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桥单桩侧翻事故怎么处理(又是桩机侧翻导致行人车辆受损)
高速桥单桩侧翻事故怎么处理(又是桩机侧翻导致行人车辆受损)3.旋挖钻机在旋挖钻孔过程中, 常遇到附着力较大的粘性土和强度较高的围岩地质情况,钻机提 杆时受到较大的附着力和较大的扭矩作用,致使回转轴承产生前 后错动而带来磨损。2.旋挖钻机整机高度为 20.755m, 重心较高,在前后行驶或作业移位时,受地面不平和前后移动时 产生的势能作用,整机的上半部分与下半部分产生前后错动,回 转轴承螺栓因受力而产生磨损;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一)旋挖钻机回转轴承螺栓磨损严重,处于不安全状态。涉事旋挖钻机出厂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具备出厂合格 证,在接近 5 年的使用过程中,回转轴承螺栓存在以下三种因素 的磨损,包括:1.常规作业磨损;
2022 年 3 月 3 日 17 时 03 分许,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辖内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南段工程 SG01 项目 38-2#桥墩 施工点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一台旋挖钻机侧翻倒向相邻路 面,造成 2 人轻伤,5 人受伤轻微,涉事旋挖钻机及 1 辆小型汽 车受损,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18.5 万元。
事故经过
2022 年 3 月 3 日 14 时许,桥梁桩基础旋挖桩工程施工单位旋挖桩施工班组 4 人(包 括施工管理员蒙某宗、旋挖钻机操作员赵某明及 2 名辅助工)来 到白云区龙归街鹤龙四路的 SG01 项目 38-2#桥墩施工点,开始进 行桩基础钻桩施工。该班组当日工作任务为:桩基础钻桩放点开 孔、埋设护筒、用旋挖钻机从护筒里挖泥。蒙某宗负责施工组织 管理,赵某明负责操作旋挖钻机作业,两名辅助工进行场地清理 和搬运杂物等辅助性工作。16 时许,埋设护筒作业完成,赵某明 操作涉事旋挖钻机进行从护筒里挖泥作业,具体作业内容为下降 钻头从护筒内挖泥—提升钻头--逆时针水平回转转头--倾倒泥 土--顺时针水平回转钻头--下降钻头从护筒内挖泥的重复过程。17 时 03 分 14 秒,涉事旋挖钻机在作业过程中,机身后部突然向 上抬起,随后机身与底盘分离,机身连同桅杆、钻杆等向左侧翻, 倾覆于相邻的鹤龙四路路面(由南往北方向右侧机动车道及临时 非机动车通道),桅杆鹅头砸中 1 辆过往小型汽车右侧引擎盖及 前挡玻璃,部分从机身上掉落的零散物件砸中在斑马线上过马路 的行人。
事故原因分析
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
(一)旋挖钻机回转轴承螺栓磨损严重,处于不安全状态。涉事旋挖钻机出厂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3 日,具备出厂合格 证,在接近 5 年的使用过程中,回转轴承螺栓存在以下三种因素 的磨损,包括:
1.常规作业磨损;
2.旋挖钻机整机高度为 20.755m, 重心较高,在前后行驶或作业移位时,受地面不平和前后移动时 产生的势能作用,整机的上半部分与下半部分产生前后错动,回 转轴承螺栓因受力而产生磨损;
3.旋挖钻机在旋挖钻孔过程中, 常遇到附着力较大的粘性土和强度较高的围岩地质情况,钻机提 杆时受到较大的附着力和较大的扭矩作用,致使回转轴承产生前 后错动而带来磨损。
以上因素在长期作业过程中不断积累,导致 涉事旋挖钻机回转轴承螺栓磨损严重,螺栓截面变小且存在裂 纹,在未得到及时检查、更换的情况下,回转轴承螺栓抗剪强度 大幅降低,处于临近断裂的不安全状态。
事发时段,处于不安全状态的涉事旋挖钻机在常规作业过程 中,在机身上下错动的作用下,部分磨损严重、抗剪强度已降低 到破坏临界点的回转轴承螺栓发生瞬间断裂,进而造成全部轴承 螺栓破坏断裂,旋挖钻机上车结构与底盘分离,由于所处位置上 车结构重心偏左,导致向左侧翻,发生事故。
(二)作业场所安全防护不足。涉事施工点西侧紧邻鹤龙四路(由南往北方向右侧机动车 道及临时非机动车通道),该处路面设置有斑马线,行人、车辆 来往密集。该作业场所围蔽疏漏,且未针对大型设备作业存在的 安全风险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旋挖钻机上车结构向左 侧翻时直接倒向马路路面,造成过往人员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现场勘查
1.涉事旋挖钻机上部构件侧翻于鹤龙四路由南往北方向右 侧机动车道及临时非机动车通道,桅杆额头砸中一辆过往小型汽 车右前部。
2.涉事旋挖钻机上车结构与底盘结构分离。
3.回转轴承下半部分转盘共有 48 根直径为 3cm、长度为 20cm 的钢质轴承螺栓,已全数断裂,48 根轴承螺栓的断裂位置高低不 一,或在孔外,或在孔内,可见部分的轴承螺栓断裂位置均有明显的不同程度的磨损,螺栓直径变小,断裂口新鲜呈金属光泽, 转盘衔接处及螺栓周边布满黑色润滑油,润滑充分。
4.涉事旋挖钻机型号为 XR400E,生产厂家为徐州徐工基础机 械有限公司,出厂时间:2017 年 4 月 13 日,具备产品合格证书, 运输状态钻机尺寸(长×宽×高):20755×3500×3910(mm), 整机重量(标配钻杆、不含钻头):115000kg,整机最大行走速 度:1.3km/h,整机最大爬坡度 35%,履带宽度:800mm,履带外 宽(最小~最大):3500~4900mm,履带纵向两轮中心距:5600mm。该设备进场前已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办理报验手续。
5.事发时涉事旋挖钻机左侧履带着地面为原行车道,右侧履 带着地面为原人行道,地面平整、坚实,左右两侧存在高差,根 据实地测量,履带左侧中间地面标高为:13.0465m,履带右侧中 间地面标高为 13.1360m;高差为 0.0895m,两履带轴心距离为 2.690m,由此得出,横坡为 3.327%,坡度为 1.90561°,符合 《XR400E 旋挖钻机使用说明书》(P3 页)1.2 设备施工范围“工 作条件:平整、坚实的地面,坡度≦2°……”的要求。
