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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生火灾学生无比悲痛(突发托管所着火)

学校发生火灾学生无比悲痛(突发托管所着火)2018年10月26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在莱城区凤阳路南首一居民厨房内发生一起疑似液化气泄露爆燃事故。案例29月19日,广西柳州香桥路一家午托中心突发火灾。由于事发突然,且该路段正处于放学高峰时段,事发时有不少过往和围观车辆。据悉,消防员赶到后用了半个小时将火彻底扑灭。该起事故中共疏散80余名师生,由于疏散及时,无人员伤亡。据初步了解,此次起火的原因是电表箱短路。

学校发生火灾学生无比悲痛(突发托管所着火)(1)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父母工作繁忙,如何安置孩子成了一大难题,于是各地的托管培训班开始火热起来!

各式托管机构琳琅满目,这些机构是否正规?家长们真的能放心吗?

案 例 1

9月19日,广西柳州香桥路一家午托中心突发火灾。由于事发突然,且该路段正处于放学高峰时段,事发时有不少过往和围观车辆。

据悉,消防员赶到后用了半个小时将火彻底扑灭。该起事故中共疏散80余名师生,由于疏散及时,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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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了解,此次起火的原因是电表箱短路。

案例2

2018年10月26日上午11点50分左右,在莱城区凤阳路南首一居民厨房内发生一起疑似液化气泄露爆燃事故。

该户主的南沿街二层楼房有小饭桌服务中心一处。爆燃时,有学生在院内,爆燃导致户主、学生17人划伤、擦伤,其中,14名学生轻微伤、3人(户主及2名学生)伤情明显但无生命危险。

案例3

2013年3月18日晚,乐清市柳市镇功力培训托管中心发生火灾,小学六年级女生林羽辰不幸遇难,小学生郑某重伤,另有3名小学生和2名保姆受伤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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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力培训托管中心系非法培训机构,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已经非法开了好几年,生源主要来自周边的小学。

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刘某(湖北黄石人)、刘某妻子吴某(乐清虹桥镇人)、石某(湖北黄石人)已被乐清警方控制。

年轻的女孩像花儿一样美丽,只是还未绽放就被大火吞噬!

血淋淋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各位家长在选择托育机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

小编整理了一份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各位家长请仔细阅读,严格按该标准为孩子选择托育班!

关于印发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人口函〔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根据《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指南》),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健全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管严控托育机构火灾风险,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组织开展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指南》内容讲解和答疑释惑。要指导托育机构对照《安全指南》进行自查自改,落实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2年1月14日

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本指南中的托育机构,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为规范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如下指南。

一、消防安全基本条件

(一)托育机构不得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地下或半地下,具体设置楼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二)托育机构不得设置在“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和彩钢板建筑内,不得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三)托育机构与所在建筑内其他功能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当需要局部连通时,墙上开设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托育机构与办公经营场所组合设置时,其疏散楼梯应与办公经营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四)托育机构楼梯的设置形式、数量、宽度等设置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疏散楼梯的梯段和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托育机构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托育机构中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其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

(五)托育机构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不得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为防止婴幼儿摔伤、碰伤,确需少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时,应与电源插座、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六)托育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大中型托育机构(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的有关规定)应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不安装声光报警装置);其他托育机构应安装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建筑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托育机构应设置满足照度要求的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托育机构每50平方米配置1具5Kg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或2具6L水基型灭火器,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具。

(七)托育机构使用燃气的厨房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以及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并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八)托育机构应根据托育从业人员、婴幼儿的数量,配备简易防毒面具并放置在便于紧急取用的位置,满足安全疏散逃生需要。托育从业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协助婴幼儿疏散逃生的能力。婴幼儿休息床铺设置应便于安全疏散。

(九)托育机构应安装24小时可视监控设备或可视监控系统,图像应能在值班室、所在建筑消防控制室等场所实时显示,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0天。

(十)托育机构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应由具备电气设计施工资质、燃气设计施工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实施,应采用合格的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和燃气灶具、阀门、管线。

