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财产怎么判决(王宝强离婚闹剧)
王宝强离婚财产怎么判决(王宝强离婚闹剧)(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今日小编为大家邀请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瑞雷律师就该问题进行分析: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朱瑞雷朱律师表示,夫妻双方婚前没有专门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且夫妻双方均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规定如下:
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1月16日,据天眼查显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在近日提前解除王宝强和马蓉共同持股公司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的股权冻结,涉及金额120万元。执行事项包括解除股权冻结和其他投资权益,解冻日期为2019年1月8日。
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宝强与马蓉离婚后财产分割案、王宝强诉马蓉父母财产分割案已于2018年年底前调解完毕,并已出具调解书,近期将执行结案。
【法律知识】此次离婚事件财产如何分割网友们众说纷纭,吃瓜群众坐看闹剧如何收场。
那么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有价证券等财产应当如何分割呢?
今日小编为大家邀请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瑞雷律师就该问题进行分析: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朱瑞雷
朱律师表示,夫妻双方婚前没有专门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且夫妻双方均不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规定如下:
一、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三)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三、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