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裹小脚古代女人:漫忆小脚女人-旧社会的女子缠足陋习
缠足裹小脚古代女人:漫忆小脚女人-旧社会的女子缠足陋习殷纣王的宠妃妲己,原是狐狸精所变。平时她是一副美女模样,但在她独处时便会现原形。有一次她独自在宫帏内休息,现出了狐狸原形。这时殷纣王突然进屋,她听到了响声就赶紧往回变,但由于时间太紧迫,当纣王已经进屋时,她还剩两只狐狸脚没有变化过来!纣王虽然非常吃惊,但因为对妲己过于宠爱,便也不再顾忌这些了。后来就让人给她做了一双尖头小绣鞋,把她的一双狐狸蹄子装了起来。后来宫女们以为纣王喜欢小脚,为了讨好纣王,都纷纷学着妲己的样子把脚缠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自此民间也把女子缠小脚,当成了一种时尚,渐渐蔚成了风气。至于女子缠脚始于何时,则众说纷纭。我小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听我母亲讲,那时的女孩子,到了四五岁就要开始缠脚。通常是由自已的母亲动手操作,当然也有专门做缠脚的老妇人。缠脚时一般要用一条宽3寸、长6尺的白布做缠脚布。缠的时候,除了大拇趾之外的其余四根脚趾,全部強行向内扭曲。每硬掰一根脚趾就用
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的年轻人,对于“小脚女人”可能已无什么印象了,但关于小脚女人的歇后语还在流行。如形容文章冗长无物就说“懒婆娘的裹脚布一-又臭又长”。形容速度缓慢,就说“像小脚女人走路一一裹足不前”。形容“囊中羞涩”,就说“老太婆的绣鞋-前(钱)窄”。
女子缠足这种陋习,在旧中国延续了千余年。这在世界上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难怪近代的有识之士都戏谑其为中国的“国粹”,并沦为世界文明国家的笑柄。
缠脚是古代男权对妇女的摧残。以妇女双脚残废的代价,博取一些男人畸形变态心理的满足。它对妇女人格上的伤害和在生活上带来的不便是无法估量的。一直到辛亥革命后,孙中山虽然发布了女子缠脚的禁令,但由于习惯势力的影响,却没有完全剎住女子缠脚的恶习。鲁迅在1920年所发表的小说《风波》中,小女孩六斤仍在缠脚,可见这种偏见和陋习对人们毒害之深。小脚女人这种现象,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才逐渐完全消逝。
我的母亲出生于清朝末年,本就身材矮小,又缠有一双典型的小脚,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至今每当我回忆起她佝偻着身体,揹一捆柴草,搖摇晃晃、颠颠拐拐在路上行走的背影,眼里便涌出满满的泪水……
听我母亲讲,那时的女孩子,到了四五岁就要开始缠脚。通常是由自已的母亲动手操作,当然也有专门做缠脚的老妇人。缠脚时一般要用一条宽3寸、长6尺的白布做缠脚布。缠的时候,除了大拇趾之外的其余四根脚趾,全部強行向内扭曲。每硬掰一根脚趾就用白布缠上三周,一直到四根脚趾都紧紧地贴在前脚掌上为止。由于长时期地让四根脚趾向足心弯曲,就造成人为地趾根部关节脱位,并限制了脚的正常生长发育。缠足以后穿的鞋子前端很尖,还有的往上翘,鞋底呈葵花籽形,长度大约3至5寸,这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
一个女孩子,由四五岁开始缠脚,到十七八岁成年,在十多年的缠脚时间里,由于疼痛所造成的坐卧不安,行走困难,夜不能寐,跟受刑没有什么区别。
然而,当时却有很多女性自觉自愿地接受缠脚这一痛苦的陋习。这是因为,古代封建社会女性社会地位十分低下,而小脚却受到当时社会男性的青睐。这也是一种身份和体态美的象征。而且缠脚直接关系着婚姻。女孩子从小就被告知,如果不缠小脚,将来就嫁不了好人家,而且脚缠得越小,嫁的好人家就越好。因为无论你面容长得如何俊俏,只要底下一双大脚,就仍是丑女一个,是嫁不了好人家的。在这种畸形社会心理的驱使下,当时的缠小脚,就像现在很多女性的整容一样,大部分都是自觉自愿的。这是现代人所无法理解的。
至于女子缠脚始于何时,则众说纷纭。我小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殷纣王的宠妃妲己,原是狐狸精所变。平时她是一副美女模样,但在她独处时便会现原形。有一次她独自在宫帏内休息,现出了狐狸原形。这时殷纣王突然进屋,她听到了响声就赶紧往回变,但由于时间太紧迫,当纣王已经进屋时,她还剩两只狐狸脚没有变化过来!纣王虽然非常吃惊,但因为对妲己过于宠爱,便也不再顾忌这些了。后来就让人给她做了一双尖头小绣鞋,把她的一双狐狸蹄子装了起来。后来宫女们以为纣王喜欢小脚,为了讨好纣王,都纷纷学着妲己的样子把脚缠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自此民间也把女子缠小脚,当成了一种时尚,渐渐蔚成了风气。
当然,这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分,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脚的实据。
另一种说法是女子缠脚始于隋朝,也源自民间传说。
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为其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花瓣状小刀,并用长布条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脚底下刻一朵莲花,走路时每走一步便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刺向隋炀帝!隋炀帝连忙闪过,但其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迅自投河自尽了。
