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产子七天后捅死丈夫的真相(老夫妻花65万代孕生子)
产妇产子七天后捅死丈夫的真相(老夫妻花65万代孕生子)失去生育能力。妻子也过了50岁,他们迫切地想再拥有一个孩子。遗憾的是,由于丈夫快70岁,
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2014年,一场车祸,
让一对超龄夫妻失去心爱的女儿。
为了弥补巨大的伤痛,
他们迫切地想再拥有一个孩子。
遗憾的是,
由于丈夫快70岁,
妻子也过了50岁,
失去生育能力。
此时,
一家代孕公司主动联系,
称可以帮他们实现心愿。
今年3月,
在付出65万余元的高昂代价后,
夫妻俩终于盼来一名男孩。
袁武、金梅夫妇向记者讲述事情经过
为弥补遗憾四处求医经历了一年多的沉沦后,袁武和金梅仍然无法走出悲痛。尽管衣食丰足,夫妻俩却觉得人生缺少希望。2016年,他们决定再生一个孩子,弥补失去爱女的遗憾。
夫妻俩到北京一家医院就诊。医生告诉他们,金梅因身体原因,卵子无法受精形成胚胎。
夫妻俩十分失望。这时,北京一家名为“喜得尔”的公司主动联系金梅,称可以帮助他们。
经过几次接触,袁武和金梅才得知,这家公司是代孕机构。
虽然知道代孕是违规行为,但求子心切的夫妻俩,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花费65万元求代孕儿为啥要代孕?
袁武和金梅也曾考虑过抱养一个孩子,但又担心孩子长大后得知自己的身世,与他们产生隔阂。
而选择代孕,毕竟他们与孩子存在血缘关系,旁人也难以知道实情。
2017年3月,袁武和金梅与“喜得尔”公司签订了一份助孕协议。
这份协议约定:“喜得尔”公司采用袁武的精子,然后提供几名女子,由夫妻俩选择一人捐卵,再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培育成胚胎,移植到代孕女子的子宫内。袁武和金梅需一次性向“喜得尔”公司支付65万元,之后就可以安心等待孩子出生。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将分别填上袁武和金梅的名字。
2017年4月,经过一系列检查,“喜得尔”公司称,袁武的精子质量不行,无法培育成胚胎,但该公司可以提供几名捐精者供他们选择。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这对盼孩子心切的夫妻,同意接受由别人提供精子和卵子,再通过代孕方法帮他们生一个孩子。
等待过程中,袁武和金梅十分关心代孕女子的情况,“喜得尔”公司偶尔也会给他们发来一些相关信息。虽然实际情况与他们当初的期望差距很大,但事已至此,夫妻俩也只好降低期望,接受现实。
袁武、金梅夫妇向记者讲述事情经过
代孕女子 成孩子“母亲”今年3月7日,“喜得尔”公司通知袁武夫妇,称预计孩子将于当月底出生,请他们告知身份信息,以便代孕女子办理入院手续。此时,他们才知道,代孕女子一直生活在武汉。
3月20日,袁武和金梅飞到武汉,见到了代孕女子石某和陪同她的章某。金梅见石某年近40岁,外形普通,身材偏矮,有些不太满意。“喜得尔”公司解释称,她只是代孕妈妈,与孩子并无基因关联,不必在意。
3月22日,石某以金梅的身份信息入住光谷一家医院。次日,她接受剖宫手术,产下一名男婴。
3月28日,石某办理出院手续,将孩子交给袁武和金梅。陪同石某的章某称,他会尽快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4月4日,章某将孩子的出生证明交给袁武和金梅。夫妻俩一看,顿时傻了眼:在这份出生证明上,孩子的父亲是袁武,母亲却是代孕女子石某!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无血缘关系 也无奈接受
拿到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时,金梅提出质疑:“协议中不是说好,孩子的父母栏里填我们夫妇的名字吗?”
代办证明的章某称,办理证明时,医院审核得比较严格,发现产妇石某的情况与登记的金梅信息明显不符,他们只好在母亲一栏填了石某的信息。章某还说,只要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是袁武,以非婚生子女的身份,也可以上户口。
费了这么大的代价和周折,却得到一个丈夫与别人的“私生子”,金梅觉得很不是滋味。
此后,夫妻俩给老家打电话,向户政部门咨询新生儿落户政策。户政部门却告知,因当地政策限制,非婚生孩子无法申报户口。
袁武和金梅顿时傻眼了:如果孩子无法落户,等他将来长大,他们该如何向他解释这种窘境呢?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因户口问题带来的一系列麻烦,又将如何解决?
想合法拥有 却无法可依
从求助代孕机构以便拥有自己的孩子,到如今孩子在手却与当初的期望相去甚远,袁武和金梅夫妇决定向警方报案。
民警了解情况后表示,卫生部出台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地下代孕是否违法,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公安部门对地下代孕行为,缺乏执法依据。
而武汉江夏区卫计委工作人员也答复:我国法律对如何干预和惩戒违规代孕行为,几乎是一片空白,只有卫生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代孕行为,但没有明确由谁管理执法。
看着通过违规渠道得到的孩子,袁武、金梅夫妇陷入两难
律师和社会学家这样说
律师观点
律师说,首先,袁武夫妇与“喜得尔”公司签订的助孕协议,因违背基本的伦理道德,从根本上是无效合同。袁武夫妇可起诉代孕公司,要求退还65万元服务费。
其次,袁武夫妇与代孕女子石某通过提供虚假文件证明,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也属违法行为,不仅不能为孩子正常申报户口,还可能承担法律后果。
基于目前的情况,可能只适合通过诉讼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但由于袁武和金梅夫妇与孩子没有任何生理和法律关系,他们取得抚养权的概率也很小。
社会学家观点
武汉大学城市安全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重生说,这起案例中,产生了一个特殊的后果——孩子。
孩子的到来已经成为生物学上的事实,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就有义务让他在社会学意义上正常化。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袁武夫妇是孩子最有利的抚养、监护人选,是他们的意愿让孩子出生,虽然手段违规,但社会危害有别于其他违规后果。
尚重生认为,代孕机构开展地下代孕业务,是打擦边球钻法律的空子。在法无禁止的前提下,对袁武和金梅夫妇的朴素诉求保持宽容,并不损害法律的严肃性。
来源:楚天都市报、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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