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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聊天记录(竹马和同学闲聊我跑去找他)

竹马聊天记录(竹马和同学闲聊我跑去找他)那时因气血不足造成身体虚弱不已,矫情地没去上班,一个人在家不知道干些什么。去年的情人节,刚好换了部手机,最新一款的苹果机,金光闪闪的玫瑰金色。因觉得新手机应该配新卡,而连着旧的电话卡也给换了。就算是情人节前夕,我在喜城的家里伤春悲秋,他在雾霾极其严重的北京开临时会议。我们之间,隔着千千万万片海洋。沈括吃大餐的时候,估计是觉得愧对我了,闲暇时,跟我聊起了QQ,说:“这个情人节,哥就不送鲜花巧克力了,我们去布拉格,你不是一直想去吗?”句末加张猥琐至极的大图片,我坐在电脑前,撇撇嘴,“那一言为定,到时你带着钱,本姑娘带着你,我们轰轰烈烈地去。”

竹马聊天记录(竹马和同学闲聊我跑去找他)(1)

每天读点故事app作者:相思木 | 禁止转载

情人节将至的时候,VI娱乐公司的沈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摇身一变成了梦寐以求的副经理。自此身价上涨,天天可以跟各种大咖明星花天酒地,醉生梦死。

当然,获得这些的前提是一年365天的时间里,他几乎天天都在出差。

今儿个在香港,明儿个在日本,待在家里的时间可谓是屈指可数。

就算是情人节前夕,我在喜城的家里伤春悲秋,他在雾霾极其严重的北京开临时会议。我们之间,隔着千千万万片海洋。

沈括吃大餐的时候,估计是觉得愧对我了,闲暇时,跟我聊起了QQ,说:“这个情人节,哥就不送鲜花巧克力了,我们去布拉格,你不是一直想去吗?”

句末加张猥琐至极的大图片,我坐在电脑前,撇撇嘴,“那一言为定,到时你带着钱,本姑娘带着你,我们轰轰烈烈地去。”

去年的情人节,刚好换了部手机,最新一款的苹果机,金光闪闪的玫瑰金色。因觉得新手机应该配新卡,而连着旧的电话卡也给换了。

那时因气血不足造成身体虚弱不已,矫情地没去上班,一个人在家不知道干些什么。

沈括早早就去上海出差了,估计是工作繁忙,大半个星期都没有给我打电话。

恰巧又逢大姨妈光临,万般委屈,肚子痛得受不了,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后来凌晨两点的时候稍微好点儿了,更是精神极佳,骚扰完苏小美,又忍不住给沈括发恶作剧短信。

当时我的第一任顶头上司,一个容光焕发的金发小伙子,和我在同一个城市。这人在我刚刚上班的时候就追我追得轰轰烈烈的,整个公司都知道了,还起哄让我跟他在一起,往后生个混血儿。

我没答应,因为彼时的沈括就跟个神经病一样,每天一下班就来公司门口等我,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生怕别人觉得他比不起金发碧眼。

那会儿只要我敢和人出去看电影,沈括就要打断我的腿。

金发碧眼不是软弱的主,主张人人平等,要跟他公平竞争,结果被打了。

“沈括先生是吧?我是姜晨,我们出来谈谈吧。”那时候金发碧眼的中文比我们玩得都好。

他没回应,我想着那时候他不可能还在工作,于是又连续发了数条:“你也知道感情这种事情不好说,她以前是爱你,但现在爱我。”

一连发了N条,都没有什么动静。但几秒钟之后他的电话突然打了进来,寂静的夜里,手机铃声四处扩散。我按捺着激动不已的心按下接听键,可后来听见的居然是个女人的声音,娇滴滴的,一听就不是什么良家女子。

她喊我:“是苏小姐吗?”

我瞬间懵逼了,连忙看来电显示,确定是他的手机号码后,背后凉了一片,手也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

事态完全处于掌握之外啊,等被戴了绿帽的感觉覆盖全身细胞的时候,我愤怒伊始,他张扬的笑声从电话那边传过来,“苏景色,你无不无聊啊。”

我才知道这货居然制作了个假的声音来蒙我。

我气得不行,告诉他肚子疼,他说:“大姨妈来了?别怕,用转移注意力法,你听我说啊,还记得以前咱学校那个丑逼吗?”

