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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魔王爱上了蠢蠢的兔子(有一个混世大魔王却爱上了一个小公主)

一个魔王爱上了蠢蠢的兔子(有一个混世大魔王却爱上了一个小公主)缘分说是奇妙的,我是真的信了,以前从没怎么见过的人,突然无时无刻的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5.而那天的陈深看起来骚气的很,带着一副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极其骚粉的T恤跟浅蓝色的短裤,还有一双家居到爆表的海绵宝宝的人字拖,翘着二郎腿坐在公交站的塑料长椅上。这人吧都有个好奇心,我是真没想看陈深的微信,可好死不死的我却坐在他的旁边,而且我手机还没电,很无聊的好嘛。主要是这个蠢子还把手机亮度提到最高,听个语音还外放,我不想听不想看都很难。

一个魔王爱上了蠢蠢的兔子(有一个混世大魔王却爱上了一个小公主)(1)

1.

他叫陈深,他叫我何子子。

我俩算认识的时候是在一辆回学校的末班公交车上。

晚上十点多,再加上五月份已经开始燥热的天气,路上有许多人手拿着扇子手拎着西瓜或者舔着冰棒,再溜着狗或者自家的孩子闲来无事散着步。

而那天的陈深看起来骚气的很,带着一副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极其骚粉的T恤跟浅蓝色的短裤,还有一双家居到爆表的海绵宝宝的人字拖,翘着二郎腿坐在公交站的塑料长椅上。

这人吧都有个好奇心,我是真没想看陈深的微信,可好死不死的我却坐在他的旁边,而且我手机还没电,很无聊的好嘛。

主要是这个蠢子还把手机亮度提到最高,听个语音还外放,我不想听不想看都很难。

5.

缘分说是奇妙的,我是真的信了,以前从没怎么见过的人,突然无时无刻的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

在图书馆自习能碰见,选修课上能碰见,食堂吃饭能碰见,穿着睡衣拎着澡篮洗完澡回来能碰见,就连去个超市买个卫生巾都能碰见,陈深拿着两盒奥利奥排在我后面小声地对我说,哟,量还挺多的嘛,估计这得来一礼拜的吧。

滚!

若说是机缘的巧合倒不如说是命运的安排,上天注定要让一些发生的事情是无可避免的,还是会发生,你躲不掉也逃不了。

就像我染上了剧毒,而陈深是唯一的那颗解药。

我不知道我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可能是在图书馆的书架上他站在我身后帮我拿书的时候吧。

可能是在选修课上因为我走了神,陈深主动站起来回答我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吧。

可能是在食堂他不嫌弃的还把我的饭菜吃掉的时候吧。

可能是在我洗完澡穿着睡衣头发湿漉漉的走在校园里,他把他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的时候吧。

可能是在超市他看见我来大姨妈后又折回货架上给我拿了包红糖的时候吧。

也可能上次在他送我到宿舍楼底的时候吧。也可能是在公交车上吧。

在很久之后我问他当时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陈深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谁叫你矮,谁叫你蠢,谁叫你不爱吃肉,谁叫你平胸,谁叫你痛经。

我踹了他一脚,谁让你神经病发作的。

总而言之,我确信,我喜欢上了陈深。

6.

有一天晚上凌晨两点多,我正睡的迷迷糊糊的,陈深哭着给我打电话说,何子子怎么办啊!我还是忘不掉她啊!我该怎么办?我尝试了那么多办法,我真的快疯了。

那个女孩叫瑶妃,就是陈深喜欢7年的姑娘,那是我第一次看她的照片,长的特甜美,那是在陈深喝醉酒的时候我翻了他的钱包和偷看了他的手机。

也是我头一次看见他哭。

对,我爬窗了。

寝室在二楼,我学着室友交给我的三脚猫功夫,跳下去的时候顺利地崴脚了,可这个又算的了什么呢。

当我一瘸一拐的赶到大排档的时候就看见一具万念俱灰的“死尸”躺在地上,又是那件骚粉的衣服和浅蓝色的裤子还有海绵宝宝的拖鞋。

我忍着疼痛大步流星的走到他面前踹了踹,陈深,赶紧给我起来回学校!

