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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带陌生男孩谎称是别人的(女子竟带走别人家2岁小女孩)

妻子带陌生男孩谎称是别人的(女子竟带走别人家2岁小女孩)2017年9月,郎女士回到东莞后,雷某也正好在东莞一家玩具厂上班。因相隔不远,两人接触便多了起来,尽管见面次数不多,但雷某经常和妞妞视频聊天,每次看妞妞都会买些玩具等礼物,带着妞妞玩耍。“她对娃儿很好,一直想当娃儿干妈。”虽然郎女士并未同意,但一直以来,雷某都是以“干妈”身份和妞妞相处,并让妞妞喊她“干妈”。当时,和丈夫在广东东莞经商的郎女士带着女儿回内江,住在姐姐李某家,而雷某则是李某所经营旅馆的常客。一来二去,两人认识后便熟悉了起来。让郎女士意外的是,在随后3个多月时间里,雷某对女儿妞妞很好,买玩具和零食,并喊妞妞为“幺儿”。幸运的是,郎女士发现事情“不对头”后及时报警,当地警方联合铁警将正前往湖北高铁上的雷某挡获,并找到郎女士的女儿。目前,雷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郎女士和雷某相识,还得从2017年4月说起。

今年7月,杭州淳安女童失联案轰动全国。

而最近,四川内江的郎女士也遭遇了一段类似的噩梦般经历。

2017年4月,陌生女子雷某和她在旅馆相识,此后一年,两人还有来往并逐渐熟悉起来,雷某还自认是郎女士2岁女儿的干妈。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个“干妈”,竟私自带走了她的女儿。期间,在她反复要求雷某带回女儿时,雷某却以各种理由欺骗,试图拖延时间……

妻子带陌生男孩谎称是别人的(女子竟带走别人家2岁小女孩)(1)

郎女士

幸运的是,郎女士发现事情“不对头”后及时报警,当地警方联合铁警将正前往湖北高铁上的雷某挡获,并找到郎女士的女儿。

目前,雷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旅馆认识的“干妈”带走女儿各种理由欺骗拖延不送回

郎女士和雷某相识,还得从2017年4月说起。

当时,和丈夫在广东东莞经商的郎女士带着女儿回内江,住在姐姐李某家,而雷某则是李某所经营旅馆的常客。一来二去,两人认识后便熟悉了起来。让郎女士意外的是,在随后3个多月时间里,雷某对女儿妞妞很好,买玩具和零食,并喊妞妞为“幺儿”。

2017年9月,郎女士回到东莞后,雷某也正好在东莞一家玩具厂上班。因相隔不远,两人接触便多了起来,尽管见面次数不多,但雷某经常和妞妞视频聊天,每次看妞妞都会买些玩具等礼物,带着妞妞玩耍。“她对娃儿很好,一直想当娃儿干妈。”虽然郎女士并未同意,但一直以来,雷某都是以“干妈”身份和妞妞相处,并让妞妞喊她“干妈”。

然而,去年9月回内江,郎女士却经历了一段噩梦般的经历。

那时,在广东的郎女士带着2岁大的女儿妞妞(化名)回到内江老家,住在姐姐家。刚回来,在外打工的雷某在和她视频聊天时得知这一消息,便以国庆放长假为由,要回内江看妞妞。

9月26日,雷某赶回内江后,如往常一样,给妞妞带了礼物。9月27日,雷某以自己打算在内江城区买一套二手房为由,让郎女士和李某陪同去看房。因郎女士午饭后洗碗和看店,李某陪同雷某去中介看房,并带着妞妞。

但出门后,李某因肚子疼返回上厕所,雷某让李某先回,自己陪同妞妞在楼下一家店铺处坐摇摇车,并称坐完最后一次就将妞妞带回。但半个小时后,不见女儿回来,郎女士便给雷某打电话,雷某声称在修手机,下午4点多便回。