沈括是那种长得很周正的男生,不像别人家的男朋友,一出场就是唇红齿白,剑眉星目。他全身上下,除了身高合我心意以外,就只有声音让我喜欢得不得了了。

反正不大发雷霆的时候,听着他的声音,都可以幸福上好几年。

当然,他大发雷霆的次数屈指可数,因为每次他想大发雷霆,我都放话:“你敢吼我,我就离家出走。”就算知道我是在演戏,他说他也怕,所以不管我怎么作天作地,最终都是他俯首称臣。

那天我用肩膀夹着手机听他讲话,才不知不觉地睡过去了。

第二天醒了发现,和他的通话记录竟然持续了五个小时。

记得初见他,是在夏天特别炎热的时候,那时我八岁,他九岁。我们都还只是不知世事的野孩子。

2001年,是个极其纯粹的时代。那时候的我们没有WiFi,没有手机,更不知道687和520是什么意思。

无论男孩女孩都喜欢剪最短的头发,嘴里咬着狗尾巴草,满大街疯跑。

但不懂天真的时候,却是最天真的时候。

彼时他穿着大白色的小背心和黑短裤,拎着大包小包从大巴车上下来,不慎被跑得跟阵风似的我撞了一下,连连踉跄好几步,手上的东西掉得满地都是。一张白花花的脸,也不知怎的,涨得通红。

我从未见过一个男孩子如他那般单薄。

毕竟在当时,不仅苏家村的男孩子,就连当时他和他爸妈即将定居的隋唐镇的男孩子,也都是又黑又壮实的,打都打不疼的那种,像我妈说的皮糙肉厚。不像他,单薄到一撞就倒了。

然从小到大爸妈就教导我,做错了事情得去承认和承担,要做个知性又美丽大方的女子。即便当时的我最多只能成为一个知性大方的小女童,和女子沾不上一毛钱的边,也忙不迭说了句:“对不起。”

谁晓得他还没有领情,他妈妈就风情万种地牵着我的手,“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家沈括耐撞,你叫什么名字啊?阿姨请你喝汽水。”

当时全世界都在流行一种瓶装的小汽水,有香橙味、苹果味、葡萄味,酸酸甜甜的很是受欢迎。我最爱喝的就是这种东西,无奈家里那二老信奉少吃点垃圾食品才健康,以至于克扣我的零花钱,一天只给我吃一小块巧克力。

已经几天没有喝汽水的我忙不迭点头,“阿姨我叫苏景色,苏州的苏,景色的那个景色。”

“我们沈括是沈从文的沈,括号的括,第一次来南方,麻烦你了啊。”

估计沈括的妈妈在生他的时候,期待生下的是个女孩子,但无奈天公不作美将他给送了过来,再加上他颇不听话,所以她对沈括有一小丢嫌弃。当给我买汽水的时候,她完全忽略了他。

眼巴巴的沈括忍无可忍道:“妈,我才是亲生的。”而向来懂得礼尚往来的我,喝了汽水之后帮着他一起搬东西。

年纪小的时候,最不兴记仇,这样一来二往地,我们就熟稔了起来。

对于沈括而言,我是他在隋唐镇上唯一的一个朋友,为此,基于朋友就该拿来疼的,他对我可以说是极好了。至少后来的几年时间里,他有什么,我只要开口,他都会毫不犹豫地拿给我。

当天晚上,他和他妈妈送我回家。

他妈妈是个极其自来熟的主,跟我那同样自来熟的妈妈相见恨晚,聊了整整半宿,最后也成了朋友。后来两大人时不时约着打一下麻将逛一下街,感情越发好了起来。我则和沈括待在家里的小阁楼中,守着个小小的黑白电视,看不怎么清晰的动画片。

那时《犬夜叉》还没有崛起,我们最爱的是《黑猫警长》,梦想有朝一日可以成为这个世界的盖世英雄,就像许多许多年后的至尊宝,一起披星戴月去取救国救民的西经。

我们的友情可以说开始得很仓促也结束得很仓促,因为十岁时,沈括那住在北方的奶奶,突然得了点病,将他一家人都给召了回去。是连夜赶的车,临走时他眼眶红了一圈,偷偷摸摸塞给我一个粉红色的爱心小发卡,和一张写着他家里电话号码的纸条,说:“以后你得做我的新娘,我说真的。”

“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之后的日子,我们都是依靠电话取得联系的,就算初中的时候兴起用信纸写信,我们的电话也从来没有断过。他觉得写信多麻烦啊,说话比较简便直接一点儿。但打电话这件事,也曾是让我抓狂了一段时间的问题所在。