完全没反应。

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从我脸上滑下,该死的,我哭了。吓得我连忙拿手背擦去,可泪腺就跟爆炸了一样连绵不断的往下涌,像极了手足无措迷了路找回家的孩子。

越擦越多。

索性不管了,一屁股了下去,陈深背对着我,我在他背后拿手捂着小声的啜泣。

我给大排档的老板几百块钱包了最后几个小时,也别告诉他我来过,就这样我坐在他后面哭了一晚上,他趴在地上睡了一晚上。

这一晚,陈深喊了瑶妃这个名字87次,我在心里羡慕了她87次。

7.

第二天大一早我没等陈深醒来我就先走了,至于他后面如何回的学校我不知道。他再联系我的时候已经是五天后了,陈深跑到我宿舍楼底下歇斯底里的喊我。

见面时就像提前说好的一样谁也没提那件事,就跟女生的大姨妈一样,陈深每个月也总有那么几天不开心。

当然了他不知道我去过大排档那里守了他一夜,不知道我脚崴了请了病假呆在宿舍五天没能出门。

走啊,下来,咱玩去!我请你吃老成家的关东煮!

太晒!不去!

晒你王八犊子,小麦色是健康肤色,快跟我一起沐浴阳光。不去你会后悔啊!

我还是不争气地回了他,等我半小时!

好。

喜欢的人嘛,他说什么都是对的,说什么我也答应,尽管他喜欢的那个人也并不是我。因为我变成了陈深,我也开始犯贱,甚至刻意的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我穿了件米白色的连衣裙,把头发披下来弄成中分,画了个淡妆。

半个小时后我出现在他的单车后座,我一出来,陈深眼神里我看到了一闪的光芒,他说,好看。

我在心底里乐开了花,欢喜地跳了上去坐在他的后座上。那一天的下午是整个夏天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下午,我在背后小心翼翼地扯着他的衣角,也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柠檬味的沐浴露。

知了在绿荫的大树上叫的不停,可那天我却分外的喜爱这个声音。

五六点下班的高峰期,车水马龙的街道,我眯着眼抬头看着藏在大树里若隐若现的光线,忍不住一个劲儿偷偷的傻笑,原来因为一句话也可以让心情这么愉快。

我天真的以为喜欢吃炸酱面的他,会因为饿了吃了包薯片或者吃了几个苹果就能管饱。

在很多年以后,也有人问我夏天是什么样子的,我回答说,是下午五六点的阳光,是一辆银白色的自行车,是路边的啤酒和烧烤,是西瓜冰棒还有一个少年。

一个魔王爱上了蠢蠢的兔子(有一个混世大魔王却爱上了一个小公主)(2)

8.

再后来,陈深跟瑶妃在一起了。

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陈深即将毕业了。

这一年里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我的本性在他面前也随之暴露无疑。

陈深说我简直就是西游记里牛魔王,神雕侠侣里的梅超风。

他也经常带我逃课出去玩,我向来比较宅,陈深就带我走遍这所城市的每个好玩的地方,还教我翻墙去网咖打游戏,也常拖着我去图书馆帮我过四级,淘到新鲜的小玩意的时候就像变戏法似的变给我。

我以为这一年里我们会在一起,我以为他会喜欢上我,我以为他忘记了瑶妃。

只是原来他爱吃的其实一直是炸酱面。

离开学校的前一晚,他打了最后一通电话给我说,我跟瑶妃在一起了。

事情都来的太突然,故事的发展总是这样,你来的猝不及防,走的也毫无征兆。

我不知道瑶妃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也不知道他们这段时间又发生了什么,陈深都没有告诉我,我也无力去问他。