二、消防安全管理

(十一)托育机构应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负责具体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托育从业人员应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托育机构与租赁场所的业主方、物业方在租赁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

(十二)托育机构应制定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培训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三)托育机构应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十四)托育机构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半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尤其是加强协助婴幼儿疏散逃生技能的培训。

(十五)托育机构应定期检验维修消防设施,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不得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十六)托育机构不得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禁止吸烟,并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十七)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托育机构厨房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每季度应清洗排油烟罩、油烟管道。

(十八)托育机构的电气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接头应采用接线端子连接,不得采用铰接等方式连接。不得采用延长线插座串接方式取电。

(十九)托育机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将电气线路、插座、电气设备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制作的儿童游乐设施、室内装饰物等内部及表面。

(二十)托育机构内大功率电热汀取暖器、暖风机、对流式电暖气、电热膜等取暖设备的配电回路,应设置与线路安全载流量匹配的短路、过载保护装置。(二十一)托育机构内冰箱、冷柜、空调以及加湿器、通风装置等长时间通电设备,应落实有效的安全检查、防护措施。

(二十二)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不得在托育机构的托育场所、楼梯间、走道、安全出口违规停放、充电;具有蓄电功能的儿童游乐设施,不得在托育工作期间充电。

四、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

(二十三)托育机构的房间、走道、墙面、顶棚不得违规采用泡沫、海绵、毛毯、木板、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二十四)托育机构不得大量采用易燃可燃物挂件、塑料仿真树木、海洋球、氢气球等各类装饰造型物。

(二十五)除日常用量的消毒酒精、空气清新剂外,托育机构不得存放汽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十六)托育机构应定期清理废弃的易燃可燃杂物。

五、安全疏散管理

(二十七)托育机构应保持疏散楼梯畅通,不得锁闭、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得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二十八)托育机构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并设明显的提示标识。设门禁装置的疏散门应当安装紧急开启装置。

(二十九)托育机构疏散通道顶棚、墙面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凸出装饰物,不得采用镜面反光材料等影响人员疏散。

(三十)托育机构不得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必须设置时应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及时开启。

六、应急处置管理

(三十一)托育机构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婴幼儿疏散应有专门的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法,明确托育从业人员协助婴幼儿应急疏散的岗位职责。

(三十二)托育机构应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演练,尤其是要针对婴幼儿没有自主疏散能力的特点,加强应急疏散演练。

(三十三)托育机构应与所在建筑的消防控制室、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建立可靠的应急通讯联络方式,并每年开展联合消防演练。(三十四)托育机构的从业人员应掌握简易防毒面具和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灭火毯的操作使用方法,知晓“119”火警报警方法程序,具备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应急疏散逃生的能力。

(三十五)婴幼儿休息期间,托育机构应明确2名以上人员专门负责值班看护,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快速处置、及时疏散。

托育班本质上也属于“九小场所”。其实所谓的“九小场所”都是人们经常接触的地方,若是这些地方的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发生大事故!

下面小编为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九小场所”,以及“九小场所”安全注意事项,各位家长请仔细观看!

哪些是“九小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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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3、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5、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6、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7、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8、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九小场所”安全提示

● 提示一

进入沿街门店和“九小场所”时,请您注意消防安全。不要吸烟,不要使用明火。

● 提示二

请留意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如遇火灾,请您按疏散提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正确、快速、有序的疏散、自救。

● 提示三

请留意消防设施器材、逃生设备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请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请记住“九要”“九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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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都应该有危机意识

疾病、地震、火灾、海啸、突发事件等

灾难在突发情况下防不胜防

而应急包可以助您逃过险情

一定要对此引起重视

准备好必要的应急装备

给生命一次缓冲的机会

应急包适用于应急状态下,让受灾人群可以自救互救,为救援争取时间。其中包含便携式灭火器、保温毯、逃生绳、医药包、灭火毯、呼吸器、荧光马甲、荧光棒及安全斧头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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