因为更小一些的时候,他是被奶奶带着的,对奶奶的感情可以说比对他爸妈的还要深。每当他奶奶住院,他都是衣不解带地陪在床边伺候着的。那时候不敢睡觉,就拼命给我打电话,说什么都不重要,只要听见我的声音。为了友情,我便也只能硬着头皮陪他瞎唠叨。

十八岁的时候我总会想沈括送我发卡那一刻,只觉得那时候的他年纪还那样小,怎么能理解新娘的含义呢?所以对于他郑重许下的那个承诺,毫不在意。

他送的那支发卡,是我人生里收到的第一份临别礼物。只是我想不明白,临别礼物不应该都是些吃的东西么?比如蛋糕啊汽水啊,糖果什么的,为什么是发卡?我的头发那么短怎么夹?他的眼睛是不是瞎了?

沈括那一走,就是好几年。

几年后的一个暑假,我们在闲聊道明寺和花泽类哪个更配杉菜的时候,他突然插入一句:“苏景色,过几天我们又要去你们那儿了,兴奋吧?”

兴奋倒没怎么兴奋,毕竟那几年的电话不是白打的,即便只听其音不见其人。

而他回来那天,依旧是一个格外漫长的夏日。

苏家村的大街小巷都回荡着腔调柔美的京剧小曲,咿咿呀呀的声音让整座苏家村仿佛成了北京城里一条隐秘的小巷弄。

我正在二楼的阳台晾衣服,白的衣,黑的裤,天蓝色的格子裙……

衣服飞扬的瞬间,汽车鸣笛由远及近。被墨绿色树叶遮掩了视线的我,只看得见有个少年从车上下来。

首先是那黑得发亮的短发,其次是挺得厉害的鼻子,最后是洁白的衣领。

是沈括。

他已经长成了少年的模样,十七八岁,高高瘦瘦。

我妈说他一家这一次来南方就不走了。

苏家村有人将一间老宅让了出来,刚好可以租给他们住。

他隆重地直接住到苏家村来,我在二楼的阳台上喊:“沈括。”他仰起了头,树杈间斑驳的光点就那样落在他的眼睑处。

我一时兴奋,踩着拖鞋吧嗒吧嗒地跑下楼去,急急往他身上挂。

他双手稳稳当当地接住我,皱眉道:“苏景色,怎么几年不见,你丫的变胖了。”

女生最不喜欢听见两种话:你胖了,你好丑。我想他妈妈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颇有性格的女子,所以在我变脸之前及时给他一巴掌,“怎么说话的?我们景色越发好看了才是。”

当时我的长相连清秀都算不上,顶多就是白了点。

但天下的母亲都有种乐意见到自己的孩子被别人夸的毛病,就仿佛自己的孩子被夸奖成闭月羞花,她也变得沉鱼落雁一样。

我妈当下高兴得大手一招,“走,下馆子去。”

村长说过,但凡住在苏家村的,都是苏家人。

沈括后来经常感叹:“所以严格上来讲,我从十一岁起,就已经算是苏家人了。你姓苏,我是苏家的人,我们难道不是注定要在一起的吗?天生一对,干活不累,说的就是我们啊。”

长大之后的他身上多了一丝混账的气质,且特会招引一些狐朋狗友,说话喜欢挑着一根眉毛,提着一边嘴角。

尤其那时候流行陈浩南,牛仔上衣八分头,散散靠在车头,努力粉饰一种即便被一桶水泼到也云淡风轻的定力。

有一天他将自己打扮成陈浩南二代的样子,跟几个男孩子骑在山地跑车上,呼啸着从我的身边过去,顺手扯走我书包上的小挂件说:“景色啊,这玩意儿送我好了。”

“老大,你女仔啊?喔喔。”我才刚刚抬个头,还来不及骂上一句“沈括你神经病啊”,就见他飞扬跋扈的身影,伴随着那些起哄的声音,很快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最后黑点被光明覆盖,他就不见了。

苏家村连着隋唐镇就那么大,有趣的人也是寥寥无几。那年头,多的是捧着书本死读书的好好学生,所以像沈括这种后来才崛起的张扬少年,就算生得没别人好看、满脸青春痘,因他那类似社会人的气质,也显得颇有名气。

不过是打一场架、抽一根烟,就成了风流人物,成了每个不谙世事又情窦初开的女生心里,一个朴实又无法企及的美梦。

这也直接导致了,就算我没有跟他在同个班级里,也可以从身边的人那儿,听到他的许多风流韵事。

当然韵事向来有许多个版本,那些个版本里面的沈括,阴差阳错地成了个十分钟先生。其原因是有人说他是夏天刚开始的时候从某某地转来的,上课第一天就迟到十分钟。

被老师罚站十分钟,吃饭十分钟,装篮球高手帅不过十分钟,蹲厕所十分钟,交卷也要推迟十分钟。同桌苏小美曾几次兴奋地问我:“苏景色,你不觉得这样子的人,最适合做少女时代的一道伤疤吗?”我一愣,莫名其妙想起初见他时的模样,像是被噎了似的,一时说不上话来。

于是想了想说:“你是不是又看乐小米的书了?”

