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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万债务骗局(30多万债权突然蒸发)

160万债务骗局(30多万债权突然蒸发)法庭为此调取了2014年1月吴某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认为支某、周某、吴某3人关于还款23.5万元的内容能够互相印证。据此,法院于2014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支某已通过第三人吴某归还借款本金23.5万元,扣除支某之前已偿还的1.59万元,判决被告支某一次性归还剩余本息9.91万元给张某,周某承担连带责任。2014年1月,无奈之下的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支某和担保人周某偿还债务。庭审中,支某向法庭提交了“结账协议书”和4张总计人民币23万元的收款收据,称已向张某的委托人吴某归还了张某的借款本金23.5万元,吴某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还当庭予以认可。这本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2013年1月,支某向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女子张某借了35万元,期限为3个月。为了显示还款能力,支某请来私企老板周某和另一个朋友进行担保。因还款逾期,同年8月15日,支某又向张某出具借条,确认了上述债务。然而,

2018-04-29 07:49:05

女子为讨债去打官司,惊讶发现20多万元债权竟然“蒸发”!为此,检察机关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抽丝剥茧,最终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原是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受委托的要债人暗中串通算计。

28日,记者从崇川区检察院获悉,合伙设局的周某等3人因犯妨害作证罪已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法院将根据检察建议对原先的民事官司进行再审,目前案件已重新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20多万元突然“蒸发”!

这本是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2013年1月,支某向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女子张某借了35万元,期限为3个月。为了显示还款能力,支某请来私企老板周某和另一个朋友进行担保。因还款逾期,同年8月15日,支某又向张某出具借条,确认了上述债务。然而,几个月过去后,支某迟迟没有还钱的意思。双方因催要欠款多次发生纠纷。

2013年11月,失去耐心的张某找到无业人员吴某,委托他去催债,并出具了书面委托书。后来,因要债费用问题,张某和吴某也闹得不愉快。“收不到钱还伸手要钱买烟买酒?”张某一气之下口头解除了对吴某的委托协议,但吴某拒不交出书面委托书。

160万债务骗局(30多万债权突然蒸发)(1)

再说担保人之一的周某,也因这笔债务和张某结下了“梁子”。2014年1月,张某和周某闹到了派出所。为查清事实,公安民警对知情者吴某做了询问笔录。

2014年1月,无奈之下的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支某和担保人周某偿还债务。庭审中,支某向法庭提交了“结账协议书”和4张总计人民币23万元的收款收据,称已向张某的委托人吴某归还了张某的借款本金23.5万元,吴某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还当庭予以认可。

法庭为此调取了2014年1月吴某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认为支某、周某、吴某3人关于还款23.5万元的内容能够互相印证。据此,法院于2014年6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支某已通过第三人吴某归还借款本金23.5万元,扣除支某之前已偿还的1.59万元,判决被告支某一次性归还剩余本息9.91万元给张某,周某承担连带责任。

30多万元的债权,怎么20多万元就“飞”走了?张某自然不甘心,于2014年10月15日向法院申请再审,因提供不出对方虚假诉讼的证据,被法院驳回。

询问笔录发现端倪

法院一审判决后,张某一直没有放弃要债。2016年,她突然想起了派出所的那份笔录,那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问清楚不就知道真相了。当时做笔录时,民警以为是一般的打架纠纷,没往别处想。张某来反映情况后,民警警觉起来,随即把这条线索反馈给了崇川区检察院。

之后,张某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控告申诉材料。检察官通过审阅书面材料,并多次找张某交谈,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初步形成了虚假诉讼的内心确信。此后,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来到派出所,调取相关材料,反复阅看,认为此案涉嫌虚假诉讼,并有犯罪嫌疑。当时,支某和吴某均因其他犯罪正在宜兴监狱服刑。

160万债务骗局(30多万债权突然蒸发)(2)

“趁支某和吴某尚在监狱服刑,不能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必须抓住有利战机分别取证,各个击破,拿到关键口供。”检察机关定下办案方向。“只要他们的口供出现矛盾,伪造证据的事实就能够固定。”为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检察官邀请公安民警一同去宜兴监狱提审,不断调整讯问方向,获得重大突破。

原来,这的确是一场事先谋划好的骗局,策划者正是周某、支某和吴某3人。3人的动机各有不同,并据此结成同盟:支某无力还钱想赖账;周某怀恨张某要债上门泼红漆,让其在家人和邻里面前颜面尽失;吴某则因要债的“辛苦费”没拿到而恼羞成怒。

造假3人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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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周某等人交代,提交给法庭的“结账协议书”及4份“收条”都是伪造的,“收条”是吴某和支某两人制作,“结账协议书”由吴某和支某口述,周某打印。

检察机关在审讯中还发现,虽然对实际归还的债务金额,各方说法不一,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法院开庭之前,支某和周某并未通过吴某向张某归还借款人民币23.5万元。

今年3月1日,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对周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将根据检察建议对原先的民事官司进行再审,目前案件已重新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虚假诉讼在现实中很难发现,源于民事诉讼以平等自愿为原则,一旦当事人串通好口供,不露破绽,很难追究其法律责任。”崇川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案他们前后跟进监督了一年多,反复到公安、法院调取卷宗材料,多次到监狱、看守所现场制作笔录,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从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实和证据中梳理出一条关于虚假诉讼的脉络,最终判断3名当事人都有虚假诉讼嫌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逍遥法外3年多的“造假者”,终究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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