那挺不错啊!挺好的!恭喜啊,以前的苦难没白受。他不知道我握着手机的手在颤颤发抖,不知道我的眼泪比上次还凶猛。

他舒了口气说,是啊。我自己也没有想到我还是那么喜欢她,我以为只要我不提她,不去想她,就能忘记。可是当我一看见手机上面显示她的名字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以为的都是我以为。

哈,对啊,我以为的以为也是我以为的。我在心里狠狠的嘲讽自己。

陈深说,何子子,这大学里能认识你挺开心的,真的。你是一个挺好的姑娘,就是蛮横了点,八卦了点,矮了点,瘦了点而已,其它都还不错的。对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会吗?你他妈那会看我微信你以为我不知道?我是故意的,我知道自己没身上没钱了,就引诱你让你同情我可怜我,好让你待会帮我付一下车钱,其实那会我刚通宵打游戏出来呢。哈哈哈哈。

脑子唰的一下思绪就将我带回了一年前的那天晚上,想起脑海里浮出的画面我不禁地摇了摇头舒缓了下心情说,你丫的怎么不去死?我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吗,你好好跟我说不就完事了,我又不会不帮啊。

你不知道吗?不演戏我浑身难受啊!陈深在那头故作轻松的大笑起来。

我没接话,两眼发神的望向窗外,他也没再说话,我们都知道这天一亮,陈深就要离开学校。

陈深说,我知道你想说或许瑶妃不喜欢我,我自己也这么想过,可是我还是想试一次,说我渣男一个也行,犯贱也行,可没办法啊,我就是喜欢她,我就是那只飞向大火里的飞蛾,我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还是没有接话,有些东西我还未拥有,就已经失去了。

陈深说,对不起,何子子。

我知道对不起是什么意思,可我还是想亲口听他说出来,好像这样我才能真的死心一样。

他说,我想过我们之间,后来我觉得这对你不公平。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会用一生来铭记,如果以后你看见我灰头土脸的样子,那是我扑向火里的结果。

哈哈哈哈好的,再见啦,我得睡觉了,明天还有课呢,我就不去送你了啊,保重。

好吧,那再见了,子子。

我一夜未眠。

9.

那句子子过后就再也没人这么叫过我了,室友说陈深就是个万年备胎,我笑了笑,可谁不是呢,我也是陈深,我是他的备胎。

就像那些说什么敬往事一杯酒,再爱也不回头,那都是狗屁。实际就算醉到黄昏独自愁,如果那人伸出手,你还是会跟他走。

那一晚过后,我们两个万年备胎狗的故事就结束了,我也再没有见过陈深。

其实我不喜欢备胎这两个字,在爱情里喜欢谁是自己的事情,当你愿意为一个人付出的时候,哪里顾得上有没有回报这个东西。

除非失望到了顶点后,就不会回头,咬到舌头才知道吃东西不能太着急,爱过错的人才知道不是执着就能在一起,所有的经历都是必然,不摔跤永远不知道哪里的路最平坦。

我想我跟陈深就是这样。

也像很多事没有来日方长,很多人只会乍然离场。

陈深突然的消失,听他留级的室友说他出国了,再一次远赴她的地方。

也许失望带着恨吧,也许难过也有不甘吧,也许决绝也带着不舍吧,终究不是对的人,何必苦苦纠缠,从此不再打扰,不说祝福,不求后会有期。

可那些后来躺在黑名单的人,最开始也都是踩着七彩祥云来的呢。

后来我把微博个签改了,我就是混世大魔王,你去保护你的小公主吧。

10.

喝醉酒的那天我翻开他手机的备忘录,置顶的那条上面写着:

瑶妃喜欢粉红色,喜欢天蓝色,喜欢海绵宝宝,喜欢穿米白色的连衣裙,喜欢吃关东煮,喜欢....

噢,对了,我叫何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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