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皮苍术:古代为什么会频繁出现
黄皮苍术:古代为什么会频繁出现在《高要县志》中有这样一个记载:这其中,大量历史记载的“割股”,其实,不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治病。其实,这也是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活下去总比一起饿死要好。介子推的做法不仅赢得了重耳的信任,还避免了被饿死的结局。毕竟,这样做需要一定的勇气。我们普通人平时剪指甲剪到一块肉都要疼半天,要是自己主动割下一块肉,那得疼成什么样子呀。而且,从唐朝开始,政府往往会将“割股疗亲”的孝子,作为感动华夏的道德楷模,并给予其隆重的奖励,树立牌坊。但是,这种做法却遭到一些人的质疑。比如:元和年间,京兆鄠县曾有一个郭姓孝子“割股事亲”,朝廷准备表彰的时候,可韩愈却激烈反对,为此,他还特地写了一篇文章叫《鄠人对》:“鄠有以孝为旌门者,乃本其自于鄠人,曰:“彼自剔股以奉母,疾瘳,大夫以闻其令尹,令尹以闻其上,上俾聚土以旌其门,使勿输赋,以为后劝。”鄠大夫常曰:“他邑有是人乎?”......矧非是而希免输者乎?曾不以毁伤
“股”在文言文中,指“大腿”,后来指身体上所有的肉,而“割股”,则是指:切下自己身上的肉喂给别人。
都知道,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吃人的记录。因为,古代的生产水平不高,一旦遇到饥荒,百姓便吃不饱。要是再糟糕点,遇上了战祸,那简直是惨不忍睹。所以,“易子而食”是常有的事,饿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但是,“割股”却不同于吃人,这是一种主动的行为,没人强迫你这么做。
如果说有人强迫,那只能是自己强迫自己而已。
春秋时期,晋文公重耳的朝臣介子推,便是一个著名的“割股者”。一群官员正在逃跑的路上,他们饿了,之后,介子推从大腿上切下一块肉,喂给重耳,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话”。
其实,这也是一种别无选择的选择,活下去总比一起饿死要好。介子推的做法不仅赢得了重耳的信任,还避免了被饿死的结局。毕竟,这样做需要一定的勇气。我们普通人平时剪指甲剪到一块肉都要疼半天,要是自己主动割下一块肉,那得疼成什么样子呀。
而且,从唐朝开始,政府往往会将“割股疗亲”的孝子,作为感动华夏的道德楷模,并给予其隆重的奖励,树立牌坊。但是,这种做法却遭到一些人的质疑。比如:元和年间,京兆鄠县曾有一个郭姓孝子“割股事亲”,朝廷准备表彰的时候,可韩愈却激烈反对,为此,他还特地写了一篇文章叫《鄠人对》:
“鄠有以孝为旌门者,乃本其自于鄠人,曰:“彼自剔股以奉母,疾瘳,大夫以闻其令尹,令尹以闻其上,上俾聚土以旌其门,使勿输赋,以为后劝。”鄠大夫常曰:“他邑有是人乎?”......矧非是而希免输者乎?曾不以毁伤为罪,灭绝为忧,不腰于市而已黩于政,况复旌其门?”
这其中,大量历史记载的“割股”,其实,不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治病。
在《高要县志》中有这样一个记载:
一个姓钟的男子体弱多病,但是,他家很穷,不能天天吃药。所以,他的妻子靠编席子供应丈夫吃药,但是,吃了不少药,却始终没有痊愈。有一天,医生说,人肉可以治愈。于是,妻子就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做成药引子。喂的时候,丈夫并不知道,直到她的伤口溃烂,不能站起来的时候,丈夫才知道了这件事。
在我们现在看来,这个故事真是荒诞不堪,简直是封建糟粕。但是,在当时却十分流行,这恰恰表明了:封建社会下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之深。
此外,李敖还写了一篇《中国女人割股考》的文章,这其中,收集了620例来自各个作品和州府地方志的女性割肉和供养亲属的案例。最早的则是唐穆宗三年,一个姓冯的女子割股救治她的母亲。最晚的记载则是胡适的母亲冯顺弟切下左臂上的肉,喂给了她的哥哥,也就是胡适的叔叔。
其实,这些都是有书面记录的,至于那些割肉治亲,却被默默埋葬在历史长河中的人,一定还有更多。除了上文提到过的妻子“割股”救治丈夫,还有很多男子也会“割股”。
不过,大多数男人都是“割股”给他们的上级和父母。给父母是表孝心,毕竟,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孝道;给上司是表忠心,也让自己日后的升官之路更加顺畅。但是,从来没听过有人为他们的岳父、岳母“割肉”,而女性割肉给公婆倒是比较常见的。
这其中,除了大量的“喂养公婆”,她们还可以割肉给自己的丈夫、姐夫、父母、兄弟姐妹等。只要她们能治愈那些人的疾病,即使她们现在被杀死,那些人也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
由此可见,古代女性的人权很难得到保障。
那么,人肉真的能治愈疾病吗?
现在,我们自然明白这是胡扯,但事实上也不一定是古代的共识。所以,“割股”供养亲属,肯定还有另一个无法形容的原因。他们中的一些人确实是因为太穷不能吃肉,病人需要护理以恢复健康,所以,他们必须使用一些现有的材料。
还有,一些人急于治愈疾病,认为越难得到的东西越多越好。都知道,人肉是非常罕见的,所以,它像人参和燕窝一样神奇。而医生也提供了助推作用,不仅不否认还证实了这一点,以掩盖他们的无能。然而,在笔者看来,无休止的“割股”事件中,最重要的一点,实际上,是最底层社会阶级的一种“规则”。
他们地位低下,渴望得到认可,即:通过自残来表达自己。虽然,笔者不知道“割股”是否有效,但是,为了表达诚意,必须先伤害自己。可以说,这是一个奇怪的逻辑:我对你很好。但是,却不需要通过“对你好,对我也好”的方式表达。如果把自己搞得不人不鬼,便说明我对你足够好。
其实,直到现在类似的心理痕迹,仍然存在于现今的社会关系中。例如:西方人为了自己的开心。饮酒作乐。而我们在酒桌上喝酒,也是给别人喝的,虽然。只能喝二两,但却必须得喝一斤。这其中的言外之意:“你看,我都已经为了你喝这么多,够兄弟了吧?”
其实,在封建社会,不管是怎样的一种行为,都是当时社会的劣根。试想,如果现在还处于封建社会,“割股”的事情是不是还会发生呢?
参考资料:
【《高要县志》、《中国女人割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