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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

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2022年1月25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反映某商场内的泡泡玛特自动售货机涉嫌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的举报。经查,当事人在该自动售货机的显示屏上展示有奖销售活动海报,活动奖品为机器人商店限定新春礼盒一套。2021年以来,浙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8.91万件涉及儿童消费投诉举报中,与盲盒相关的有1.03万件,占总量的11.56%。浙江省消保委通过暗访方式开展消费体验,发现部分手办盲盒设置超长预售期、部分盲盒存在质量问题、个别零食盲盒商品临近保质期等六方面问题。为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消保委发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分析报告》,公布一批当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盲盒”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盲盒因其“中奖”未知性给消费者带来惊喜、趣味而广受追捧,也因其销售临期或假冒伪劣商品、概率不透明,以珍藏、稀有、限量等名义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而备受质疑

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1)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供图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执法。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供图

中新网杭州6月2日电(记者 奚金燕)2日记者获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自3月起将守护儿童等特殊人群利益作为核心重点,围绕盲盒、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等重点商品,综合食品抽检、产品抽检、消费体验等情况,重点围绕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安全等领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浙江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查处案件1.91万件,吊销许可证2件,捣毁窝点12个,罚没款1.79亿元,移送司法机关197件。

为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环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消保委发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分析报告》,公布一批当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盲盒”诱导未成年人过度消费

盲盒因其“中奖”未知性给消费者带来惊喜、趣味而广受追捧,也因其销售临期或假冒伪劣商品、概率不透明,以珍藏、稀有、限量等名义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而备受质疑。

2021年以来,浙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8.91万件涉及儿童消费投诉举报中,与盲盒相关的有1.03万件,占总量的11.56%。浙江省消保委通过暗访方式开展消费体验,发现部分手办盲盒设置超长预售期、部分盲盒存在质量问题、个别零食盲盒商品临近保质期等六方面问题。

2022年1月25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反映某商场内的泡泡玛特自动售货机涉嫌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的举报。经查,当事人在该自动售货机的显示屏上展示有奖销售活动海报,活动奖品为机器人商店限定新春礼盒一套。

活动主要内容为“单笔消费购买2个商品有50%的概率掉落赠品,购买3个商品有75%的概率掉落赠品,购买4个及以上商品将100%掉落赠品”,上述字体在屏幕中相对突出。另有备注为“如机器内赠品已赠磬,补货前如继续购买赠品不会掉落,该期间的购买行为将不会纳入本次活动范围”,上述字体在屏幕中较小。

当事人实际在拱墅区某商场的自动售货机内放置了10个赠品。当事人在活动中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售货机内可赠奖品的数量,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明确知晓该售货机内赠品是否已赠磬,以致影响了该售货机有奖销售活动的兑奖。

截至案发,上述自动售货机在有奖销售活动期间共销售了497个盲盒,销售总额为3.39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浙江市场监管公布十大危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2)

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案的产品进行取证。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供图

无底线营销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去年以来,一些包装或内容含有色情暗示、宣传违背社会风尚的食品,面向未成年人销售,有些甚至成为“网红零食”,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亮剑”行动中,浙江严厉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违法行为,共查处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案件42件,占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总数9.17%。

2022年4月28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依法对温州林通包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印刷并销售给旺兴食品(漳州)有限公司的用于包装棒棒糖、棉花糖等糖果的塑料包装袋标注有“特薄、七层呵护、少女系列卫生棉花糖、舔一舔、捏一捏、轻点哦!”等文字以及有“安全套、卫生巾”等图案,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经查,当事人为旺兴食品(漳州)有限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规定,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旺兴食品(漳州)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已由其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

食品中非法添加金银箔粉吸引未成年人消费

近年来,一些商家推出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受到消费者追捧。据悉,金和银作为重金属元素,不属于人体所必需的矿物质,人体内脏无法消化吸收,过多沉积可能导致重金属中毒。

对此,浙江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打击,共立案查处32起,其中餐饮环节29起,流通环节2起,生产环节1起。

2022年4月20日,龙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龙泉市小麦兜烘焙坊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29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22日,龙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检查安排计划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金银箔粉生产经营蛋糕。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4日从网上购进装饰金箔1瓶,净含量2g。当事人在经营期间,将上述装饰金箔用铁夹子夹碎后,直接撒在蛋糕表层奶油上,且没有不得食用表层装饰金箔的消费提示。截至案发,当事人共制作销售了25款含装饰金箔的蛋糕,销售额合计2880元,违法所得288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龙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报告还公布了其他危害行为,如“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危害婴幼儿安全;儿童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及受到微生物污染;玩具、服饰等儿童用品假冒侵权;儿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教育培训乱收费及泄露个人信息等。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呼吁全社会关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提高未成年人远离侵害防范意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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