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不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前把孩子藏起来)
离婚要不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离婚前把孩子藏起来)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法院第一次不判离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小王为了确保第二次离婚的时候争取到女儿抚养权,便将女儿“抢走”,并把女儿“藏起来”不准小章和女儿见面。基于这点,一位女子小王便想了个馊主意。早年,她与丈夫小章在大学相识,经自由恋爱后结婚,育有一女。婚后两人经常为琐事争吵,久而久之便失去感情,提了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两人因抚养权的问题谈不拢,没被法院判离。
孩子抚养权,是夫妻离婚时争执的焦点。
为了不跟亲生骨肉分开,当事人也会去学习各种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知识。
其中有一点就是“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
稳定连续的学习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除非有特殊情况,法院一般是不会改变抚养状态,将孩子判给另一方抚养的。
基于这点,一位女子小王便想了个馊主意。
早年,她与丈夫小章在大学相识,经自由恋爱后结婚,育有一女。婚后两人经常为琐事争吵,久而久之便失去感情,提了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两人因抚养权的问题谈不拢,没被法院判离。
小王为了确保第二次离婚的时候争取到女儿抚养权,便将女儿“抢走”,并把女儿“藏起来”不准小章和女儿见面。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法院第一次不判离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所以藏了女儿半年后,小王再次起诉离婚。
本以为自己独自抚养了女儿半年,女儿跟自己感情亲近,法院肯定会把女儿判给自己,却没想到法院还是把抚养权判给了小章。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小章对小王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提出异议,并提交了相应证据。
法院依此认定小王存在过错,判决由小章抚养女儿。
法官指出,离婚中抢夺孩子、藏匿孩子的行为,本身侵害了未成年孩子和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是限制孩子自由、侵犯另一方作为父母的探望权的非法行为。对于孩子和被迫与孩子分离的一方来说都会是巨大的精神折磨,其损害程度无异于精神上的家庭暴力。
而且这样的行为也会潜移默化地阻碍孩子树立正确三观。如果孩子看到抢夺、偷、骗可以达成目的,可能影响其产生暴力倾向或是通过违法的行为实现自己的目标。
因此行为人一旦被认定存在这样的非法行为,那么无论是考虑到行为对另一方和孩子的不良影响,还是考虑到法院判决对于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法官都很可能会判决由无过错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因此,当事人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不要想当然,不要指望通过非法方式取得孩子抚养权。做事之前建议先咨询律师,以合法方式实现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