90后的青春,有很多值得怀念的东西。明信片,音乐卡带,明星海报,小人书。

每个少女的心中都住满了擅长玩弄悲剧的言情小说家,比如独木舟、乐小米和夏七夕,苏小美最喜欢乐小米和她笔下的程天佑。

我估摸着她是把沈括跟程天佑扯上关系了,但想到程天佑的脸和身价以及沈括的脸和身价,脑海里就会蹦出一个叫作“天壤之别”的成语来,而后被这四个字惹得傻笑连连。

苏小美那时候还不知道我跟沈括的关系,只晓得我们的关系不错,沈括愿意每天在学校门口等我一起放学,也愿意与我勾肩搭背走在偌大的操场上。

苏家村那会儿只有小学,初中和高中我们得跑到县上去上。早些时候是没有公交车的,初中三年我和苏小美都是天还没亮就骑着单车往学校赶。

直到我们上了高中才有公交车坐,但那会儿因为要省钱买自己喜欢的衣服,我也极少坐公交,都是死皮赖脸找沈括用摩托车载我的。

沈括那时候不怎么喜欢读书,成不了学霸的时候就热衷做学渣,上课开小差,早退去网吧打游戏。他上学从来不早起,但那会儿被我从被窝里拉出来时,不过是皱了下眉而已。

而我们当时就读的学校是县一中,那儿的女学生来自周边的各个村镇,她们都喜欢叫沈括十分钟先生,并且在他吊儿郎当地撩刘海或骑着摩托车飞驰在学校外面的公路上的时候,笑得东倒西歪。

偶尔沈括也会恬不知耻地吹个口哨。

每每那个时候,我都要隔空损他一句:“沈括,你个死流氓。”

可他被骂了也是一脸春风得意。

——

沈括回到苏家村的第三个月,学校举办了一场运动会。

小地方的校运会虽然没有城市里的那么隆重,但布置起来也是颇有仪式感的,何况校长当时是个叫作陈诺的小年轻,长得帅气有内涵。

在有限的资金运转下,校长神奇地抽出一点儿请来一个摄影师,扬言要把视频传到电视上去,以及把校运会时拍的照片存进校档案里。让学生们好生表现着,别等老了回来翻看照片,发现自己年轻的时候原来丑到想哭。

我们班的女生极其少,可以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这种失调在女子八百米短跑比赛的时候,更是彰显得淋漓尽致。

我从小就是个特别能闹的主,就算后来留起了长发,也改不掉浑身上下来自乡村的自然气息,那气息主要体现在我那一米六二的身高,以及颇有结实感的皮肤上。

班主任在让我们积极报名参加的时候,眼睛突然一亮,对着昏昏欲睡的我说:“小景色。”

我顿时没了睡意,“老师,你不要打我的主意。”但她十分果断,懒懒说,“你得为我们着想啊,拿个奖回来,我们也可以脸上有光一次啊。不去的话,这个月你扫厕所咯。”全班起哄,我败下阵来。

赛前小锻炼,沈括被我拉出来陪练,耷拉着眼皮要死不活地抱怨:“怎么有种老子是你小媳妇儿的感觉?”

我就算再大大咧咧,也是个姑娘,听懂他的言下之意后满脸通红。他一瞅突然凑上来,眼睛细细地盯着我,“苏景色你脸红什么?”

