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草案(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自律倡议书)
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草案(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自律倡议书)第四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对接入的境内外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监督,不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拒绝接入发布有害信息的网站,消除有害信息对我国网络用户的不良影响。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自律义务:(一)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不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淫秽等有害信息,依法对用户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及时清除有害信息 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二)不链接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健康。(三)制作、发布或传播网络信息,要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四)引导广大用户文明使用网络,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五)加强网站备案信息动态管理,保障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有效。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全市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都
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协会成立现场
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记者张瑞斌)2019年12月23日,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协会成立大会召开。随后,新当选的副会长董雁红代表协会协会宣读了,全体会员共同签署的《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自律倡议书》。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秩序,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协会是由中共运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业务主管,经运城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自律倡议书
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全市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第一条 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秩序,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自觉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第二条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积极保护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坚决抵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障公民隐私,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保守用户信息秘密,自觉维护用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着力为广大用户提供便捷、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自律义务:(一)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不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迷信、淫秽等有害信息,依法对用户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及时清除有害信息 不为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谣言的行为。(二)不链接含有有害信息的网站,确保网络信息内容的合法、健康。(三)制作、发布或传播网络信息,要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四)引导广大用户文明使用网络,增强网络道德意识,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五)加强网站备案信息动态管理,保障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有效。
第四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对接入的境内外网站信息进行检查监督,不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拒绝接入发布有害信息的网站,消除有害信息对我国网络用户的不良影响。
第五条 提供互动信息服务的企业 应当遵守政府有关互联网真实身份认证要求,做好保护网民个人信息安全工作,提醒各类信息发布者发布信息必须客观真实、文责自负,使每名网民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第六条 全行业从业者共同防范计算机病毒或者破坏性程序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反对制作和传播对计算机网络及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恶意攻击能力的计算机程序,反对非法侵入或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第七条 支持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行业科研、生产及服务等领域的协作,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第八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设置听取网民意见的畅通渠道,在本平台显著位置公布有害信息举报方式,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提高社会公信力,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运城市互联网信息行业协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