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高中教师(广东省学校教员的薪俸情况)
民国时期的高中教师(广东省学校教员的薪俸情况)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全国展开抗日战争,国家经费据拮,教师薪俸一般改发8成(有的学校甚至欠薪多年),称为“国难薪”。民国24年(1935年)前,广东使用白银(光洋),民国25年后才改用纸币。当时每月伙食费6-9元。上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物价比较稳定。如兴宁县白米每市斤0.07-0.08元,猪肉每市斤0.15元,生油每市斤0.12元,鸡蛋0.1元可买3只,蔬菜0.1元可买10余市斤。30年代末因抗战影响物价开始上涨。民国16年(1927年)9月,中央教育行政委员会修正公布的大学教员薪俸表(单位:白银,元):以上薪俸,因各大学经济情形而有不同。如上世纪30年代国立中山大学,一级教授月薪白银400元,一般教授月薪约350元,助教75元,校长月薪为800元。民国21年(1932年)的广东省物价,就以当时全省物价较高的梅县来说,柴每元40市斤,猪肉每毫2市两,白米每元7-8市斤
小学教员薪俸情况民 国17年(1928年),广东省教育厅颁发《小学教员薪水制度三原则》和《规定增加小学薪俸办法》,规定小学教员每人每月白银36元,年薪432元为最低数,凡合同教员不能小于此数,再根据学历、经验、工作效率以定增减。
上世纪20年代广东各地的小学多为私立,学校经费全靠自筹,即便是公立学校,由于军阀混战,军费浩繁,政府拨款仅占十分之一左右。因此,小学教员月薪,虽有政府行文规定,但各地方政府和学校并未很好加以执行。实际情况是,初小教员月薪为白银16-25元,高小教员为20-30元。
中学教员薪俸情况民国17年(1928年)8月,广东省教育厅颁布《中等教职员待遇及保障规程》,对中学教员薪俸的规定是:教职员薪俸分甲、乙两种。甲级中学校长月薪180元;教务、总务、训育主任各兼课8小时,月薪160元;专任教员授课16小时,月薪160元。乙级中学校长月薪140元;教务、总务、训育主任各兼课8小时,月薪130元;专任教员授课16小时,月薪130元。
省立学校教职员分甲乙两种:甲种职员薪由第9级起;乙种职员由12级起。甲种高级中学专任教员薪由第7级起;甲种初级中学专任教员薪由第9级起。乙种高级中学专任教员薪由第9级起;乙种初级专任教员由第12级起。
大学教员薪俸情况民国16年(1927年)9月,中央教育行政委员会修正公布的大学教员薪俸表(单位:白银,元):
以上薪俸,因各大学经济情形而有不同。如上世纪30年代国立中山大学,一级教授月薪白银400元,一般教授月薪约350元,助教75元,校长月薪为800元。
上世纪20、30年代的广东物价水平民国21年(1932年)的广东省物价,就以当时全省物价较高的梅县来说,柴每元40市斤,猪肉每毫2市两,白米每元7-8市斤。
民国24年(1935年)前,广东使用白银(光洋),民国25年后才改用纸币。当时每月伙食费6-9元。上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物价比较稳定。如兴宁县白米每市斤0.07-0.08元,猪肉每市斤0.15元,生油每市斤0.12元,鸡蛋0.1元可买3只,蔬菜0.1元可买10余市斤。30年代末因抗战影响物价开始上涨。
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全国展开抗日战争,国家经费据拮,教师薪俸一般改发8成(有的学校甚至欠薪多年),称为“国难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