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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保险公司拒赔:购爱情保险遭拒赔

现保险公司拒赔:购爱情保险遭拒赔法院按照规定受理了该案件,并且进行了相应调查。在法庭上,徐先生出示了结婚证原件,并称其伴侣因有事不能到庭。然而,合同到期后,徐先生和自己的配偶依然存在着夫妻关系,但是却没有如愿得到保险公司2.3万余元的赔付。徐先生多次和保险公司沟通,但是结果都未尽人意,后徐先生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诉至济南市某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2016年11月4日,徐先生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附加婚姻津贴保险”。该保险起止日期为2016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3日。合同中约定,徐先生购买的这份爱情保险,如果在保期内主险未出过险,而且保险期限内与保险合同上的“指定心上人”持续存在婚姻关系,那么徐先生就可以得到2.3万余元赔付。保险公司非常懂得把握客户心理,徐先生的保险凭证简直充满浪漫气息。凭证上写着醒目的写着“爱情保险”四个大字,另外还附有一句非常浪漫的宣言:“我用誓言将你我的爱锁进保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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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文人骚客写过不少赞美爱情的诗词古句,大家对于爱情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憧憬的、希冀的,对它抱有很高的期待。与此同时,保险也从中看到了商机,如今连爱情都敢保证了,“爱情保险”就这样出现在大众视野!

现保险公司拒赔:购爱情保险遭拒赔(1)

购“爱情保险”遭拒赔,保险公司:感情不牢固;法院:马上打钱!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案例,是济南的某位徐姓男子购买爱情保险,到期达到合同履行条件时,保险公司却拒赔了,原因何为,是徐先生的爱情不够“保鲜”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01真实案例

2016年11月4日,徐先生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附加婚姻津贴保险”。该保险起止日期为2016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3日。合同中约定,徐先生购买的这份爱情保险,如果在保期内主险未出过险,而且保险期限内与保险合同上的“指定心上人”持续存在婚姻关系,那么徐先生就可以得到2.3万余元赔付。

保险公司非常懂得把握客户心理,徐先生的保险凭证简直充满浪漫气息。凭证上写着醒目的写着“爱情保险”四个大字,另外还附有一句非常浪漫的宣言:“我用誓言将你我的爱锁进保险箱。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我而言,你是全世界。”

现保险公司拒赔:购爱情保险遭拒赔(2)

购“爱情保险”遭拒赔,保险公司:感情不牢固;法院:马上打钱!

然而,合同到期后,徐先生和自己的配偶依然存在着夫妻关系,但是却没有如愿得到保险公司2.3万余元的赔付。徐先生多次和保险公司沟通,但是结果都未尽人意,后徐先生一怒之下将保险公司诉至济南市某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

法院按照规定受理了该案件,并且进行了相应调查。在法庭上,徐先生出示了结婚证原件,并称其伴侣因有事不能到庭。

这时,保险公司却辩称,徐先生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

为落实真相,法院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原告徐先生与其配偶的婚姻登记机关——济宁市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答复称原告徐先生于2018年曾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后调取了法院的案件判决生效证明显示,法院经审理判定不准徐先生与伴侣离婚且双方均未上诉。因此,徐先生的婚姻关系并未结束。

法官十分钟结束庭审,保险公司全额将保险金打给原告

02案例分析

本案中,事实非常清楚,最大的争议焦点就在于徐先生的婚姻关系存续与否,这一点法院的判决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而且根据《民法典》婚姻继承编、《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判决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在六个月内没有新事实与新理由向人民法院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当事人诉讼请求离婚,法院第一次未判决离婚的,一般情况需要等到六个月后当事人才可以另行起诉,第一次请求诉讼离婚,如果不是情况特别严重的,如吸毒、家暴等,实务中法院一般是不判离的。

现保险公司拒赔:购爱情保险遭拒赔(3)

购“爱情保险”遭拒赔,保险公司:感情不牢固;法院:马上打钱!

本案中,当事人于2018年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与此同时,双方未再上诉,更未在六个月后另行起诉,可以看出,双方的感情并未破裂,婚姻关系一直处于存续状态。

03嗨保理赔观点

“爱情保险”这种新鲜的模式确实让人眼前一亮,保险公司也实在是会营销,不知日后会不会出“单身保险”,让适婚但选择单身的贵族青年也能得到保障,从此单身青年们就有了新的拒绝结婚的理由:“我买保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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