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菇成熟度检验(香菇标注约500g实重242g)
香菇成熟度检验(香菇标注约500g实重242g)回应:“不是自己去称还真不知道少了这么多,也不知道家乐这种情况是个案还是常态。”11月12日,梁先生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发现问题当晚,他曾找工作人员处理此事,却被告知领导已下班,需周一联系处理。 投诉:标明重“约500g”的香菇实重仅242g11月9日晚,梁先生在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店购买了一盒新鲜香菇,付款后梁先生感觉这盒标注为“500g”的香菇偏轻,为了验证猜想,他随即返回超市蔬菜区过称,发现实际质量只有242g,比标注的少了约一半。
图为梁先生在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店购买的盒装香菇,价签标明重“约500g”。
超市给梁先生的购物小票上显示“香菇约500g”,收费9.8元。
该盒香菇在家乐福超市的秤上称重显示为242g。
华声在线11月13日讯(记者 谢龙彪)近日,长沙市民梁先生向华声在线《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投诉,称在长沙家乐福超市芙蓉店购买了一盒标明重“约500克”的香菇,实际却只有242克。长沙家乐福方面回应称,香菇按盒售卖,并未称重,工作人员仅凭手感包装后贴价签,重量偏轻不排除香菇放置久了水分蒸发所致。
投诉:
标明重“约500g”的香菇实重仅242g
11月9日晚,梁先生在家乐福超市长沙芙蓉店购买了一盒新鲜香菇,付款后梁先生感觉这盒标注为“500g”的香菇偏轻,为了验证猜想,他随即返回超市蔬菜区过称,发现实际质量只有242g,比标注的少了约一半。
“不是自己去称还真不知道少了这么多,也不知道家乐这种情况是个案还是常态。”11月12日,梁先生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发现问题当晚,他曾找工作人员处理此事,却被告知领导已下班,需周一联系处理。
回应:
香菇“缩水”不排除水分蒸发所致
11月12日,记者致电家乐福超市芙蓉店,该店一名何姓主管表示,新鲜香菇是按盒卖的,一盒定价9.8元,售卖前超市没有对每盒重量进行称重,工作人员仅凭手感装满一盒,一盒大约500克左右,故在盒上标注了“约500g”的价签。“新鲜香菇水分含量较高,放置久了水分会自然蒸发,梁先生遇到的情况不排除系水分蒸发导致重量变轻”,何主管补充道,“像含水量较多的蔬菜、菌类,一般都不会标注重量,直接按盒标价销售。”
何主管还说,超市工作人员确实存在工作失误的情况,9日当天店内工作人员就已跟梁先生解释了,但未获得认可。
就梁先生反映的香菇“缺斤少两”的事情,何主管表示,超市未违反消费条例,超市愿意免费赠送该盒香菇,报销梁先生来回的士票,并愿意上门向梁先生解释并道歉。
调查:
蔬菜装盒凭感觉估重 装前不过秤
11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长沙家乐福超市芙蓉店,在生鲜区看到新鲜盒装香菇已换新标价,包装上已没有标注重量。洋葱、卷心菜、胡萝卜、西红柿等其他盒装蔬菜也明注了“约450g”“约800g”的标识。记者随机挑选了两种蔬菜在秤上过秤,发现实际重量与标重具体数字均有出入。
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盒装蔬菜都是工作人员凭感觉装盒,装前不会一一过秤,装多装少在所难免,盒上标重仅作参考,“先来的顾客会先挑走看起来更多更重的,后来的顾客就只能选相对较轻一些的了。”
律师:
涉嫌消费欺诈可按“一赔三”赔付 最低赔偿500元起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有义务准确、真实、全面反映商品的属性,该案例中存在消费欺诈的情况。商家“水分蒸发导致重量变轻”的说法不能成为其辩解“缺斤少两”的理由。消费者可按照“一赔三”的赔付标准进行索赔,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