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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本次公告设定市场指导价的3宗地块的市场指导价、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网上竞价中止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如下: 最低起拍楼面价12500元/平3宗涉宅类地块其中高新区48号由10宗住宅、商业地块组成最高起拍楼面价17500元/平

刚刚

苏州再挂5宗地块

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

起拍总价66亿元

3宗涉宅类地块

其中高新区48号由10宗住宅、商业地块组成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1)

最高起拍楼面价17500元/平

最低起拍楼面价12500元/平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2)

本次公告设定市场指导价的3宗地块的市场指导价、竣工预售许可调整价(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网上竞价中止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如下: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3)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11月6日10:00 苏地2019-WG-45号地块

11月6日11:00 苏地2019-WG-47号地块

11月6日13:30 苏地2019-WG-50号地块

11月6日10:30 苏地2019-WG-49号地块

11月6日13:00 苏地2019-WG-48号地块

48号高新区金融小镇地块

苏地 2019-WG-48 号地块包含了A、B、C、D、E、F、G、H、I、J共十个区,建筑面积257521平方米。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4)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5)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6)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7)

特别说明:

(1)非住宅地块项目须参照附带方案实施,不得建设 服务型公寓,D2、E2、F2、G、H、I 商业商务地块不得分地 块转让,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可分割转让,允许 D2、E2、F2、 G、H、I 商业商务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转让。

(2)D2 区项目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6500 平方米 且不大于 7370 平方米的商务和商业,其中商业面积占比不 高于 10%。

(3)E2 区项目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4500 平方米 且不大于 4800 平方米的商业,其中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 小于 800 平方米的生鲜超市。

(4)F2 区项目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11000 平方 米且不大于 13060 平方米的商业和商务,其中商业面积不少 于 6600 平方米。

(5)G 区项目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6000 平方米 且不大于 6860 平方米的商务和商业,其中商业面积占比不 高于 10%。

(6)H 区项目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1300 平方米 且不大于 1560 平方米的商业。

(7)I 区项目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3500 平方米 且不大于 4370 平方米的商业。

(8)所有住宅地块按规范要求配建的社区用房及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统一设置在 J2 区,并与首期住宅地块同 步开工,同步交付。

(9)J2 区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3500 平方米且不 大于 4020 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 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

(10)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苏州国家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苏州高新区投资发展监管 协议》。

(11)在交地之日起两年内所有地块开工,四年内竣工;如其中有地块因企业原因在交地两年内未开工,则政府无偿 收回剩余未开发地块。

(12)该地块中 G、H、I 商业、商务地块须与首期住宅 同步开工建设,在 G、H、I 商业、商务主体结构封顶前,商 品住宅预售(现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住宅总计容 面积的 60%;在 D2、E2、F2 商业、商务主体开工前,商品住 宅预售(现售)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住宅总计容面积 的 80%;在所有商业、商务主体结构封顶并取得《苏州高新 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中约定的达标审查意见书 1、2、3 后, 方可办理其余住宅部分预售(现售)许可证。

(13)住宅地块内不得设置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 住宅

(14)地块 D、E、F 虚线范围内为开放式绿化景观。

(15)地块间地下设置连通通道进行连通,设置通道范 围见红线图斜线部分所示范围,所有地下通道宽度控制在 - 16 - 8-12 米,可开发深度控制在黄海高程-5.0 米至 10.0 米之间, 地下通道必须满足道路管网及安全荷载要求,通道实际位置 以审批方案为准。

45号地块

位于姑苏区日益路以北、永方路以东。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8)

47号地块

位于枫桥街道贺九岭路绿化地东、莲花峰南。

苏州最新地块拍卖(刚刚苏州再挂5宗地)(9)

苏地 2019-WG-49 号地块特别说明:

项目须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 2500 平方米的农贸市 场,农贸市场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不动产权归属 地政府所有;其余为商业,商业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 让。(三)苏地 2019-WG-50 号地块特别说明:(1)业态为办公、零售、餐饮、服务型公寓。(2)办公计容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10%-15%,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3)零售、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 的 29%-34%,其中必须设置一家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5000 平方米的超市,超市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转让,其余可分割 销售,最小分割单元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小于 50 平方米,其 中计容建筑面积 50-100 平方米的分割单元的总计容建筑面 积不得超过 2000 平方米,其余分割单元计容建筑面积必须 大于 100 平方米,并满足苏府规字〔2014〕2 号《市政府印 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文 件要求。(4)服务型公寓计容建筑面积占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 的 51%-61%,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5)地下空间不得设置商业商办业态(6)地块开发时,应保证相邻居民的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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