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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了必须坚持的:邓小平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了必须坚持的

邓小平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了必须坚持的:邓小平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了必须坚持的1986年12月30日,邓小平在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批评从中央到地方,在思想理论战线上软弱,丧失了阵地,放任资产阶级自由化,好人没有勇气讲话,好像自己输了理似的。邓小平斩钉截铁地说:“没有什么输理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讲,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讲。要争取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人民民主专政不行,不能让那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造谣诬蔑的人畅行无阻,煽动群众。”1980年2月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邓小平把现阶段的政治路线定义为一心一意搞四个现代化;思想路线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但是,“我们贯彻这条思想路线,就要反对教条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离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有根,没有方向,也就谈不上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在这里,邓小平把四项基本原则提到了是我们国家“根”的高度,指明了它的重要性。在这次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与

务虚会议,是指各级政党、政府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等的决策层就组织机构整体战略或某项具体工作,从政治、思想、政策、理论等诸方面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创造理论、制定路线、提出纲领、确立原则的会议。1979年初,中共中央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是最有名的务虚会之一,四项基本原则就是邓小平在该次会议上提出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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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

1979年1月9日,刚担任中宣部部长不久的胡耀邦主持召开中宣部部务会议,正式确立了理论工作务虚会的议程。会议议程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中宣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召开,邀请中央和北京理论宣传单位160多人参加,各省市派来1位联络员,从1月18日开到3月16日。第二阶段以中共中央名义召开,邀请各省市派人参加,扩大到400多人。后因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开大会,中央理论宣传单位原小组继续讨论,地方则以省市为单位进行讨论,从3月28日开始到4月3日结束,会议前后历时3个多月,算是一个长会了。

会议的讨论主要在第一阶段,胡耀邦在1月18日第一次全体大会上发表讲话,明确提出会议的两个目的:“第一,要总结理论宣传战线的基本经验教训。总结经验,可以总结两年,也可以总结十来年、三十年。建国三十年来,理论宣传战线有许多好的经验,也有许多教训,要把这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总结起来,把思想理论上的重大原则问题讨论清楚,统一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来。第二,要研究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之后理论宣传工作的根本任务。这两个目的是互相联系的。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也是为了向前看,把我们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使理论工作更加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胡耀邦的这个讲话,实际上是理论工作务虚会的具体指导方针。

在这次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与会者思想高度解放,但是会上个别人发言不够慎重,讲出很多中央认为不能讲、不能议的东西;甚至有人否定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本人,要连根拔掉毛泽东思想;也有人指出把党领导国家写入宪法很不恰当。在讨论中,有人提出“不能认为我们的经济制度已经是社会主义的了”的观点;还有人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正在消亡中的国家而不是一个不断强化的国家”,“无产阶级民主的发展和国家的消亡是一回事”。

这些言论显然有些过头,引起邓小平等革命家的警惕。邓小平在和胡乔木谈话时说:“看理论工作务虚会的简报,越看越看不下去。”胡乔木也说,这个会越开越不像样,这个也否定,那个也否定,归纳起来是五个否定,即否定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

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他指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这四项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强调,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

1980年2月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邓小平把现阶段的政治路线定义为一心一意搞四个现代化;思想路线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但是,“我们贯彻这条思想路线,就要反对教条主义,反对修正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离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没有根,没有方向,也就谈不上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在这里,邓小平把四项基本原则提到了是我们国家“根”的高度,指明了它的重要性。

1986年12月30日,邓小平在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批评从中央到地方,在思想理论战线上软弱,丧失了阵地,放任资产阶级自由化,好人没有勇气讲话,好像自己输了理似的。邓小平斩钉截铁地说:“没有什么输理的。四项基本原则必须讲,人民民主专政必须讲。要争取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人民民主专政不行,不能让那些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造谣诬蔑的人畅行无阻,煽动群众。”

1987年党的十三大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并列作为两个基本点,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道,共同成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

1992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南方时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他同时强调:“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

南方谈话后,邓小平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关注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一刻也没有停止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思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是其中之一。

1993年9月16日,他在同弟弟邓垦的谈话中提到:“没有这‘四个坚持’,特别是党的领导,什么事情也搞不好,会出问题。出问题就不是小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性就在‘四个坚持’。‘四个坚持’集中体现在党的领导。”这是邓小平在以往对四项基本原则不断阐释的基础上,根据中共十四大后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情况,作出的新思考新论断。

除了对四项基本原则即“四个坚持”中的每一条都高度强调和自信表达外,邓小平还特别指出,这四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一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成套设备”。它们之间不仅相互依存,而且它们与改革开放政策也是相互依存的。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邓小平始终提醒人们,“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哪一条也不能丢。“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可见,这四条原则,从内部来看是发展好中国的关键;从外部来看也是外国人士了解中国、看懂中国的四把钥匙。

本文系《祖国》杂志社李欣欣据相关资料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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