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最新规定:业主停车费只需300元
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最新规定:业主停车费只需300元王先生说,以前租房居住时从来没有遇到加收停车费的现象。于是,他多次跟物业公司理论,但是物业公司丝毫不予通融:“他们跟我说,这个政策是业委会制定的,他们只是在执行,叫我不要为难他们物业公司。”“房东租赁车位的费用是一年300元,房东已经交给物业公司了,也告知物业公司,车位是给租客用的。”可是,等到王先生住进去之后,物业提出,如果停车位是给租客用的话,要额外再交900元才能进出小区,因为小区是自动识别的栏杆,“自动识别杆有多大科技含量吗,还不是人操纵的”。令王先生感到纳闷的是,对业主、租客采取不同的停车费收费标准,他可以理解;但这是否合理合法,又是否有一个指导标准可供参考,目前依然值得商榷。■驶入小区的车辆王先生租住在浦东新区航头镇沉香苑二街坊。他说,房东有固定车位,并不住在这个小区,当初答应车位可以给他使用。
■东体小区门口张贴着停车阶梯式收费细则 本文摄影:张佳琪
“房东把房子租给我住,已经交了费的停车位也转让给我用。可是,物业公司还是要找我‘补差价’,因为我是租户。”租住在浦东新区航头镇沉香苑的王先生困惑地说,“我跟业主有租赁合同,按道理应该享有他房屋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包括停车位”。
王先生说,该小区是从今年1月开始,对业主和租户采取不同停车收费标准的:业主只有一辆车的话,一年停车费是300元,而租户一辆车一年则需缴纳停车费1200元。
无独有偶,因为停车位非常紧张,虹口区曲阳街道的东体小区也在尝试对业主、租客采取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如果只有一辆车的话,业主每月只需付停车费150元,但租户每个月需缴纳300元。
令王先生感到纳闷的是,对业主、租客采取不同的停车费收费标准,他可以理解;但这是否合理合法,又是否有一个指导标准可供参考,目前依然值得商榷。
■驶入小区的车辆
【案例1】
租客停车费是业主的4倍
王先生租住在浦东新区航头镇沉香苑二街坊。他说,房东有固定车位,并不住在这个小区,当初答应车位可以给他使用。
“房东租赁车位的费用是一年300元,房东已经交给物业公司了,也告知物业公司,车位是给租客用的。”可是,等到王先生住进去之后,物业提出,如果停车位是给租客用的话,要额外再交900元才能进出小区,因为小区是自动识别的栏杆,“自动识别杆有多大科技含量吗,还不是人操纵的”。
王先生说,以前租房居住时从来没有遇到加收停车费的现象。于是,他多次跟物业公司理论,但是物业公司丝毫不予通融:“他们跟我说,这个政策是业委会制定的,他们只是在执行,叫我不要为难他们物业公司。”
5月29日下午,记者在沉香苑采访时了解到,这个小区比较大,但是租住户并不多,自住业主占绝大多数。
“业委会说这么做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维护全体居民的共同利益,营造文明、整洁、规范、有序的小区环境。但是,仅仅对我们租住户增收停车费,并没有让小区变得文明、整洁、规范、有序。”王先生指着随意停在路边的车辆说,这个小区里很多业主有地下停车位,但部分业主为了方便,还是常常把车停在小区道路边上。
王先生说,为了停车费的问题,他曾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过,但是都没有结果。没有办法,他只好妥协,按照一个月100元的标准向物业公司交钱:“不然能怎样?我的车连小区的门都进不去!(反正)钱也不多,息事宁人,就交了吧!”
对于租客王先生反映的问题,沉香苑居委会的丁书记告诉记者:“这是业主大会一人一票表决出来的决议,我们居委会无权过问。再说,这钱是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在收,最终还是用于小区事务。”
在一张沉香苑一、二期业委会制定的《沉香苑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中,记者看到这样的条款:“小区停车位,专供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占用”、“有固定车位的车严格按照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每户第一辆车为300元/年;第二辆车为600元/年;第三辆车为1200元/年,以此类推。租客车辆为100元/月。”
在丁书记看来,小区的基础设施肯定要先满足有产证的业主使用。
【案例2】
停车阶梯式收费,是在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
■小区停车阶梯式收费细则
无独有偶,对业主、租客采取不同的停车收费标准,在虹口区曲阳街道的东体小区也在尝试。
东体小区,是一个建造年代较早的老旧小区,小区内道路狭窄,停车位紧缺。据统计,全小区有车辆560多辆,而停车位却只有345个,停车难一直困扰着该小区。小区居民有个说法,叫“晚了进不去,早了出不来,应急救不了”,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因为停车问题受到了较大影响。
小区业委会调研后发现,因毗邻曲阳医院和家乐福超市,相较于市面上较高的停车费,小区常常成为外来车辆的“临时停车场”。
今年4月初,该小区业委会开始试行《东体小区停车阶梯式收费细则》中规定,业主第一辆车每月停车费为150元,要求房产证和行驶证相符。而非业主和租户的停车费则增加到300元/月,是“房产证和行驶证相符”业主的2倍。
那么,《东体小区停车阶梯式收费细则》实施后,效果如何呢?业主和租户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如何呢?
5月30日下午,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季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制定这个细则之前,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听证会都开了两次。
记者:用价格杠杆来调控小区停车需求,实行近两个月来,这一做法的效果怎么样?
季主任:目前,临时停进来的社会车辆少多了。小区居民对这个方案还是比较认可的。我们对婚丧嫁娶的车辆不收费,对前来探望老人的子女们的车辆收费实行优惠,维护了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此前有媒体说我们因此增收了多少钱,这也是事实。但是我们这么做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创收,而是为了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这笔钱都将用在小区的公共建设上。收进来多少,怎么用,都是公开透明的。
记者:在这个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过住户反弹的情况吗?
季主任:我们在制定这个措施的时候,做了非常多的准备工作,做调研,开听证会,广泛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反弹的(情况)当然也有,比如租住户,增加了他们的停车费,他们肯定要叫的。还有一些业主,他的车辆不是自己的,比如说租来的,或者是单位的,这部分业主,增加了停车费,也会反弹。
记者:东体小区常住户数是3095户,租户是399户。接下来,你们会不会对这些租户的停车收费标准有所松动?
季主任:这个不会。我们制定方案,要照顾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是,这个方案还是一个试行方案,我们在试行的过程中,遇到问题,也会进行必要的调整。因为以前没有任何经验或者成文的东西出来。我们也是在探索一种有效的管理模式。
【争鸣】
声音一:业主大会有权决定小区停车费收取事宜
在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周忆律师看来,小区停车定价已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
小区地面停车,即公共部位的停车位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依据业主公约的规定,业主大会作为小区自治机构,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有权决定该部分停车位的费用收取事宜。
声音二:租客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权益
但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余同昊律师则认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指出,住房租赁市场是我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发育完善的租赁市场,住房供应体系就不完整,居民对住房的合理消费就得不到满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障。
在他看来,小区停车收费的收取标准,首先应该做到租赁人和产权人平等对待。租赁人实际上和产权人也就是房屋出租人签定租赁合同,即应该享有他房屋附带的所有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利,包括停车位的使用权,或者说属于业主对于公共区域的使用权。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维江律师也表示,租赁人应该享有完整的对房子的使用权,包括停车位的使用权。业主大会决议应当在法律框架之下。
杨维江同时指出,业主大会做出相关决议的初衷,可能是想通过价格杠杆调控小区停车,本意是好的,而这也的确是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发展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新动向。
他建议,租客如果觉得业主大会的这一决议侵犯到了自己的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