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二、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三、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地区/人员 |
特区 |
直辖市 |
省会城市 |
省辖市 |
县级市及以下 |
总经理 |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 ||||
经 理 |
220 |
200 |
200 |
120 |
120 |
其余人员 |
200 |
180 |
180 |
100 |
100 |
(2)伙食补助费:
地区/人员 |
特区 |
直辖市 |
省会城市 |
省辖市 |
县级市及以下 |
总经理 |
实报实销 | ||||
经 理 |
70 |
70 |
60 |
50 |
50 |
其余人员 |
60 |
60 |
50 |
45 |
45 |
(3)市内交通费:
地区/人员 |
特区 |
直辖市 |
省会城市 |
省辖市 |
县级市及以下 |
总经理 |
实报实销 | ||||
经 理 |
18 |
18 |
16 |
16 |
10 |
其余人员 |
16 |
16 |
8 |
8 |
6 |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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