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搜索:  汽车  科技

购房合同显示土地使用权抵押(鼎峰思考不动产所有权与他人的抵押权撞车)

购房合同显示土地使用权抵押(鼎峰思考不动产所有权与他人的抵押权撞车)在此情况下,A先生如何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呢? 此时A先生从法院处得知自己的房子已被判决用以实现银行C的抵押权,欲立案起诉地产公司B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却被法院告知房子的所有权已被判决,无法立案。作者:Yuky.Zhou 编辑:Shawn 买房者A先生,在地产公司B处购买了一栋别墅,房款已缴清且已房子已交付使用,但是未进行商品房销售备案登记。 后来B公司将该别墅抵押给了银行C以借款,后因违约未予偿还借款,银行C则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随后,法院遂判决银行C就抵押物的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购房合同显示土地使用权抵押(鼎峰思考不动产所有权与他人的抵押权撞车)(1)

购房合同显示土地使用权抵押(鼎峰思考不动产所有权与他人的抵押权撞车)(2)

怎么办

蒋山 - 音乐诗九篇 蒋山乐集

购房合同显示土地使用权抵押(鼎峰思考不动产所有权与他人的抵押权撞车)(3)

不动产所有权与他人的抵押权撞车!

买房者怎么办??

作者:Yuky.Zhou 编辑:Shawn

买房者A先生,在地产公司B处购买了一栋别墅,房款已缴清且已房子已交付使用,但是未进行商品房销售备案登记。

后来B公司将该别墅抵押给了银行C以借款,后因违约未予偿还借款,银行C则向法院起诉要求实现抵押权。随后,法院遂判决银行C就抵押物的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此时A先生从法院处得知自己的房子已被判决用以实现银行C的抵押权,欲立案起诉地产公司B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却被法院告知房子的所有权已被判决,无法立案。

在此情况下,A先生如何保障自己的房产权益呢?


购房合同显示土地使用权抵押(鼎峰思考不动产所有权与他人的抵押权撞车)(4)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为下面两步:

权利先后顺序

我们需先确认,在本案情形中A先生的房屋实际占有权与银行C的抵押权,哪个具有优先性,以及地产公司B是否可以对别墅进行抵押处分。

根据2002年最高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第二条规定——“一、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已交全部房款或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权利>承包人未获得的工程款债权>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故此我们可以知道,尽管A先生未办理销售登记,也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其可以就已全额支付房款且已实际支配房屋的事实对银行C的抵押权进行抗辩。

而由于A先生未进行销售登记或者预告登记,以至于房产公司B的处分系有效的,但由于房产公司B的处分行为已经损害了A先生的合法权益,故其可起诉B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司法程序选择

那么A先生应当采取何种司法程序以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Plan A: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如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

但是此程序的适用有前置程序——需先在执行异议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异议被驳回的且案外人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才能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Plan B: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提起,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又称为再审程序。

A先生可以就原判决中的错误地方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直接提起再审,或者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也可以在提出了执行异议之后,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

Plan C: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对于地产公司B和银行C的原判决,A先生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这三个程序的应用因现实操作中因为关系与利益错综复杂,一直都是民事诉讼程序事务中的疑难点。所以购房者应当未雨绸缪,在购买房屋后,应当及时进行销售登记或者预告登记,以保护自己的不动产权益。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