在此之后,郎女士多次催促雷某带回妞妞,但雷某先称一会儿就带回,后称有朋友请吃饭,需晚点。到了晚上10点过,雷某更声称自己回了内江老家,没有车返回城区。

“我问她在哪儿,我找个车去接他们,但她直接挂断了电话。”此时,郎女士仍没想到,雷某会带着孩子逃跑。

生母察觉“不对头”报警高铁被挡获时她声称女儿是她的

当晚,雷某并未带回妞妞,郎女士也有些担心。第二天一大早,郎女士拨通雷某的电话,而对方称已在车上,9点即可带回妞妞。此时,郎女士意识到事情“不对头”了,十分着急。“不可能一直找借口,不把娃儿送回来吧?”

事实上,雷某当天带着妞妞乘坐高铁赶往了重庆。

9月28日一早,她已带着妞妞坐上了重庆前往湖北红安县的高铁,所以一直在找各种理由搪塞和拖延时间。在郎女士的一再要求对方11点前将妞妞送回,并声称要报警的情况下,雷某终于说出她已坐上前往湖北红安县高铁的实情,并拍了一张重庆北前往红安西的高铁票照片传给郎女士。雷某还称,她湖北的姑父过60岁生日,她带着妞妞前去祝寿,顺便带着妞妞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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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带着妞妞乘坐的重庆北至红安西的高铁票

通过车票信息,郎女士查到了雷某及妞妞所乘坐高铁的到站时间是当天下午2点左右。和姐姐商量后,当天上午11点过,郎女士前往内江市市中区城南派出所报警。警方立案后,很快和湖北红安警方取得联系。当天下午1点过,铁路警察在列车上找到了雷某及妞妞。

但让铁路民警不解的是,妞妞竟叫雷某“妈妈”。

“当时警察问她,娃儿是哪个的,她说是她的,她生的。”郎女士称,在此之前的几天,雷某在视频中包括回内江见到妞妞后,一直让妞妞叫其“妈妈”。当天,郎女士和派出所民警赶往红安县,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女儿。郎女士还说,雷某见到她后便下跪,称不是卖娃儿,只是带着去耍。

郎女士想不通的是,自己把雷某当朋友,雷某却未经她同意,将女儿带至湖北。而铁路民警的一句话,更让她后怕。“他们说,幸好我报警及时,否则她下车后,我肯定找不到他们了。”

“干妈”为骗男友结婚带走女孩犯拐骗儿童罪获刑2年

1984年出生的雷某系内江市东兴区杨家镇人,在被警方挡获后,去年9月30日,她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庭审时,雷某却称,自己没有拐骗妞妞的行为,且带走妞妞经过了监护人同意,并无拐骗行为,她只是想把妞妞带至湖北省红安县给男朋友及其家人看看,而后会把妞妞带回内江的。

妻子带陌生男孩谎称是别人的(女子竟带走别人家2岁小女孩)(3)

庭审中的雷某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经法院审理查明,雷某为达到与男友结婚的目的,曾欺骗男友称自己已产下一名幼女,并多次对男友谎称妞妞系两人的女儿。在得知男友父亲祝寿的消息后,雷某欲将妞妞带至湖北省红安县,让男友及其家人相信她编造的已为男友生育女儿的谎言,达到结婚的目的。

去年9月26日,雷某回到内江后,住在郎某姐姐李某经营的旅馆内。次日,雷某借口在内江购买二手房,邀约李某一同外出看房,并将妞妞带着同行。此后,雷某趁李某上厕所的机会,将妞妞抱走并逃至重庆。9月28日,雷某携妞妞乘坐重庆北至红安西站的D2214列车抵达湖北省红安县。

对于雷某辩称的无拐骗行为,法院根据多个证据查明,雷某在未告知妞妞监护人的前提下,擅自将妞妞带离内江,且在妞妞家人反复要求下采用欺骗的方式拖延时间,拒不将其送回,使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因此,法院认为,雷某行为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

最终,法院以雷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据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雷某并未提出上诉。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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