数量,以数量稀释质量,使得相权的逐渐得到分散瓦解。“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不再是统领百官,一人之上,万人之下的朝廷首脑。
唐朝三省六部制结构图
以刺史为参照,看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官职大小
唐朝的刺史作为一州的最高行政长官有着行政级别上的差异,品级一般界定在三品下到五品下之间。
刺史品级的确定以唐朝州的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来划分,一般分为上州、中州、下州。
唐制依隋,唐太宗贞观十三年(公元639年)时期共有358个州,下设1551个县。各类州管辖的人口和对应的品级如下:
唐朝州等级和管辖人口
同样县也分为“上中下”三等,人口5千户以上是上县,人口2千户以上至5千户是中县,人口1千户以上至2千户是中下县,1千户以下皆为下县。
显而易见,上州的刺史级别最高是三品官员,其次是中州,下州的刺史一般情况下是五品。最为人们熟知的唐朝三大刺史韦应物、白居易和刘禹锡,恰巧此三人都曾经任职过苏州刺史。
唐玄宗李隆基在位的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下令将州改为郡,理所当然刺史也就改为太守,虽然之后又重新改回称州和刺史,但一定程度上将唐朝的州和郡、刺史和太守并无分别。
上州的刺史论三品官职,其下设置佐官有别驾,或四品下设长史,或五品下设司马、录事参军事;中、下州刺史无一例外都是四品以下官职担任,下设佐官仿上州。
唐朝苏州刺史韦应物
唐朝中后期由于盛世过后,帝国逐渐趋于走下坡路,边境一直饱受游牧民族政权的骚扰,为了适应边陲军事的需要,通常会在帝国的边境上设置都督一职,让都督们统领附近州的军政事务,随着时间的推移都督们逐渐地拥兵自重,变成后来割据纷争的节度使,特别是安史之乱爆发平定以后,朝廷一方面无力控制自主领兵的都督们,一方面又不得不依靠他们手里的兵来抵御外患,出于两种政治需要,朝廷只好开始广泛地推行节度使官职。一个节度使可以自领辖区内几个到十几个数量不等的州。
朝设47个节度使。这些节度使(相当于省的级别)逐渐地顶替过去刺史作为一方首长的位置,成为合法的行政官职。名义上统一归朝廷任命管理,实际上朝廷已经无权干涉节度使的内政,与此同时州(相当于地级市)不再受朝廷直接掌管,州首脑刺史的级别对应过去降低一个档次,相当于地级市的级别。自此唐朝的行政级别从过去“中央-州”两极格局变成“中央-节度使-刺史”三级格局。
唐朝中后期,两者在实际权力上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此时天下军政大权握在节度使手中,很多刺史都是由一方节度使的亲信担任,“三省”中的中书令、尚书令、侍中都无法直接对刺史构成级别上的压制。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的官职应该要远远大于州刺史的级别,即使在州刺史直接受命于朝廷的唐前中期,也仍然不可能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相提并论。毕竟“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最低级别是从三品起步,而州刺史最高是从三品封顶。
参考文献:《旧唐书》《新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