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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考试规则与标准(科目三考试全部评判标准及详细分析)

科目三考试规则与标准(科目三考试全部评判标准及详细分析)7、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不合格。详解:5s内两次挂同一档位未成功累计时间大于15s。4、启动发动机时档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档),不合格。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不合格。6、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不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最新评判项目及标准、考试注意事项

科目三考试规则与标准(科目三考试全部评判标准及详细分析)(1)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合格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不合格,时间大于5s。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变更车道、路口行驶方向、靠边停车等)、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档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档),不合格。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不合格。

6、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不合格。

累计时间大于15s。

科目三考试规则与标准(科目三考试全部评判标准及详细分析)(2)

7、车辆在行驶中连续2次挂挡不进,不合格。详解:5s内两次挂同一档位未成功

8、行驶中空挡滑行,不合格。详解:时间大于5秒。

9、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信号行驶(路口导向车道、实线变道、违反禁鸣标志等),不合格。

10、不按规定速度行驶(超速行驶),不合格。

11、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不合格。详解:以实线内侧为准。

12、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不合格

时间大于10秒。

13、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详解:变相邻车道,行驶时间小于10s或转向灯未回位,再次变更车道。

1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不合格。详解:停车时间大于2s。

科目三考试规则与标准(科目三考试全部评判标准及详细分析)(3)

15、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 cm,扣10分

16、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扣10分。注意小车必须一档起步。

17、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不合格。

18、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 S即转向,不合格。

19、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扣10分。

20、上车准备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不合格。注意绕车距离离车在50厘米以内。

21、起步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不合格。

详解:行驶距离大于1米就扣分。

22、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驻车挡),不合格。

科目三考试规则与标准(科目三考试全部评判标准及详细分析)(4)

23、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

,不合格。行驶距离大于10 m评判。

24、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

扣10分。行驶距离为1m~10 m扣分。

2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

扣10分。时间大于2S扣分。

26、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5分。

27、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 分。转速大于2500转 扣分。

28、加减挡位操作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不合格。

详解:未采取一档一离合,完成从起步档到次高档的操作或越级加档

29、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扣10分。详解:超出各档位速度范围时间大于2s扣分。

一档0-20km/h

二挡5-30

三挡15-40

四挡﹥﹦25

五档﹥﹦35

30、靠边停车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距离内停车,不合格。150米以内造成靠边停车动作。

31、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注意以边缘线外侧为准。

32、下车后不关闭车门,不合格。车门开启时间大于15 秒评判。

33、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 cm,未超出50cm

,扣10分。注意以边缘线内侧为准。

3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50 cm,不合格。

3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以车门开启时刻为准

3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

扣10分。

37、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 分

38、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和右转弯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不合格。

详解:保险杠越过停止线前30m范围内未踩制动。

39、不按规定停车瞭望、有停车让行标志的未停车或保险杠越过停止线,不合格。

40、左转弯通过路口,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扣10分。

41、通过人行横道线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详解保险杠越过停止线前30m范围内未踩制动。

42、通过学校区域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详解:车速大于30km/h以标志区域起始位置为准距离不小于30m。

43、通过公共汽车站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详解通过站台前30米范围内未踩制动。

科目三考试规则与标准(科目三考试全部评判标准及详细分析)(5)

44、夜间行驶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45、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

使用远、近光示意,不合格。

46、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47、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详解:进入有照明道路后使用远光灯5s及以上评判。

48、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49、进入无照明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

扣5 分。进入有照明道路后使用远光灯5s及以上扣分。

50、模拟夜间灯光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51、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52、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

使用远、近光示意,不合格。

53、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不合格。

54、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55、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56、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57、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不合格。

58、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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