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集文旅项目(鹤壁一旅游综合开发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鹤壁集文旅项目(鹤壁一旅游综合开发EPC总承包项目招标)(1)“红色石林”红色文化中心。其中徽标广场改造提升占地面积16400平方米,石林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红色石林教育培训中心总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19处各纵队首长居办室修复古民居修复面积合计3000㎡,释林人家布展面积约300平方米,各纵队首长古建筑区域环境提升面积约12000.06平方米,石林人民公社大礼堂改造提升面积1400㎡等;2.1项目概况: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红色石林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已在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20-410603-90-03-049949备案,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3日,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鹤壁市山城区红色石林旅游综合开发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项目总投资为5.4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鹤壁市山城区红色石林旅游综合开发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1-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红色石林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已在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020-410603-90-03-049949备案,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红色石林”红色文化中心。其中徽标广场改造提升占地面积16400平方米,石林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红色石林教育培训中心总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19处各纵队首长居办室修复古民居修复面积合计3000㎡,释林人家布展面积约300平方米,各纵队首长古建筑区域环境提升面积约12000.06平方米,石林人民公社大礼堂改造提升面积1400㎡等;
(2)“鹤鸣湖”滨湖休闲观光区。其中鹤鸣湖游客集散中心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鹤鸣湖生态风貌带占地1500亩,四季花海1000亩,沈柏湿地公园修复治理河岸5.3公里,种植水生植物14820平方米,栽植乔灌木1658棵;景区道路建设环湖路建设(陶苑路-小岗洼—店庄-郑沟),道路面积30000.00㎡,郑沟-鹤鸣湖道路建设,道路面积6000.00㎡等;
(3)鹤鸣湖美丽乡村及高效农业休闲观光区。其中鹤鸣湖高效农业休闲观光区占地490亩,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面积122600平方米等;
(4)配套基础设施:智慧旅游系统、旅游标志、旅游环卫系统等;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本项目总投资:54287.25万元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包括设计周期(自合同签之日起60日历天内)、施工工期。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设计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风景园林专项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资质及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上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官方网站查询截图(连续近半年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自成立年份算起);
3.4 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网上截图时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良信息;(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 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 CA 数字证书 于 2021年3月2日至 2021年3月9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ggzy.hebi.gov.cn/TPFront/) 点击“会员登录”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第四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文档下载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
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SaaS2/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山城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18839259119
地 址: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物资局三楼301、302房间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926616628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高铁广场南路交通客运枢纽西新世纪公寓楼C座五楼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