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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丈夫回应娶初中未毕业妻子(18岁男生迎娶14岁初中生)

大学生丈夫回应娶初中未毕业妻子(18岁男生迎娶14岁初中生)草案三审稿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其中,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增加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树立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被写入2019年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对法定婚龄暂不做修改,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定。

来源:河南映象网

11月28日,有网友爆料称,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一名18岁高中生娶了一名14岁的初中生。相关视频在网络流传后,引发众人关注。

大学生丈夫回应娶初中未毕业妻子(18岁男生迎娶14岁初中生)(1)

11月29日早上,潮阳区贵屿镇政府通报称:视频中男女均未成年,双方自由恋爱,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并未到民政部门登记,责令家长让女方回归原家庭。

大学生丈夫回应娶初中未毕业妻子(18岁男生迎娶14岁初中生)(2)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法定婚龄暂不作修改

2019年10月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

草案三审稿对法定婚龄暂不做修改,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树立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被写入

草案三审稿将“树立优良家风”写入其中,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同时,增加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关爱的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此外,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律师解读:监护人已涉嫌违法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这起事件中,女孩未成年,其父母或监护人已经涉嫌违法。依照相关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红星评论:受教育权比早婚更值得关注

十几岁的年纪,很多孩子都在忙着写作业,广东省汕头市贵屿镇一对少男少女却忙着结婚。11月28日,有网友爆料称,潮阳区贵屿镇一18岁高中男生迎娶一14岁的初中女生。视频中,两个孩子坐在一起吃饭,桌上有红烛和“双喜”。

红桌、红筷、红烛、红“双喜”……这样庄重的场面,与两个稚嫩的孩子联系在一起,不免给人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时代发展到今天,怎么还会出现如此难以置信的一幕?因为“18岁”与“14岁”两个年龄标签,很多人不由自主想起《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实际上,此事涉嫌违法之处不仅于此。涉事女孩在官方通报中被证实只有13岁,这样的年龄,别说是结婚成亲,发生性关系都可能意味着犯罪。

11月29日,潮阳区贵屿镇政府发布通报: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目前,贵屿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

在官方通报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当事人年龄,不仅两名当事人都被证实尚未成年,而且涉事女孩从年龄划分上仍属于幼女范畴。强调“自由恋爱”,这似乎在撇清家长包办婚姻的责任,但是,这样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是否懂得婚姻与恋爱意味着什么?在所谓“自由恋爱”的过程中,家长扮演了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双方家长“法制观念淡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但在早婚现象中,值得叩问的不仅是家长“法制观念淡薄”,同时还包括当地相关部门的态度以及当地农村地区的社会生态。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其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无旁贷。此次事件中,从“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足以看出,“法制观念淡薄”的不只是当事人家长,双方举行婚礼摆出宴席的时候,当地村委会是否对此一无所知?根据通报,女孩系“休学”,这当然与“辍学”有所区别。但是否有合理休学理由,休学在家却忙于“自由恋爱”,当地教育部门为此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尽到了应尽职责?

此事引起轩然大波之后,涉事女孩已被要求回归家庭,但其家长能否积极履行监护职责,眼下仍需打上一个问号。如果女孩家长不能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如果涉事女孩的受教育权得不到足够的保障,类似现象恐难以杜绝——相比起在家无所事事,早点结婚成亲也许正是一些家长眼中的“正事”。所谓“农村风俗”,显然不仅限于一家一户,甚至不拘泥于某时某地——据报道,数年前,云南金平县就曾因普遍存在的早婚现象备受关注,在那里,女性生子的年龄普遍在14、5岁,甚至有的家庭是12岁恋爱13岁生子。

“高中男生迎娶初中女生”的诡异画风背后,可能是一种存在的沉重现实。农村地区的早婚与辍学总是如影随形,虽然不是每一个辍学孩子必然会早婚,但每一例早婚现象必然伴随着辍学。特别是对于农村女孩来说,如果家长不能转变读书上学是“浪费”的观念,早点结婚生子可能将成为她们无从逃避的“命运”。当法制观念在一些地方的农村习俗面前节节败退的时候,不仅孩子的正当权益无从保障,甚至他们的命运轨迹也早已被设定。

按照官方通报,贵屿镇政府将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此次事件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矫正家长观念之余,扭转所谓“农村风俗”无疑更加重要,由此必然需要加大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不让一个适龄孩子辍学在家。毕竟,相比起辍学成亲,那些辍学之后无所事事甚至惹是生非的孩子更令人忧心。

映象网综合自潮阳发布、时间视频、红星新闻、观察者网客户端、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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