6.据现场施工单位相关人员陈述, 涉事旋挖钻机于 2022 年 3 月 1 日进场,事发当日桥梁桩基础旋挖桩工程施工单位施工 班组在事发施工点的施工任务是 38-2#桥墩桩基础钻桩放点开 孔、埋设护筒、用旋挖钻机从护筒中挖泥。
7.根据位于事发施工点对面的“广州万民广场”1 号门监控 视频(经核对,该监控视频系统显示时间比北京时间快 2 分 58 秒)显示,自北京时间 16 时 48 分 16 秒起直至事发时,涉事旋 挖钻机进行护筒内挖泥作业,具体内容为下降钻头从护筒中挖 泥、提升钻头倾倒泥土的重复过程。在此过程中,旋挖钻机出现过多次前后方向上的上下错动。根据位于事发点侧后方的“美的 经营部”门后监控视频(经核对,该监控视频系统显示时间比北 京时间快 2 分 05 秒)显示,北京时间 17 时 03 分 14 秒,旋挖钻 机机身后部突然向上抬起,随后机身与底盘分离,机身连同桅杆、 钻杆等向左侧翻。根据专家组出具的《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3·3” 其他伤害一般事故技术鉴定(分析)报告》和现场调查,未发现 旋挖钻机操作员有明显的违章操作行为。
8.经现场勘查和查看监控视频,该施工点西侧与鹤龙四路机 动车道相邻,车辆过往密集,路面设置有斑马线,有行人过马路;北侧为出入龙归农贸市场通道,东侧为路边商铺,北侧为原人行 道。事发时段,该施工点西侧未完全围蔽,部分以铁网隔离,部 分以塑料水马作临时隔离围栏,东侧、南侧、北侧均无围蔽。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桥梁桩基础旋挖桩工 程施工单位,涉事工程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 控措施,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的规定。该单位对事故 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二)宁某华,桥梁桩基础旋挖桩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 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 (五)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 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三)桥梁桩基础工程劳务分包单位,SG01 项目桥梁桩基础工程劳务分包单位, 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制度,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未采取措 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该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⑯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四)招某平,桥梁桩基础工程劳务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 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 项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 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五)施工总承 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未能及时发现鼎粤公司违规发包、涉事施工点安全防护不足等问 题,建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谢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派驻 SG01 项目的项目经理,履行 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桥梁桩基础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违规发包、涉事施工点安全防护不足等问题,建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监理单位,SG01 项目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未能及时发现桥梁桩基础旋挖桩工 程施工单位违规承揽工程、桥梁桩基础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违规发包、涉事 施工点安全防护不足等问题,建议由区住房建设交通局按相关规 定进行处理。
(八)宋某超,监理单位派驻 SG01 项目的现场监理负责人,监理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桥梁桩基础旋挖桩工 程施工单位违规承揽工程、桥梁桩基础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违规发包、涉事施工点安全防护不足等问题,建议由监理单位按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新《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新《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 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