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消防逃生必备(在家洗澡冷了想去汗蒸房)
家用消防逃生必备(在家洗澡冷了想去汗蒸房)3.使用劣质的加热材料2.部分场所存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定、数量不够聚会、聊天的好去处。然而,汗蒸房存在的火灾隐患却不容忽视:1.汗蒸房内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近几年,人们的养生观念逐渐增强,
足疗店,汗蒸房等逐渐成为新兴的休闲娱乐场所。
除了汗蒸之外,
汗蒸房也成为了家人、朋友们
聚会、聊天的好去处。
然而,汗蒸房存在的火灾隐患却不容忽视:
1.汗蒸房内大量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2.部分场所存在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规定、数量不够
3.使用劣质的加热材料
4.汗蒸房电加热设施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5.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电线裸露,电路系统安装不合理,没有漏电保护装置
6.楼梯口堆放可燃物,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建筑外墙、外窗违规设置影响人员疏散和建筑防火防烟性能的障碍物
那么,问题来了。
汗蒸房的设置应遵循哪些消防安全要求呢?
一、总体设置
(一)汗蒸房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要求。
(二)汗蒸房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电加热汗蒸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四层及以上楼层。
(三)汗蒸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
(四)水暖(或蒸汽)供热汗蒸房设有燃油或燃气锅炉的,锅炉房防火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相关要求。
二、安全疏散
(一)汗蒸房应布置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确需设置在袋形走道两侧及尽端的,其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9m。
(二)汗蒸房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汗蒸房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9m。
三、装饰装修材料
(一)汗蒸房不得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其顶棚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装饰。电加热汗蒸房的墙面应为不燃装修装饰材料,地面应为不燃装修装饰材料。
(二)采用水暖(或蒸汽)供热的汗蒸房,其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管道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管道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四、电气安全
(一)电加热汗蒸房应设置独立配电箱,配电箱及照明开关等电气设施应设置在汗蒸房外,且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
(二)每间汗蒸房的电加热设施应设置独立配电回路,电加热设施与照明线路不应合用回路,其配电线路出线开关均应设置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保护装置。
(三)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定期对电加热设施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检测。
(四)电加热汗蒸房应使用产品质量合格的电加热设施,并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五)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五、消防设施器材
(一)汗蒸房所在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二)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的,电加热汗蒸房应增设简易喷淋,电加热汗蒸房及其它功能用房、走道应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互联式)。
(三)电加热汗蒸房疏散门附近明显位置应设置不少于2具5KgABC型干粉灭火器。
六、消防安全管理
(一)汗蒸房所在场所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进行备案,并依法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二)汗蒸房所在场所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营业期间应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汗蒸房的加热原理和正确操作加热流程,准确识别温控系统的运行状况。
(三)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进行申报,并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四)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要求。
(五)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汗蒸房所在场所,应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灭火器材,开展日常训练,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处置”。未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成立志愿消防组织,并组织消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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