事后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缠起脚来。至此,女子缠脚之风日盛。
但这些都属无稽之谈。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观念里,男尊女鄙的认知非常严重。男性属阳,女性属阴。女性应以阴柔、文弱、纤小、曲线玲珑为美。故在汉代乐府诗《孔雀东南飞》里,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的诗句。可见以女足纤小为美,是当时文人雅士的审美共识,只是尚未强调女子必须缠足、非缠不可的程度。
女子缠脚的起源,有据可考的应是在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文学天赋很高。他能诗擅词,精通音律,是婉约派词的代表人物。他虽为皇帝,但不问国事,整日与妃子宫女厮混。他有一个名为窅(yǎo)娘的舞女,能歌善舞。每当李煜写出新词,总要让她跳舞弹唱。李煜每次看她跳舞时,总觉得哪里有不完美之处,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她的脚太大,显得很不协调。窅娘为了满足李煜的审美要求,于是就用布裹住脚,把脚裹成新月状,再穿上素袜,站在六尺高的金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李煜对这样的效果非常满意。
后来窅娘缠脚这件事在民间传布开来,渐渐成为一种时尚。许多上层社会的女子,纷纷开始缠脚。
女子缠脚,一开始只是在宫廷和上层社会中流行,在普通民众中还不是很普遍。
到了宋代,女子缠脚的习俗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南宋绍熙年间,理学大师朱熹任漳州知府,他极力主张女子缠足。据《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漳州女皆小足,必依杖而行。凡遇庆吊之事,女子皆往。每人皆持一杖,相聚成林。”可见当时女子缠足之普遍。
在宋朝,程朱理学可以说是当时的主流价值观。特别是朱熹主推女子缠足的病态美之后,很多女子纷纷效仿,男子择偶也把小脚列为美的主要标准之一。在这种病态价值观的影响下,缠足女子越来越多。
著名词人苏东坡也跟风作了《菩萨蛮.咏足》一词,来专门描写女子缠足。词中写道: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词的上片描绘侍妓或歌妓优美的小脚步态;下片描写小脚的痛苦与作者的感慨。
该词作者虽然存在着时代的局限性和审美上的局限性,但也披露了缠足给古代妇女带来的痛苦,对社会这一陋习表示不满。
元代时,蒙古人本来不缠脚,但并不刻意禁止汉人缠脚的习惯。而当时的汉人,为了表示与蒙人的“华夷之别”,鼓励自家的女孩缠足。后来又引来蒙古妇女的跟风,元末甚至出现了“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缠足之风到了明代进入了大盛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将与其对抗的张士诚旧部编为最低等的“丐户”,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准缠足”。竟然把是否缠足作为衡量社会地位高低贵贱的标志。胡适先生把它和八股文、鸦片共同列为明朝的三大病症。
满清入关后,因满族人原本是不缠足的,所以顺治元年,孝庄皇后就曾下令禁止女子缠足,称“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然而到康熙七年,却对女子缠足开禁,缠足之风又开始盛行。甚至连满族妇女也开始跟风缠足了。
然而,女子缠足给社会和家庭个人所带来的恶果已被许多有识之士所明悉。早在清朝中后期的太平天国,首先开始推行反缠足,但最后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而未取得效果。清朝末年,康有为、梁启超、黄遵宪等人,再次提出反对女子缠足,并上书光绪皇帝,得到了光绪皇帝的支持,但随着戊戌变法的失败而告终。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至此,缠足在法律上受到禁止。中国的缠足陋俗开始从沿海大城市消逝,并逐渐影响到内陆地区,但并未根绝。
到了“五四”运动时期,女子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
全国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不但彻底废除了缠足这种延续千百年的陋习,而且在家庭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提倡男女平等,广大妇女才得到了彻底解放。
作者简介
贾龙杰,1940年3月生,方城县赵河镇人。1957年方城二中初中毕业后,曾任民办教师24年。改革开放后,于1981年考入南阳师专中文系。毕业后分配到方城县第一高中工作,曾任中学高级语文教师、副校长;方城县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十一届副主任。退休后于2004年被任命为方城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至今。曾发表教研论文30余篇。编印《关爱之路》、《启迪心灵的金钥匙》、《岁月沧桑》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