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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教育机构排名(惠州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

惠州教育机构排名(惠州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三是社会信用良好。开办人及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挪用资金(公款)、偷漏税款违法行为;教育机构没有因管理失范、违法、虚假失信等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办学机构能突出办学的公益性,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进入“红榜”单位的民办教育机构通过本办法确定进入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诚信系统。

南都讯 记者蔡雯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职学校及市直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及惠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红黑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日前,惠州市教育局公布了惠州市民办中职学校及市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红名单”(第一期),共有40家民办教育机构入选,其中14家为民办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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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民办教育机构能进入“红名单”?惠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红黑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三个条件。

一是办学行为符合国家民办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机构设置、变更符合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变更要求、标准;机构管理符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能够落实到位;从业人员与教育服务规模相适用;能尊重和保护劳动者权益;无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能为社会提供安全、文明、和谐的教育服务。

二是要求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较高。能按规定招收学生,收费合法、合理;教学、服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素质较高;教学管理规范;教学内容符合规定,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良好,质量较高。

三是社会信用良好。开办人及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挪用资金(公款)、偷漏税款违法行为;教育机构没有因管理失范、违法、虚假失信等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办学机构能突出办学的公益性,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进入“红榜”单位的民办教育机构通过本办法确定进入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诚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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