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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不加燃油宝可以吗(不加汽车容易自燃)

车子不加燃油宝可以吗(不加汽车容易自燃)根据你的陈述,我相信手机售后机构没有说假话,手机确实被拆卸过。同时我也相信你没有拆卸过手机,因为你购买的是新手机,并非二手机。新手机出问题,你可以正大光明地找销售商要求维修,你没有任何必要去拆卸手机自找麻烦。那手机是谁拆卸的呢?最有可能的就是销售商了。这说明你购买的根本就不是新手机,而是一台旧手机,销售商欺骗了你。袁亚云律师回复:留言及律师解答精选:1网友“陈广”留言:我2021年11月23日购买的某品牌手机用不到2月就充不进电了。我找老板,老板让我找售后。2月7日,手机公司售后人员告诉我,手机被拆卸过,不能返厂维修。最后公司让我找经销商,经销商说他也没动过。

车子不加燃油宝可以吗(不加汽车容易自燃)(1)

(2022年第9期)

为更好地支持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成功维权,红网与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开展“周周3·15 律师在线答疑”活动。省消保委第一届律师团律师将就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法律援助。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通过红网《消费维权》栏目提交您的留言!

本期为大家释疑解惑的律师为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袁亚云律师(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

留言精选

留言及律师解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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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陈广”留言:我2021年11月23日购买的某品牌手机用不到2月就充不进电了。我找老板,老板让我找售后。2月7日,手机公司售后人员告诉我,手机被拆卸过,不能返厂维修。最后公司让我找经销商,经销商说他也没动过。

袁亚云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陈述,我相信手机售后机构没有说假话,手机确实被拆卸过。同时我也相信你没有拆卸过手机,因为你购买的是新手机,并非二手机。新手机出问题,你可以正大光明地找销售商要求维修,你没有任何必要去拆卸手机自找麻烦。那手机是谁拆卸的呢?最有可能的就是销售商了。这说明你购买的根本就不是新手机,而是一台旧手机,销售商欺骗了你。

针对销售商的欺骗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款,你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三倍价款的赔偿。建议你先和销售商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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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czgying520”留言:某银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办理了短信提醒业务,并扣了我60元短信服务费。

袁亚云律师答复:

如果你确实没有选择银行的短信服务,银行是不能收取你短信服务费的。建议你先和银行方面取得联系,要求银行返还60元短信服务费。如果沟通遇阻,你可以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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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罗海军”留言:我购买了某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承保的一款保险产品,保险期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0月,我因意外划伤眼睛,病情反复,分别于10月、11月、12月住院治疗。意外事故是发生在保险有效期之内,符合理赔要求。保险公司却只愿意承认10月、11月的治疗费用,不愿意承认12月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把医疗时间计算到保险有效期,实在是超出了普通人的认知。

袁亚云律师答复:

根据你的陈述,你和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的理解上有争议,你认为“保险期间”对应的是理赔事由,只要理赔事由发生在“保险期间”之内,保险公司就应当理赔。而保险公司则认为“保险期间”对应的是住院费用,只有发生在“保险期间”的住院费用才能理赔。我们认为,你的理解是对的,保险公司的理解是错的。建议你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银保监局进行投诉处理,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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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32506”留言:我在加油站排队二十多分钟,结果推销燃油宝的工作人员上来就让我拿些纸巾擦一下油箱。接着促销员把手指伸进油箱,拿出来手指黑了。他不由分说就从旁边拿起一瓶燃油宝往油箱里面倒,告诉我“300 块钱一盒,要买2盒600块钱”。我说我没让加。他却说,不加燃油宝汽车容易自燃,油路堵死开高速有危险。事后我问4S店工作人员,他们都说新车不需要加燃油宝。

袁亚云律师答复:

根据你的描述,加油站强制要你购买燃油宝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建议你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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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056809”留言:本人去年在某楼盘购买了一个车位。当价格透明后,我才知道开发商给我的价格很不合理。我找到开发商协商,开发商认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且只接受第三方调解。当地职能部门只听开发商的一面之词,我该怎么办?

袁亚云律师答复:

根据《长沙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办法》,开发商销售地下停车位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面积和销售总价。按照该办法,开发商必须保证车位价格透明。如果你认为开发商违反《长沙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办法》,导致你在价格未透明之前高价购买,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相当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来源:红网 本期编辑:李洁 王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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