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保孩子还是保大人的说法(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有没有保孩子还是保大人的说法(保大人还是保孩子)有些自媒体还编故事,说某个媳妇生产时遇到危险,婆婆要保孩子,真让人寒冷。好吧,你这样演,我勉强可以理解为那个时代的观念、意识、法律不到位,可是现在的电视为什么也这样演?妻子的生命权是在丈夫手中吗?谁给你的权力可以决定妻子的生死?丈夫如果说要保孩子,难道妻子就得死?更何况人家林薇的意识还清醒呢!她在产房里大喊“保孩子”。你护士在人家意识清醒的时候出来问丈夫,这是什么道理?妻子是丈夫的私产?丈夫有绝对的处置权?那要是林薇想保自己呢?
最近看电视剧《奸细》,又看到一个老梗。
林薇难产,护士出来问“保大人还是保孩子”。
那个罗参谋长赶来后,居然还犹豫了一阵子才说“保大人”。
我一看就想骂人。
妻子的生命权是在丈夫手中吗?谁给你的权力可以决定妻子的生死?丈夫如果说要保孩子,难道妻子就得死?
更何况人家林薇的意识还清醒呢!她在产房里大喊“保孩子”。你护士在人家意识清醒的时候出来问丈夫,这是什么道理?
妻子是丈夫的私产?丈夫有绝对的处置权?那要是林薇想保自己呢?
好吧,你这样演,我勉强可以理解为那个时代的观念、意识、法律不到位,可是现在的电视为什么也这样演?
有些自媒体还编故事,说某个媳妇生产时遇到危险,婆婆要保孩子,真让人寒冷。
婆婆什么时候也有了对媳妇的生命处置权?她连第一亲属关系都不是。
还有的说,有个丈夫也说要保孩子,他小舅子把刀架到他脖子上说,要是我姐活不了,你全家都活不了。吓得丈夫再也不敢说保孩子。
他小舅子是带刀护卫吗?早就知道姐夫会这么干?这特么太狗血,太能扯了。
这都什么时代了?你去问问各个医院,有哪个医生护士敢说这是正常、正确的姿势?如果有,那他是打算改行了。
为什么一般不会有?
因为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认为,胎儿在未出生之前,还不能算一个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都是没有的。我们国家也是。
这就是说,胎儿还不能算“人”。
因为难产,在现在一般不是大难题,即便出现某种情况,我们的法律和伦理,也都要求把产妇的安全放在首位。
因为我们的《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生有责任对妊娠危及其生命安全的孕妇,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也就是所有办法都用过了,还是不行,要影响到产妇的生命了,医生就要终止妊娠,全力保住产妇的生命。
这就像一位产科实习生说的:
带我们的老师说:新生儿围产期出生死亡了,市里是有一定的指标的,这就是说,有些是无法避免并可以接受的。而产妇或者孕妇有一例死亡,就必须全市通报开会调查(重大医疗事故)。
因为一般的医疗现实是,妈都保不住了,孩子还保得住吗?杀鸡取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则是利益法则,生育现实。
因为一般的医疗原则也是,当生产危及到母体生命,医生会做出母体优先的建议或决定。他们给你知情权,你却没有决定权,生育方面与其他重疾的处理是不一样的。
知乎上有一位叫“虎斑猫”的作者说,他在计生办工作过几年,从来没听到有人这样问过。
他们那时要给育龄女性上课,教育材料里有一本,忘了是毕淑敏还是池莉写的书。
那里面的产妇难产,大夫出来通知家属,丈夫抢着说,我要保大人。
大夫说,保谁你说了不算,听医生的,谁的生存几率大保谁。
故事里的产妇早已非常虚弱,生不生孩子都感觉活不久了,最后孩子保住了,产妇去世了。
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课程,当时的计生办就曾经告诉育龄妇女,保大人还是保孩子,不以任何人的意愿为转移,只看具体情况。
这实际上就是说,生命权无可撼动,无可转让,公婆丈夫父母都没权牺牲产妇,就是产妇自己也未必有这个权力。
保谁是由具体医疗情况决定的,保谁更不是一个不懂医学的人可以决定的。
总而言之,法律、伦理、医学现实、医学原则,都会优先考虑产妇的生命安全。这些,是默认模式,每一个医生都很明确。
否则,那就是犯罪,说严重点,就是杀人(其实也不重)。
如果真出现母亲很难保住的情况,那其实已经不是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问题。
有人说,有的民营医院为避免医疗纠纷,可能会这么做。这当然只能说明这家医院不专业,不正规,不守法。
那么,重要的事说三遍: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其实是不存在的。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其实是不存在的。
保大人还是保孩子,其实是不存在的。
我们要明确的是:
当生产遇到问题,家属有知情权,但医生也有能力、义务和责任做出正确的选择。
医院并没有保大保小的游戏,医生的游戏规则是能保都保,不能都保就保大人,他们并没空陪你演。
产妇的生命权排在首位,产妇的生命权无人有权剥夺,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这样的剧目,再也不要拿来煽情了。
它不只是违背法律、伦理、专业,是一个伪命题,一个践踏人权、生命权的东西,它也是“大清未亡”。
那些看了这种剧情流泪的女人,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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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九鸦
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