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传销大案开庭受审(被亲人骗入合肥)
合肥传销大案开庭受审(被亲人骗入合肥)
8月25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一起“自愿连锁经营业”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名,谎称系国家给政策、当地政府提供平台,引诱他人参与传销活动。
被告人王某某经亲戚肖某某介绍,于2013年到合肥包河区、肥西县某镇参加传销组织,其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名,谎称系国家给政策、当地政府提供平台,引进民间闲散资金的项目。
该传销组织以缴纳现金购买纯虚拟股份为模式,发展下线的人数和下线投入的股份为晋升层级标准,由上线人员对下线人员购买份额按比例逐级瓜分。被告人王某某于2014年4月份晋升老总级别,其层级超过三级、伞下人员超过30人。
肥西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交纳费用购买虚拟份额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五级三阶制”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和投入资金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参与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