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城市公交开通(巴中火车站站前广场只对公交车)
巴中城市公交开通(巴中火车站站前广场只对公交车)三、二轮摩托车、电瓶车应当按照施划地点有序停放。二、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在通过进站口闸门时,应当有序排队通过。驶入后一律按施划地点停放,有序排队候客,并服从现场调度管理。关于加强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火车站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打造安全、便捷、有序的交通环境,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火车站站前广场只对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开放,其他接送旅客的车辆不得驶入站前广场,一律停靠在站前广场外施划的临时停车区域内。
8月19日,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关于加强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8月29日起,火车站站前广场只对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开放,其他接送旅客的车辆不得驶入站前广场,一律停靠在站前广场外施划的临时停车区域内。
通告如下: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加强火车站站前广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火车站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打造安全、便捷、有序的交通环境,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站前广场只对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开放,其他接送旅客的车辆不得驶入站前广场,一律停靠在站前广场外施划的临时停车区域内。
二、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在通过进站口闸门时,应当有序排队通过。驶入后一律按施划地点停放,有序排队候客,并服从现场调度管理。
三、二轮摩托车、电瓶车应当按照施划地点有序停放。
四、严禁出租汽车拒载、甩客、强行组合载客、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禁非营运车辆在火车站周边区域从事营运活动。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法处理。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七、本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巴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