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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号(2020)京0108执23394号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0年11月02日,执行标的1049299元。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号(2020)京0108执23401号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0年11月02日,执行标的1152057元。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9日电 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多次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日期均为11月2日,执行标的共超446万。此前,该公司也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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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3)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号(2020)京0108执23395号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0年11月02日,执行标的1359593元。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4)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号(2020)京0108执23401号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0年11月02日,执行标的1152057元。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5)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号(2020)京0108执23394号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0年11月02日,执行标的1049299元。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6)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号(2020)京0108执23393号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0年11月02日,执行标的353006元。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7)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案号(2020)京0108执23399号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2020年11月02日,执行标的550769元。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8)

   来源:天眼查数据APP

  天眼查数据APP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约1686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志成,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文艺表演,代理、发布广告等。

陈鲁豫做主持人(鲁豫有约制作公司能量传播多次成被执行人)(9)

  来源:天眼查数据APP

  天眼查App十大股东信息显示,陈鲁豫任该公司董事,持股比例为3.86%。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制作的主要有访谈类栏目《鲁豫有约》和《首席夜话》,脱口秀栏目《壹周立波秀》,大型季播真人秀栏目《超级演说家》《我为喜剧狂》《我是演说家》《鲁豫的礼物》,大型生活服务类栏目《全是你的》,传播当代中国文化和经济资讯的《今日中国》,网络栏目《诡故事》《白话好莱坞》等。

  能量传播2020年8月26日发布半年报称,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770.4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621.27万元,亏损缩窄;营业收入1487.51万元,同比减少63.67%;基本每股收益-0.05元,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0.1元。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能量影视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日在新三板挂牌,能量传播2020年8月26日发布半年报称,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770.4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621.27万元,亏损缩窄;营业收入1487.51万元,同比减少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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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能量传播公告

  此外,10月9日,能量传播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郭志成持有公司股份8903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28%。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667675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2262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当天公告还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与司法冻结明细表》,得知公司股东郭志成持有的公司股份890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8%)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3执保391号司法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股东提供的司法冻结的法律文书,股东郭志成表示未收到任何关于该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法律文书,冻结原因尚无法查明。

  能量传播强调,所涉及的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股权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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