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自行车要上牌吗(热点问题答疑之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篇)
低速电动车自行车要上牌吗(热点问题答疑之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篇)接下来存在诸多疑惑非合标电动自行车认定电动三轮车管控电动自行车载人等问题
我市电动自行车
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已经结束
但市民对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骑乘车辆佩戴头盔
非合标电动自行车认定
电动三轮车管控
电动自行车载人等问题
存在诸多疑惑
接下来
我们利用几天时间分期分批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逐一答疑解惑
今日解读
登记上牌类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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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动自行车建立登记制度的法律依据?
回复: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授权。
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1日施行。
2 号牌有哪些式样?
回复: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正式号牌、临时号牌和营运号牌三类。
正式号牌:绿底白字,白框线。
临时号牌(使用期为三年):白底黑字,黑框线。
营运号牌:黄底黑字,黑框线。
3 部分县(市、区)此前已经为电动自行车上了号牌,此次是否需要重新登记上牌?
回复:之前部分县(市、区)为电动自行车上牌,是由于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较多,有利于治安、刑事案件侦破方面上的牌。这些号牌并非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放,发放主体也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要重新登记上牌。号牌免费发放,不会给群众增加负担。
4 石家庄街头可见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悬挂号牌,是哪个部门登记上牌的?
回复:是由石家庄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实施的。
2月9日,石家庄市交通局发布了《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能力评定结果的公告》,公布评定结果,并对摩拜出行、喵走等六家公司的运力指标进行配比,其中允许在石家庄市区的投放量为:摩拜15000辆、喵走10000辆、小遛等其他四家公司各5000辆。4月2日,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市网信办、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石家庄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公司允许投放量进行调整,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投放和运营数据,须接入交通运输部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平台,接受监管,便于管理部门掌握单车投放动态数据,顺利开展考核工作。因管理需要,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发放了号牌。
5 号牌丢失、损坏是否可以补办,如何进行过户、销户?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信息等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遗失、灭失等或者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注销或者转移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号牌丢失或者毁损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电动自行车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交回号牌。因特殊原因不能交回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作废。”
全市电动自行车服务管理平台相关功能已开发完毕,五月份已正式开始此项工作。
6 非合标(白牌)两轮电动自行车办理截止日期是4月10日还是5月1日,现在还能申领吗?
回复:我市登记上牌工作于2月14日至4月10日为集中攻坚阶段,已基本完成对非合标车辆核发白色临时号牌工作。4月11日至10月31日继续按《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按程序办理号牌核发登记工作。
7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初期,车主签订承诺书就可以直接上牌了,现在要求必须所有手续齐全,才能上牌,为什么?实在无法找到原始票据,还能否上牌?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规定:“依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申请发放临时号牌,但无法提供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的,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后予以办理登记。”如存在个别网点暂停签订承诺书现象,为个别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有误,我们已对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培训。
8 非标车在六个月的期限内没有上牌怎么办?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所以非标车六个月后不再上牌,且不能上道路行驶。
9 共享电单车是否上牌?与居民自用电动自行车在管理上有什么区别?
回复:据了解,我市将对互联网租赁电单车企业重新招标,新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在车辆投放前先挂牌再投放,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上黄色营运牌照。与居民自有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管理执行统一标准。
10 5月1日后新购买的电动车如何上牌?在哪上牌?如何实现?
回复:5月1日之后,市区已逐步推行“带牌销售”模式,在购车网点进行登记上牌工作。自6月1日起,各县、市在集中上牌结束后,也已启动“带牌销售”模式,实现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
11 给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在车主户籍方面有什么要求?是否办理居住证?
回复: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无户籍限制。
12 号牌或车辆丢失怎么办?如何防止丢失的白色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与持有人挂钩?
回复:丢失车辆或号牌的车主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石家庄公安交警”或“石家庄车驾管在线”微信公众号—“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我的车辆”下选择需要报失的车辆进行车辆号牌报失。对于已报案及系统报失的车辆车牌,交管部门将部署路面警力或借助外场设备检测丢失号牌、车辆出行轨迹,进行查扣收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治安、刑侦部门处理。
13 挪用号牌怎么办?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在规定位置悬挂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买卖、伪造或者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并处二百元罚款。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号牌,并处一百元罚款。”
14 在县里上的牌照能否在市里通行?
回复:绿牌没有限制;白牌原则上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不可跨行政区域(暂无法律依据)。
15 5月份之后新上牌的车辆如果当天出不来牌照,能否上路骑行?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持有电动自行车来历合法合规证明。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和取得号牌不得上路行驶。”五月份,我市推行“带牌销售”模式,通常情况下当场即可完成登记上牌,可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未能同时挂牌的,在上牌前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要持有来历合法合规证明。
16 快递、外卖行业的车辆如何上牌、如何管理?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九条规定:“为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黄色正式号牌。”快递、外卖骑手自备的车辆可上绿牌,也可从事快递、外卖行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应当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经营单位和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应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监督。”第三十三条规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及驾驶人管理台账;做好电动自行车维护、保养等工作;定期组织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培训、考核。”
17 没有上牌的车辆,5月1日之后如何处罚?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未登记上牌且上道路行驶的,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进行处罚。
18 后补的牌和以前的号码一样吗?补牌收费吗?
回复:补牌时换发新号,补牌不收费。
19 外国人持护照可以为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吗?
回复:可凭护照办理上牌。
信息来源:石家庄车驾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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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丨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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