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佛山市失业保险)
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佛山市失业保险)以某一类行业单位去年无浮动为例,按下调50%比例计算后实际执行费率为0.1%,今年5月起,浮动费率不变,按下调20%计算后,实际执行费率调整为0.16%。通俗地解释,从今年5月起,各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相对4月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即去年是按浮动后的50%收费,今年5月起是按浮动后的80%收费。根据上述文件规定,4月底,佛山市对全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了第二次浮动费率调整公示。本次调整主要根据用人单位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核定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系数,并据此计算出相应执行费率。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比例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本次调整浮动费率不变,仅将去年浮动后再阶段性下调50%的费率改为浮动后再阶段性下调20%。
记者从佛山市社保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
其中,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继续实施浮动费率政策;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单位缴费费率20%。
为此,本月起,佛山市对本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第二次浮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4月底,佛山市对全市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了第二次浮动费率调整公示。本次调整主要根据用人单位2017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核定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系数,并据此计算出相应执行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比例调整
工伤保险费率本次调整浮动费率不变,仅将去年浮动后再阶段性下调50%的费率改为浮动后再阶段性下调20%。
通俗地解释,从今年5月起,各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相对4月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即去年是按浮动后的50%收费,今年5月起是按浮动后的80%收费。
以某一类行业单位去年无浮动为例,按下调50%比例计算后实际执行费率为0.1%,今年5月起,浮动费率不变,按下调20%计算后,实际执行费率调整为0.16%。
【南方日报记者】王芃琹
【作者】 王芃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