我被盯得浑身不自在,那时候才发现他的嘴唇原来极其漂亮。

“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我一巴掌拍了过去,“我喜欢二百五。”

他又笑,“那么巧,我就叫二百五。”

跟他贫,我自认没有把握赢。于是甩下他开始自顾自地跑。

从吃完晚饭开始,绕着村里唯一一条小运河。

他追在后面继续嚷嚷:“苏景色你心里有鬼哇,那只鬼不会是我吧?其实嘛,我们都这么熟了,你想跟我发生点儿什么,我也是乐意的。”

“沈括。”我急得提高声音,却没想着他笑得更欢了。那会儿是真的缺心眼,只觉得那些话都是他的风月手段,不过说来娱乐自己的罢了。

又有一天,运河边上有棵百年大树,跑到那儿时,他突然提起:“苏景色,你还记不记得我送过你一支小发卡?爱心的那种。”

我一脸懵逼,他继续说:“古代人就有赠送信物一说,你收了我的东西,以后可不能和别的男生卿卿我我啊。卧槽,苏景色,你怎么那么能跑?”

身旁的影子渐渐被拉了下去,我回头时见他双手撑在膝盖上喘气,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流过脖子和锁骨,事实上作为一个男生,他的锁骨确实是好看到让人妒忌了。

之后那几天,沈括都喜欢用类似的话来调侃我,偶尔跟几个染着黄毛的少年少女坐在树下打牌喝酒,指着我对他们说:“我媳妇儿苏景色,以后看着点,别给别的男人惦记了,尤其是我们学校那长得跟只狐狸似的校长。”

每每我都能被他调侃得气急败坏。

转眼之间,校运会到了。

那时候的比赛项目不多,而且都是一起开始的。比如跳高的盘踞一块儿地,跳远的盘踞一块儿地,短跑的自然也是盘踞一块儿地。

高中部好几个班的同学都有参加这些项目,参赛者早早地就汇聚到操场去了。

只有我比赛这一天差点迟到,等到达比赛现场时,女子短跑的参赛者已经在起跑线站好。

只听一声哨声响起之后,我随着她们从起点开始跑。敢毛遂自荐上去跑的女生没几个是省油的灯,个个都像是只有得了奖才能嫁人的老姑娘一样,往死里跑。汗水挥洒下来被阳光照耀着,那一刻我觉得,女生强大起来,真是没有男生什么事情了。

跑道边上站着各个班级派出来喊加油的同学,我们班的由班长带领,将我的名字当成歌来唱。一二三班的同学,见我们气势磅礴,也扯着嗓子吼,忽然之间我觉得短跑已经不是一场比赛了,喊加油的才是。

别人家喊加油的人越来越多,那阵仗让起初颇有自信的我有些瞠目结舌了。当然,高手之间的比赛也会有见分晓的时候,逐渐地,我与另外两个极其魁梧的女同学遥遥领先了。

三杠白的跑道,烈日炎炎下,沈括像道风一样飞跑了过来。

他刚刚完成他的球赛,额头上的汗水几乎都还没有干。

见到是他,一阵盖过一阵的呐喊声突然席卷而来。

那时候我们颇热爱看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剧中的道明寺一出场也总能掀起这样一场巨大的风波。

我的眼角余光瞥见他身上穿着的是丑到惹哭体育老师的大红色T恤,身后跟着一班穿同样衣服的朋友,足有十几个人,两人一组拉着条幅或木牌,木牌条幅上面写着“苏景色加油”这样的字样。

沈括一声令下,跟在他身后的那些人都张牙舞爪地喊:“嘿,苏景色啊,加油啊,你们班就靠你啦,为中华的崛起迈出你的小粗腿吧,卡莫北鼻啊,苏景色你要赢啊!”

那声音嘹亮得几乎可以直冲云霄。别的班级在一夕之间被碾压得很彻底。

但气势是足够了,他们的形象却跟城市环保叔叔没什么区别,围观的师生顿时笑场,我用力平复自己的呼吸,脚下的步子越发快了起来。

运动会结束,他狗腿地递给我一瓶水,是我最喜欢的冰镇汽水。

他说:“我就说你能拿冠军的。”

“我当然可以拿冠军。”我面不改色地打断他,边扭盖子,边调侃,“呵,十分钟先生?刚刚的小粗腿叫得很响亮啊。”

他一愣随即眯着眼睛笑了起来,“我这么疲于奔命地过来为你加油,你应该感动才对吧,不要在意那些小细节。”彼时那瓶冰镇饮料的水珠太多,沾得我满手都是,盖子终于扭开了,我仰头喝了一口。

恰巧眼睛被风沙迷住了,我顺手把水递给他,“帮我拿下水。”他把水接过去的时候,被冻得有些凉的手指碰到我的手背。我一时微愣,另一只眼睁开的时候,就瞧见他凑了过来。(原题:《竹马回忆录》,作者:相思木。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 <公号: dudiangushi>,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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